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您这样真的有失身份!”
见夏妍独自回来,丁知古赶紧上前跟在身后,明知大概率自讨没趣,可他还是忍不住开口提醒。
对于今天的事,他内心其实无比纠结。
几天前,小姐回到府里第一件事就是让他去安保署调查,从参与教堂搜查的人里面找出那个小子。对方的资料是他亲自带人收集的,最终审核结果也是由他亲自交到小姐手中,所以他很清楚那小子的底细,但他却不知道自家小姐和对方到底有什么纠葛。
作为一个男人,他怕小姐吃亏,而作为小姐的照护者,他也必须弄清楚这一切,只是他觉得自己恐怕无法从小姐那里得到答案,因为小姐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已经不再听他的劝告。
不过丁知古仍然期待得到回应,可直到二人来到轿车附近,小姐都默不作声,他便只能上前拉开车门。
“说句不该说的,老奴觉得那小子真的有病。”丁知古犹豫着说道,当他敏锐察觉到小姐顿住身形后,立马兴奋地快速补充,“您也听到了,他说的那都是些什么疯话啊!”
“还有,他脑子的毛病可是治了十年,十年啊!”
“有病没病,医生还分不出来吗?”
接着,他便见小姐收回了本要迈入车内的脚,并在他身前站定。
丁知古见到这一幕,内心是欣慰的。
果然是自己带大的孩子,还是能听进自己话的。
“你是在教我做事?”
“......不,不敢!”
丁知古立即闭嘴,头也垂得低低的,可他的目光中却满是惊喜。
太像了!
这才是居安伯该有的气魄,简直与她母亲当年一模一样!
他知道是自己错了,对于看人这方面,小姐的能力才是独一无二的!
“如果小姐想招揽那小子,为何不让老奴直接把人绑来?”
犹豫片刻,丁知古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
结果他就听到小姐的叹息声,而在其进入车内坐定,便又传出一句话来。
“那样做的话,他能像您对母亲一样吗?”
丁知古顿时明白了,当他把车门关上的时候,眼眶都有些泛红。
原来小姐什么都懂!
是他老了,想法太过偏激,自己这是短视,小姐才是看得长远的那个。
正当他回到驾驶位准备开动汽车,又听到小姐的声音。
“丁伯,从明天开始你就别跟着我了。去保护余纪,但尽量不要露面,只在暗中保护。”
“好的,小姐!”
“还有......你平时身上多带些钱吧。”
“嗯?噢,好好!”
丁知古没有询问原因,既然小姐已经做好决定,那他只要执行就对了。
作为家主的护卫,他本就不该质疑,而对于看着小姐长大的他来说,深知必要的犯错才能让人成长。
但为什么小姐那么重视那小子呢?
他忍不住在内心想到这个问题。
难道小姐真希望那小子能像自己对她母亲一样?
这可就难喽!
等等,警觉过来的丁知古顿时心如死灰。
难道小姐这是......
想让那小子跟她生孩子!
......
当余纪送别夏妍,再回到包子铺的时候,已经过了晚上八点。
铺子不仅等来了晚归的劳工,而且今天的客人还特别的多,连阿珍都得抽空从后厨出来跟着招呼。
心里想着事的余纪,穿过几张桌子,来到一张空桌前,可正当他坐下,就听有人冲他喊道:
“傻小子,起开,去旁边小孩那桌!”
余纪闻言抬头一看,发现声音传来的方向过来几个人。
人他全不认识,可几人身材矮壮,明显是做苦力活的劳工,就是那种肩膀能扛几百斤沙袋,双手能抱一百多斤石块的壮汉。
记忆里,前身总是从包子铺打包回家吃,原因就是在店里容易被人挤兑。
三年前,他跟姐姐搬来不久,这一片几乎所有人就认识了他们,没见过的也肯定听说过,搬来一个漂亮姑娘,可惜有个傻弟弟。
小河桥头这片,其实有点城乡结合部的感觉,除了沿河几幢高楼外,其余地方大多都是搭建的泥瓦房,所以更多是底层圈子里的人。
人类社会非常奇怪,越高级的圈子,就越会团结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人,而越低级的圈层,则越是喜欢相互打压。
对于弱者,高层圈子里的人会直接选择忽视,不愿浪费精力,毕竟与自身利益无关,而底层圈子里的人,却喜欢此以为乐。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这样,总会有见不得被欺压的善良好人,比如店里强壮的阿珍,但今天站出来的却是色厉内荏的阿强。
“滚滚滚,叫谁起开呢,这是我弟,记住了,下次长点心眼啊!”
叔、婶、哥、姐、弟、妹这些所谓的叫法,其实都是阿强眼里的贵客。
才多久没见,余纪惊讶地发现,自己已经从傻小子荣升成贵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