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吗,就是现在已经被大宋占领的同化,他已经早早的跟那里的守将说好了一切,到边界的时候,对方还会派人来接他。
宋庭桉知道这个计划以后,决定没什么问题,答应了对方,楚乔见自己的夫君答应,她自然也答应。
于是夜半之时,两人一身黑色锦衣,悄悄出了城。
考虑到宋庭桉武功还没恢复,楚乔是想自己去的,但是被宋庭桉一句你说话比我有用吗?给怼了回去。
“不过这个寨子叫侠客寨,和你的那首诗有什么关系吗?“楚乔走在路上,发出了疑问。
“应该是有关系的,说不定那个寨主还是我粉丝呢”宋庭桉笑了笑。
“什么是粉丝?”跟宋庭桉相处久了,楚乔老是听到一些奇怪的词汇,对方不接解释的话,自己根本听不懂。
“就是,对我很崇拜”
“那也未必不可能,我就是你的粉丝”楚乔笑着看向他,现学现用。
她早已知道宋庭桉诗仙词圣的身份,所以自然很崇拜自己这个文武全能的夫君。
“那感情好,还能睡粉”宋庭桉想到了什么,调侃了一句。
“什么?”楚乔看过来,没听清。
“没什么,加快速度吧”
“你行吗?”
“嗯?看来你的嘴和脚又不累了是吧”宋庭桉把人抱进怀里,带着她施展轻功。
“哈哈”楚乔笑了笑,很开心的搂着自己夫君的脖子,也没反驳。
两个人一路急行,不过宋庭桉因为功力还没恢复,所以后边是楚乔带着他赶路的。
你敢相信一个娇小的女人公主抱一个大男人赶路的样子吗?
不过宋庭桉倒是无所谓,甚至很享受,毕竟自家娘子,该享受的时候享受。
甚至这次回去,他准备当个吃软饭的,毕竟听说姜泥那丫头,都已经可以和七公打的又来又回了,是自己身边姑娘里面武功最高的,这不吃软饭还等着干什么。
到时候自己往小丫头身后一站,敌人不仅羡慕,还生气。
有个天下第一女剑仙当娘子,真的很有面子。
等之后青鸟在成了枪仙,一剑,一枪,一白衣,一青衣,红薯一红衣再给我按摩,啧,不用打,都能气死敌人,嘿嘿。
与此同时的同化城。
阿切!阿切!阿切!
姜泥和青鸟还有红薯三人一人打了个喷嚏,然后彼此对视一眼,眼睛亮了起来。
“公子想咱们了”青鸟的直觉告诉她,一定是这样的。
“肯定是,我能感受到”姜泥摸了摸自己的胸口,之前因为宋庭桉受伤所破损的剑心,现在已经快要修复好了,这说明宋庭桉无事了。
“我估计公子在想以后你们两个挡在前面,他在后面看戏”红薯很了解宋庭桉,一下子就说到了重点。
姜泥和青鸟相视一笑,她们就是要这样啊,以前宋庭桉保护她们,现在该她们保护宋庭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