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陆沛琛,从我有记忆开始就在福利院,院长妈妈说我是被她从垃圾桶里捡来的,要不是她发现得早,估计我早就死了。
福利院条件也不好,也幸亏国家有义务教育,小学初中都是免学杂费。
也不是没人想领养我,只是我觉得,刚出生就被父母丢到垃圾桶里的我,陌生人会是真心喜欢我吗?
如果不曾拥有,那就不会心痛,因为我见过被领养后又被抛弃的小孩。
大多数领养孩子的人,都是因为没有孩子,把领养的小孩抛弃的理由也很简单,那就是他们又有了自己的孩子,说什么不是亲生的养不熟,这都是借口罢了。
七岁时,我把福利院里别人捐的书全都看过了,大多数都是童话书,还有一些其他的。
有一本书上写了一些性知识,那时候我也不懂,只知道不要让陌生人看或者摸自己的身体,特别是一些私密部位。
我八岁时就遇到一位想要领养我的叔叔,他穿着西装,开着豪车,一副有钱人派头。
院长妈妈一开始也是希望我能被他领养的,所以让我和那位叔叔单独相处了一会。
那就那一会,让我更加不想被人领养。
我知道我长得好看,院长妈妈也经常夸我,不过她有时候又叹气,说我长这么好看,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院长妈妈前脚刚走,那个叔叔就笑着说想要抱抱我,我除了院长妈妈,并不喜欢和别人有肢体接触,所以我拒绝了。
对方拿了糖和玩具出来,说给他抱一抱,这些东西就是我的了,我也没要。
对方见我油盐不进,有些不耐,看我的眼神好像要吃了我一样。
不过一会儿,他又笑着对我说:“叔叔是想领养你,以后叔叔就是你爸爸了,抱一抱而已,以后你跟了我,可以吃好喝好住好,还能有各种玩具,你不喜欢吗?”
只是我对他看我的眼神很不喜欢,所以他说的我一点也不动心,转身跑了出去。
最后那个叔叔领养了另外一个小男孩,长得也挺好看的,白白净净,比我小一岁。
他们走的时候,我看到那个男孩坐在豪车里对我得意的笑,我莫名,也不理解他为什么要这样。
院长妈妈看出了我不想被人领养的想法,对我说:“阿琛啊,你不想被人领养,我也不逼你,只是你高中以后的学费得自己赚了。院长妈妈我还有其他孩子要管,你自己不后悔就行。”
我点头,从小学开始每天捡废品或者做手工攒钱。
不过因为我学习好,上了初中高中还有奖学金,平时穿的衣服就是校服,到了高中毕业,考上了名牌大学,学校也是免了我两年的学费。
在我18岁上大学这年,我被星探发现,我知道当明星很赚钱,想到院长妈妈苍老的面容,还要天天操心福利院的孩子。
就这样我跟公司签了十五年合同,进了娱乐圈,当了演员。
一开始我并不会演戏,但是我聪明,我学的快。
第一部戏是古装戏里的男五号,戏份不多,但是因为我的脸,小火了一把。
之后各种邀约,加上我还要上学,整个人忙的飞起。
我赚的钱一部分捐给福利院,另外的我自己存着,我知道钱的重要性。
除了必要花销,我基本不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