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达蜀山的时候,已是夜幕,一日的口粮刚好吃完。蜀山附近的脚下有一座城,名:忘尘。
二人住进附近城中客栈,第二日便在城中买下了一个宅子,蜀山是有名的修仙、修道圣地,地皮贵的要死,便是最普通的宅子,那也不是寻常的富裕人家能买的起的,何况,外乡人,总得要被当地人给宰那么一两刀。
宫铭看宅子的时候,却偏偏还要挑那最好的,无论要价多少,一口价,直接付。
如此豪爽,当天,二人便在忘尘城闻名,被称作远方来的贵客,城中,但凡谁手中有点好东西,就要拿过去试一下能不能出手。
宫铭来客不拒,无论何人带来何种东西,无论好坏,都要亲自看上一眼,点评一番,至于买与不买,就看那货色了。
而且点评到位,其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加上重生前,四处征战三年,好东西,他见过的也不少。
于是这一天如此、两天如此,等第三日,有人开始呈出有货无价的上等物品时,才开始出手买。
其中有一样东西,一盏红烛,据说是地藏王当年在人间历劫时留下的,但是无人相信,此红烛有灵气,一般人点不着它,卖出去了,又被当作会触霉头的邪物给退回来。
所以,只能作为店中收藏,但听闻忘尘城内来了个非常厉害的人,品宝识宝,那可是绝顶的上等的鉴宝师,于是便抱着这红烛过去。
宫铭,虽是凡人身,但却不傻,亦不愿做那奸商。
对着那送来红烛的人:“金银钱财,全乃身外之物,这盏红烛我看与我有缘,至于常人不能燃着,那是因为尚缺一味引子。
你们家族替地藏王保管此红烛多年,如今物归原主,想求得什么,尽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