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的亲生母亲是来带她去旅游的,跪在姚父面前哭诉这些年多想念她。
再怎么样她也是自己身上生下来的一块肉,不会害原主的。
就这样原主跟着亲生母亲来到了东省的省会城市,可是刚下车原主想上厕所,罗琴就在门口等着她,在这期间她拿着原主的所有东西,手机以及姚父给的两千块钱。
原主上完厕所出来了,四处找不到自己的母亲,对于旁边的人也都是来来往往的陌生人,她很害怕。
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也没有认识的人,只能通过喝公共厕所的水来缓解饥饿。
晚上也只能趁人少的时候在厕所小憩一会儿,两三天就饿晕了。
旁边小卖部的老板看着原主在这里游荡了好几天了,看她晕倒了立马将她抱进店里,喂水。
等原主清醒后给了她两袋面包,就这样原主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肚子里的灼烧感降低以后,原主壮起胆子向老板借了手机给姚父打了电话。
接到电话的姚父气急了,没想到罗琴会对自己的女儿做这种事情,将她抛弃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
姚父跟小卖部老板商量以后,给老板转了钱,带着原主去附近的宾馆开了房,等待着姚父来接她。
姚父买了最快的车票,第二天下午原主就见到了他,跟着他回到了家。
这次的经历在原主的心理上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在家休息到七年级下半个学期。
原主再次进入了校园,由于郎翠是房东的女儿,对于原主被亲生母亲扔掉的事儿也知道一个大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