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林雨扒着门框,死不松手。
“我限你10分钟之内收拾好东西,我们就要出发,不然等老妈他们下班了谁都走不掉。”
林风话音刚落,林雨就消失了,速度真快令人胆寒。
……
晚上8点。
省体育馆。
“哇哇哇,哥,你怎么买到的这么靠前的门票啊?这也太厉害了!”
林风依然戴着墨镜,一声不吭。
他已经被自己这个妹妹折磨的受不了了,从坐上出租车离开家的那一刹那开始,她的嘴就没停过,不是问这个就是问那,即便林风不回答,她也能接着往下问。
所以林风也就听之任之了。
“哥,这到底是谁的演唱会啊?人还不少呢!”
听到这里林风就不得不赶紧捂上她的嘴了,因为第一时间就有好几个人向他们两个看来,并且目光很不善。
“你能不能消停点,不是给你买爆米花了吗?这还塞不上你的嘴!”
“我就是想问问到底是谁的演唱会啊!”
“一会人出来你不就知道了!”
“那不一定,这么多明星,我哪能全都认识,万一是个18线的小歌星,我上哪~~呜呜~~”
林风还没听完就赶忙又把他嘴捂上了,“你别说话了,我告诉你是谁,这是歌神的演唱会,就是最会抓逃犯的那个!”
“哦,不熟,白兴奋了!”
听到林雨的这句话,林风对着她脑门上就是一巴掌。
“不熟,一会儿也要挥舞荧光棒,如果让我看到你挥舞的不投入,我就给你买票让你回家,你还参加个屁的明天之子!”
林风的威胁果然有效,林雨马上乖乖的小鸡啄米一样的点了点头。
哼,还挺识相!
林风看了看自己的位置,好像有点太正了,然后又看了看自己的妹妹,看了看自己,于是默默的从挎包里掏出了Pad,打开备忘录,在上面写了几个大字,保存为了图片。
看的林雨一脸的莫名其妙,吃爆米花的手都慢了半拍,但是看了看林风的脸色,没敢问出口,继续一口可乐,一口爆米花的吃了起来。
林风则有点激动,歌神可是自己曾经的偶像,现在终于能圆自己的演唱会梦了。
歌神,歌神,当我的打工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