1月21日,晴......
邹志伟顿了顿笔锋,抖了抖左手的烟灰,才是开始慢慢写道。
作为一个老刑警,他遇到过许多棘手的案子,尤其在这个超凡力量还是已经属于公开的世界,各种匪夷所思,或者再怎么离奇的案件,他都经历过。
有的时候也会无能为力,但在一次次看到失去丈夫的妻子、失去母亲的孩子、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老者后,心如绞痛的他总会不自觉的遮住帽檐的警徽,觉得那玩意实在是亮的刺眼。
所以,一次次绞尽脑汁思考案情寻找案情的后果,就是让他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
而事实证明这是极为有效的,这让他常常在一些困顿的夜晚,尝到一点“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的甜头。
好吧,扯远了,让我们回到这次的案件上吧!
横滨路,304室焚烧案。
案发现场干净极了,除了那堆灰烬什么也没留下。
这是搭档梁天和鉴识科的同事告诉我的结论,当然我对此嗤之以鼻。
我承认那个犯事家伙手段确实很干净,但来过就必然留下痕迹,现场一定还有一些我们忽略的线索。
于是在当天的下午,五点左右的时间我又独自一个人去了304室。
我找了许久还是什么都没有,但就当我烦躁的想要想要从口袋里掏香烟的时候......
当然我没有要点的意思,怎么说我也是老刑警,怎么犯那种低级错误,我当时只是想咬点什么在嘴上。
就在我摸向口袋的那一刻,我突然闻到空气里飘有一股淡淡的香烟味!
我一时有些错愕,但我很确定当天早上,我的女儿只在我的新烟盒里留了三根口粮,中午我没把持住,而现在那里面只装着三根烟屁股。
所以下午他根本就没烟可抽!
虽然梁天递过,但我可以对我女儿的棕熊玩偶发誓我绝对没接。
那么问题来了,这是谁留下的烟草味道?
邹志伟轻轻的吐出一口烟雾,似是在回忆那天下午闻到的淡淡惊喜。
我吸着鼻子像那什么一样,在寻找来源的同时暗骂一声梁天误我,要是那天没在楼下来一口,他十年老烟枪怎么可能闻不到这种重要的线索?
最后我锁定在沙发的周围,看着空荡荡位置,我仿佛能看到那家伙就坐在那悠悠哉哉的抽着烟。
当然紧张也不可能这么大大方方的在杀人地点坐沙发是吧!
味道辛辣,大概率是个男人,但也可能是个没喷香水平时压力很大的女人。
但他觉得这个概率很低,就算动手杀人的当天没刻意收敛,但洗发水、沐浴露的气味怎么隐藏?
他可是清楚的记得,有一回小妮子在外面疯跑一天晚上太累没洗澡,直到第二天提前哄对方起床打理的时候,他都还能闻到对方头发上,残留淡淡的洗发水香气。
所以他基本可以下结论对方就是个男人。
写到这,他把烟蒂嗤的一声,扔进已经飘了一层烟灰的一次性水杯里。
警署办公区隔壁的房门打开,档案部门的张警官提着随身的包包看向还亮着灯的邹志伟,打招呼道:“呀,还没走呢邹警官,今天不去接妮妮啊!”
老邹抬头“啊,今儿她小姨要带她去逛游园。
对了,今天上午麻烦你了啊张敏!”
“嗐!没事都是工作,邹警官叫我小张就行了,”叫张敏的女孩大方的摆摆手。
邹志伟笑笑:“行,那你也别邹警官邹警官的叫了,以后叫邹叔就行了。”
女孩应了一声就挥着手说跟邹志伟告别。
他目送对方离去,随后接着在后面写道。
1月22日,多云转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