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赶会不会太急啊?”
“没问题!或许是进化的关系,我们没那么容易累了!”
“请您别担心我们。虽然不像老大那样不睡也没问题,但现在只要小睡片刻就行了!也不用吃那么多餐,几天不吃不喝都行。”
佩姆斯三说完,石顿也跟著附和。
看看其他几人,大家全都精神抖擞,干劲十足。
这样看来,黎白什么都没做,看起来却是最懒洋洋的一个。
一行有大半天都在奔跑……这些家伙真的变强了。
第二天晚上,大家在睡前用餐之时。
黎白找佩姆斯七谘询现在要去的精灵国。
“是、是的——!那、那个,他们的正式名称是军事大国魔法精灵联邦王国。人称现任精灵王为英雄王——”
被黎白一问,佩姆斯七号显得紧张,一方面又欣喜不已的样子。
那慌张应答的模样甚至让人怀疑“这样不会咬到舌头吗?”。
根据佩姆斯三所说,现任国王康斯坦丁·诺沃肖洛夫,是魔法精灵王国地四代传承者。
跟他年轻时的祖父一样威严慑人,是个伟大的英雄,以公平公正的手法治理国家,贤王之名因而远播。
简直就是活生生出现在现代的英雄。
自精灵王国的初代英雄王康斯坦丁·王格兰建国后,这个国家已屹立千年,现任国王继承格兰的遗志,保留历史与文化、技术,引领其发展。
这位贤王所治理的士地就是军事大国精灵王国。哎呀,由长寿的英雄王统治,肯定是很棒的国家吧。
黎白开始期待了,进一步追问到那国家还需多少时间。
“再问一个问题,佩姆斯七啊。大概还要花多少时间才到得了?”
“我想应该明天就到了!山已经离我们很近!”
原来如此,经他这么一说,山确实就在不远处。
昨天连个影子都看不到,移动速度好惊人。
“话说,我突然想到一件事,你之前去魔法精灵王国干嘛?商人每隔一阵子就会到村子里来吧。”
之前黎白跟利佩姆斯三聊蚂蚁王国时,他曾提到旅行商人狗头人族的事。
有商人还特地花两个月去魔法精灵王国挺奇怪的。
“是!因为我们有魔法兵器跟防具,精灵族愿意高价收购。
虽这么说,但他们是用道具支付……
后来有替我们找行商代运,算帮了大忙!另外就是,我们那区的魔物都不会使用魔法装备,所以……”
原来是这样。
也就是说,他们有时会将冒险者的装备拿去卖掉吗?
怪不得自用装备都破破烂烂。
狗头人族分不清物品的好坏,所以他们才特地跑去识货的精灵王国兜售吧。
照理说蚂蚁们只有办法对付在森林里迷路的初生之犊。
真没想到他们会有那种好东西……
“理由不只这些。精灵族的作品从装备起算,样样都是上等货。
东西好到连人类都点头称是。大家去精灵王国都是为了这些,人类、亚人、有智慧的魔物齐聚一堂,不论身分高低。
这是精灵王国的传统,该地还以王的名义禁止大家在国内纷争。”
佩姆斯七讲得支支吾吾,佩姆斯三顺著他的话补充。
也就是说卖装备是其次,补充必需品才是重点。
最重要的是,矮人王国保持中立,就算是魔物也不会受到歧视、能顺利买到东西,这点挺吸引人的。
“能实现这些,全拜军事大国精灵王国的强大军力所赐。听狗头人族的商人说,这一千年来,精灵军从没吃过败仗……”
精灵王国有重装步兵当铜墙铁壁,后方是火力强大的魔法兵团。对手还来不及突破步兵防卫墙就先被魔法攻击打趴。
之所以会有这么强大的实力……全都归功于高端技术催生的装备。
那些武具以最先进的技术制作,人类的作品根本比不上。
因为他们的防具都是由矮人族一手置办的。
有人说:精灵王国的强大一半来自于矮人族。
肯定没人头铁想惹这种军事强国吧。
理所当然地,人们不跟精灵族作对,而是选择缔结友好关系。
因此,就算在他们的国土上遇到魔物,多数人也不至于笨到当场引发争端。
就算对方是魔物,他们也一视同仁地售予道具,或许精灵族意外亲切也说不定。
相处得当可能有机会当朋友。
不对,应该说一定要好好相处,非跟他们变成朋友不可。
那里是人类与魔物共存的都市。
矮人王国在这个世界上应该算特例吧。
战争用品满街卖,同时享有和平.军火商的据点居然是世外桃源,从某个角度来看……或许满讽刺的。
这就是黎白在旅程中听说的军事大国魔法精灵联邦王国全貌。
时光飞逝,他们已经出来旅行三天。
延伸于眼前山脉山麓的一大片牧草地。
由山脉巨窟改建而来的美丽都市。
这是大自然创造的天然要塞。
军事大国魔法精灵联邦王国。
他们终于来到精灵王国。
门前有一排队伍。
大门嵌在天然的巨型洞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