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乃是理所当然之事。
公孙秾华天生武骨极差,在武功这块的天赋悟性也是差得很,完全和她在医术一道上成反比,就是把这世上最顶尖的秘籍放在她的手中给她苦练上个几十年,也只不过是个三流水平罢了。但她总也不能在谷中呆上一辈子,出门在外也总不可能依靠他人,用自己擅长的医毒来防身便是很正常的一件事了。
抢过了马匹控制权的少女左手一牵缰绳,并未趁着所有人都在围攻那位突然出现的文弱书生模样的侠客的时候逃开,而是咬着牙,策马朝着混乱战局的最aiei冲过去。
哪怕害怕的不行。
这当然是很危险的行为,不管是试图吸引那些匪徒的注意力好减轻救命恩人的负担,还是直接就这样鲁莽的策马冲进混战之中,都是一个不小心就要送命的做法。
理智上,公孙秾华知道这时候最安全的选择就是立刻远远的逃开而不是再次冲进危险之中,最次的也得保持旁观保证安全,但
“我怎么能够抛下自己的恩人不管?”水绿衫子的少女说的理所当然。
她这时候回想起自己之前的行动行为依旧觉得害怕,那是真真正正的同死亡擦肩而过。打红了眼的匪徒不会顾忌人和事,连自己的兄弟都会误伤,别说是她这个突然插进来的外人了。好些次,公孙秾华差点就丢了命。
也亏得李寻欢抽得出手,哪怕是在被围攻,也依旧游刃有余,能够时不时的给公孙秾华支援一二,保她性命。
但也只是如此了,性命无忧,一些伤势却是不可避免。
公孙秾华肩背上被砍了好几刀,脸上也有被马鞭刮过的擦痕。少女医者随身带了不少的药物,肩背处的伤在洒了药粉之后已经止住了血,但被利器划开的衣裳却是恢复不了了,雪白肌肤隐约可见,只能羞红着脸裹着李寻欢友情出借的外衫遮挡。
脸颊上的那处伤仍在渗血,配上她因为疼痛而偶尔皱起来的面容,看起来实在可怜。
又狼狈。
但这并无损于少女本身自有的那份光彩。
外表的凄惨狼狈不值一提,李寻欢由衷的觉得,少女眼中的光才是最动人的色彩。
水绿衫子的少女语气坚定地陈述着自己的想法,并不因为救命恩人的武功高强就说服自己袖手旁观,哪怕心中十分害怕,也还是鼓起勇气冲进混乱的战局之中,试图用自己的方式来帮助恩人。
虽说险些帮了倒忙,但公孙秾华的出发点是好的李寻欢想,就已经足够了。
这份心意,无需其他点缀,便已经非常的动人了。
胜过世间无数。
小李探花微微一笑,虽是在坏境恶劣的荒漠之中,没有鲜花美酒也无名士墨客,但这时候他却久违的有了挥墨作诗的冲动。
作者有话要说:是说,为什么昨天全是让我开坑的?
没人点番外的吗?
其实最开始这个故事的名字是想要用一枝春或者罗浮梦的都是梅花的别名,而梅花我觉得又很适合表哥,然而整篇文的格式都是三个字这样格式不对啊捂脸,最后还是选定了载酒寻欢四个字。
虽然公孙姑娘一直在致力于让表哥戒酒不对,是控制喝酒的数量。
公孙姑娘,全名公孙秾华,小名花蕊,是个只会轻功,专精医毒的战五渣。
只会一点拳脚功夫,还都是花架子。
但是非常固执,对于自己坚持的准则。是个好人,很善良。
这大概是我写过的最从心的一个女主了但是没办法,花蕊她就是这个人设啊!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