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我工作碰壁,付不起薇薇的住院费用,这小子知道以后,就去做了好几份兼职,把挣来的钱全部用来给薇薇交住院费了。当时,我的收入不稳定,如果不是他帮忙,薇薇恐怕早已被医院扫地出门,更别提能坚持到今天了......”
说到这里,季明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语气变得很是惋惜:
“后来,我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得罪了宜华区那帮混混,与他们发生了冲突并且大打出手,结果被抓进了警察局。其中一个混混的脑袋被他用石头给砸破了,直接变成了傻子。那混混的家人坚决不肯和解,非要让他坐牢,最后,他就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
宜华区的混混?那不正是秦风手下的人吗?
叶欢欢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道:“原来是这样……”
季明继续说道:“后来薇薇告诉我,原来被爆头的那个混混,是他们曾经的同学,在学校的时候经常骚扰薇薇,沈彻狠狠地揍了他一顿以后,他老实了不少。后来那人成了混混以后,偶然遇到了兼职送外卖的沈彻,见沈彻一个人,就带着他人拦住了他,沈彻一开始还不愿意跟他们发生争执,直到那个混混把薇薇送给沈彻的挂坠给弄坏了以后,沈彻就终于忍不住,跟他们打了起来。”
“看不出来,这小子还挺重情义的。”叶欢欢感叹着。
季明笑了笑,“是啊,如果不是这样,我也不会放心把薇薇交给他照顾。”
“难怪他会在这里。”叶欢欢恍然。
季明欣慰道:“他出狱的第一天,就主动来医院照顾薇薇了。这小子,倒是挺有心的。”
一旁的成玥也开口道:“确实很难得,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等薇薇病好了,到时候他们就能真的在一起了。”
“是啊。”
季明感慨不已,他看向成玥道:“成玥小姐,手术的事就拜托你了,真的谢谢你,愿意将骨髓捐献给薇薇。”
看着一脸真诚的季明,成玥的心顿时漏跳了一拍,她结结巴巴的回应道:
“不客气……季先生,能用我的骨髓救一个人生命,这对我来说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
叶欢欢看了看时间,说道:“时间不早了,我们也该回去了。季先生,我会联系我先生,让医生尽快给薇薇安排手术的。”
季明点点头,再次道谢:“好的,谢谢你叶小姐,成玥小姐。”
“有什么事情随时联系我。”
说完以后,叶欢欢就带着成玥一起离开了医院,季明站在原地望着她们离去的背影,心中感慨万千。
……………………
转眼间就过去了半个月的时间,季薇与成玥骨髓移植的手术也即将来临。
成玥在这段时间里,为了满足捐赠骨髓的条件,每顿起码要吃两碗饭,她的体重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增加了十多斤,原本圆润的脸蛋如今看起来更加圆润了。
这让叶欢欢每次都情不自禁地伸手去捏捏成玥那胖乎乎的小脸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