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楚玦无奈,只好偷偷离开。
沈长歌这才开门,让叶澹进来。
叶澹掏出一个陶瓷瓶子,交给沈长歌,“二姐,这是可以祛除红疹的药。”
沈长歌接过陶瓷瓶子,“你在哪儿得来的?”
叶澹道:“还能是哪儿?就是太医给的,我也不知道有没有效果。”
沈长歌拍了拍叶澹的肩膀,道:“有劳你亲自送过来了,多谢。”
叶澹眼尖,发现了梳妆台前那一枝新鲜的桃花,心里估计也猜到了,他的脸色暗下来。
沈长歌察觉出叶澹的脸色不对劲,“怎么了?”
叶澹鼓起勇气,“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问吧,只要我知道的,都可以告诉你。”
“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誉王的?”
沈长歌顿了顿,似乎在仔细思考这个问题,“不瞒你说,很多年前,我就喜欢上他了,喜欢了很多很多年,好不容易就要成亲了。”
叶澹的眼神里藏着几分心伤,他早就应该猜到的,那日,沈长歌和楚玦是故人重逢,他们二人之间曾经发生过的事情,根本不属于楚国。
他瑟瑟问了句:“那叶家呢?在你心里......叶家人是一个如何的存在?”
“你们当然是我最亲的人啊。”沈长歌:“我从来没有家人,你们就是我的家人,对我而言,你们都是最重要的。”
家人......是啊,家人也是最重要的。
叶澹扯出一抹笑容,“二姐,我知道了。”
“傻孩子,别胡思乱想。”沈长歌有时候真的不懂叶澹心里在想什么,毕竟十四五岁的年纪,最是容易乱想的时候。
“二姐,你好好用药吧,我先回去了。”
叶澹同沈长歌告别之后,就离开了,他独自往回走去。
月光洒满了青石小路,惨淡、冷清,将叶澹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莫名孤独。
叶澹买了几坛子酒,默默坐在亭子里。
叶澹望着天上的月亮,有点难受,他极力想摆脱这样的状态,却发现无论如何也摆脱不了。
最后,叶澹踉踉跄跄走回到自己的房间,他不明白,为何沈长歌喜欢喝这种酒?
这酒苦涩辣喉,根本不适合女子。
正如叶澹不会知道,沈长歌养成喝酒的习惯,是因为曾经沙场的风霜,只有用最烈的酒,才可以抵挡最冷的风!
因为叶澹见过的沈长歌,只是意气风华、聪慧矜傲的沈长歌,他从未见过贱如蝼蚁、生不如死的沈长歌。
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以前不是,日后也不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