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公子有个习惯。
每过三月便会让手下的婢女去书市上转上一圈看看市面上是否又上了什么新的佳作。若是有,便会买下来,带回他的住处收藏。
话虽如此说,但根据专门负责照料书籍这块的婢女的观察除却那些必不可少的经典文章传世古籍之外,会被挑选出来被留下来、反复翻阅的也就只有“莲花叶下客”执笔所写的故事了。
负责采买书本的婢女不太懂自家公子怎么就喜欢看这一人笔下之言虽说那叶下客是公认的文采过人,写的故事也新奇但,这似乎也不是自家公子沉迷话本的理由?
然这又需要什么缘由呢?喜欢一样事物、甚至是喜欢一个人本来就是不需要理由的。喜欢买那个人的书也只是顺手帮忙刷个销量而已。
虽然这近乎多此一举。
叶下客写的东西,文人骚客看得市井俗人也喜欢。前者能从里边品出他们喜欢的风花雪月锦绣非凡,后者也能以此打发时间。粗读者能够走马观花喜爱研读之人也能在合卷之后会为一番别有感悟。这般,看得人多了自然买的人也多。
只是
“这种文章写起来会很困难吧闻姊?”
有人这般问道。
“众口难调想要两全其美的确耗费心力但若只是针对一方,便会省事的多。”正站在在博古架之前挑选阅读书籍的少女答得平静,像是看中了什么她伸手从中取出了一本宋子握在手中,而后侧过身来,顺口答道。
“针对不同的阅读群体就要写出不同的文章来,你想被那些文人骚客喜欢,又非是成名之辈,自然就得迎合他们的喜好。给清廉之辈看的自然不能是压榨之言,给武林大侠看的也不能是人性本恶这要分清。”
“闻姊,给我看的该是什么呢?”红衣公子托腮,笑问道。
被唤作闻姊的少女沉思片刻,果断道:“教人怎么撒娇的。”
这回答实在是太过出人意料,正在喝茶的红衣公子险些没能保住自己的过人风度,手一抖,杯中清茶差点洒了出来。他以袖做掩,嗓音里半是满溢而出的委屈半是抑不住的讶异:“原来在闻姊眼中,我竟然是这般形象吗?”
“有何不对?”鹅黄衣裙的少女问的困惑又坦然。
她其实并不太清楚自己面前这位少年人的来历问出这种话并无他意,也觉得这并不重要。她知晓这人的名字是王怜花,又一年年的看他长大,这是她相交多年的友人、照看着长大的幼弟这数年的相识相交依然足够叫她信任他,又何须去深思这些呢?
也许这想法有些天真,但若是花费数年还无法去相信一个人,不也是太可怜了一些吗?
白首相知犹按剑,这词句读起来自然是极美的,但这未免也太叫人叹息。
你如有个知己朋友,跟他相交一生,两个人头发都白了,但你还是别相信他,他暗地里仍会加害你的。他走到你面前,你还是按着剑柄的好。这样的一生,说起来,也实在是没什么意思。
相逢即是有缘,我想要试一试。
在王怜花突然出现在面前的时候,当年的叶闻歌这样对自己说。
也正是怀抱着这样的想法,她方才没有踌躇不前,而是放任了一个陌生人的亲近,任他撒娇、任他做痴任他扮傻、任他玩笑。
直到如今。
王怜花略略叹气:“我也是大人了呀,闻姊。总是说这种话,我也是会生气的。”话虽是这样说,但看他眉眼含笑又隐带无奈的样子,也实在是没什么威慑力。
叶闻歌掩唇轻笑,柔声道:“既然朱言你不喜欢,那我不说了便是。”
“闻姊你这话听起来真是一点诚意都没有。”王怜花拉长了嗓音,像是有点不高兴的样子。但他这情绪也没能持续多久时间,半句话说完之后他突然又高兴起来,连声音里也藏着雀跃。“无怪乎连那些大魔头也喜欢看你写的话本子打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