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透着金属光泽的黑色手枪,就这样静静地躺在薄薄的信封里。
凌天眼疾手快,捏紧封口,撩起衣服,把信塞进裤腰带里。
一连串操作下来,只花了十秒钟,好像一切都没发生。
赵二狗找了半天,没找到凌天说的石头,跑过来跟凌天说:“凌天,我们回去吧,家里还有跌打酒,涂了之后,你的脚会好很多。”
“好啊。”凌天点点头。
“脚疼吗?走得了路吗?”赵二狗低头看着凌天的脚。
“没事,我一个大老爷们,不用这么矫情,我们快走吧。”凌天担心赵二狗会注意自己鼓起来的腹部,拍拍他的肩膀,推着他往前走。
“好好好。”赵二狗感受了背后的推力。
凌天回到赵二狗家,随便找了个借口出去了。
赵二狗家的街区位于县城的外围,非常冷清,连帮派份子都很少见到。
凌天漫步在萧索的街道上,思索在哪里查看这封信比较安全,最终他来到了一个隐蔽的巷子里。
他拐进胡同里,吹吹地上的灰尘,盘腿坐下。这里的光线很好,月光像从一口井里照下来,正好打在他所处的位置,周围都是银光闪闪。
他把勒在裤腰带上的信拿下来,撑开封口取出手枪,一张小纸片顺势滑了出来,掉在地上,月光照得纸片上的字很显眼。
“子杀父……”凌天在心里默念小纸片上的内容。
他捡起小纸片,上下翻看,没有找到其他信息,上面就只有这一句话。
凌天在心里反复咀嚼着这三个字。
这句话字迹潦草,若不仔细辨认,根本看不出来,显然这人当时写得很匆忙。
这个“杀”字让凌天联想到了谋杀案件。
这人应该是遭到了暗杀,在临死之前写下了谁是凶手,并把它和枪放到信封里,之后又鬼使神差地到了垃圾桶。
凌天又拿起了信封里另一个线索——黑色手枪。
在皎洁的月光下,漆黑如墨的手枪多了一层银光色的滤镜,凌天能清晰地看见这把手枪的枪身结构和细致纹路。
黑色枪身和木色枪托构成钉锤式结构,单手握持十分稳当。
奇怪的是,枪身上没有任何铭文,也没有生产标识,只镌刻了几条细纹,拿远了看就像一朵玫瑰花。
这难道是某种标识吗?凌天推测。
这是一把精密的半自动手枪,每次扣动扳机只能发射一发子弹。
凌天中学读书时,涉猎甚广,枪械知识也略知一二。
那段时间,他迷上了军事,觉得男人最大的浪漫就是战死疆场,马革裹尸而还。
后来,这个想法被一张张卷子淹没,至今没再提过。
打开保险,拉动枪栓,黑漆漆的枪管前端露了出来,上面还残留有枪油刺鼻的气味。
按住木色枪托上的突起,凌天取下了弹匣,弹匣里没有一发子弹。
凌天用手指粗略地比对弹匣的大小,他大概能确定这把枪用的是9mm子弹,弹匣容量大约是6发子弹。
子弹口径不大,但对于那些境界不高的人来说,一发子弹也绝对能要了他们的小命。
凌天冷眼审视着手里的枪,心想这人的身份应该很高,甚至可能与军队有关系。
枪可不是一般的武器,其制造工艺之复杂,杀伤力之大,一般只有特殊工厂才能生产。
龙陵县城的帮派争斗如此激烈,也只是砍刀加棍棒,没有热武器的交锋,说明枪一类的武器应该是受到了管制。
更何况,这是一把手枪。
手枪往往代表了某种身份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