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柳云裳轻声说道。
那也是少年时的事情了玩得好的朋友之间总会互相赠送一些礼物的这也是互相表达好感的一种方式。柳云裳和叶英之间自然也是如此。
最开始送的都是市面上买来的东西,名琴呀、明珠呀、好茶叶呀、前人名士用过的棋盘呀,什么都送过的。后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其就都莫名其妙的变成了互赠手工作品。柳云裳送叶英剑穗,叶英就送她自己抄写的古籍。
金步摇是某次叶英失约的产物。
约好了要一起去行侠仗义结果叶英临时有事被拖了时间,干等了大半天的柳大小姐板着脸气哼哼的抱怨了好些句直叫不善言辞的叶公子连连退步。难以招架,只得举手投降。一应要求都随她提,只求友人速速消气。
“你这话可是当真?”年轻的女孩子歪着头问道。
金衣公子说的确定:“自然是真的。”
“好啦那我就讲啦?”天水碧裙裳的姑娘面上露出沉思的神色来“阿英呀,你前次同我说那把剑上头的花纹是你亲手刻出来的?”
叶英点了点头。
藏剑山庄以铸剑之术闻名江湖,昔年他父亲叶孟秋便是以一把正阳剑撑起了名剑大会。叶英作为藏剑大公子这自然也是必学的功课。叶英自小便学铸剑,十多年下来虽不算是什么绝顶的铸剑师却也可谓入门二字。
之前那把带出来让柳云裳提意见的长剑算是他的正式作品之一了。
因为是打算挂在母亲房里的所以相较起他从前的那些作品来说外形就比较纤细秀气更加符合女性审美装饰也要更为华美精致一些。以玉石明珠作为剑穗,以金银绮罗作为装饰,连收在剑鞘上的剑身也有花纹作为点缀。
卖相很好是那种很招女性喜爱的的那种风格。
做起来的确是挺费心力的,但最后叶夫人很喜欢,也算是没有白费心思。
“云裳喜欢吗?”叶英问道。
“很喜欢呀,但我可不要你的剑。”柳云裳笑道,“我练得是刀,要你的剑做什么?”
叶英道:“嗯等我日后成名了,我的作品肯定会升值的。”他很认真的想了一下,然后这样说道。“云裳你可以拿我的作品当收藏。”
柳云裳噗哧一笑,道:“这又有什么呀?难不成我还能将你送我的礼物拿去卖了不成?”
别说霸刀大小姐根本不缺钱,就是缺钱也断然是没有把好朋友送的礼物拿出去卖的道理呀!“好啦,我才不要这些呢,听我讲,阿英上月大哥从外头回来,送了我一身新衣裳,还有配套的首饰,我很喜欢。你再瞧瞧我,可是知道我要什么了?”
叶英认真的打量了一下面前的友人,碧色裙子的姑娘也很配合的展开手臂,在他面前转了一圈,全方位的展示自己的新裙子。
出门在外,又是在温暖湿润的南方,自然没必要天天穿更适合朔北气候的门派弟子校服了。皮毛什么的,真的不适合江南的春夏时节。
柳云裳今日打扮的十分简单,只一袭天水碧裙裳而已。
夜雨染成天水碧天水碧这种颜色虽然很漂亮,但由于技术问题和必须用到露水,漂染起来还是很困难的。所以哪怕颜色醉人深得女孩子们的喜爱,其中利润丰厚,产量也还是上不去,价格也是贵得很。
不过对于柳云裳来说就没有这种问题了,霸刀大小姐不缺钱,还有亲娘名下的染坊布铺,想要这种料子也很简单。
偏爱这种颜色的柳大小姐有很多条天水碧的裙子,每一条都很美。
这一件也不例外。
料子很美,颜色很动人,做工也很漂亮。裙摆衣袖展开的时候,很容易就会让人联想到云彩或者鲜花一类的美好事物。
但也仅此而已了。
裙子是很漂亮,但除此之外也没什么额外的首饰衬托了。腕上不见珠玉,腰上也并无坠饰,乌发间仅有一根金簪权作点缀挽发之用。非常简单的打扮,甚至可以说是素净的过了头,但因为长得好看,所以也别有一种天然纯净之美。
叶英仔仔细细的将她看过一遍,又认认真真的想了想,自觉是明白了她到底少些什么。他说道:“云裳,我为你做一根金步摇如何?”
柳大小姐发若流泉,一头青丝也是漂亮的很。只用一根簪子未免太单调,不若添根步摇装饰一番。叶英想,他娘用步摇就很好看,和娘亲一样好看的云裳用步摇应当也很合适。
“只是我并未做过首饰,手艺怕是不甚熟练,做出来可能不好看。”
柳云裳才不介意这种事呢,左右都是好朋友的心意嘛,好看不好看倒是在其次了。“没关系呀,到时候你做好了,我戴给你看呀。”柳大小姐说的信心十足,“我虽然没有阿英你好看,但生的也还算过得去吧?”
柳姑娘对于自己的脸还是很有信心的。
区区簪环而已我长得这么漂亮,就算是再丑也一样能给你衬托出美感来!
况且叶英的手艺还是很值得期待的嘛,之前那把剑上的装饰也是他做的,那么好看。俗话说触类旁通,既然剑上装饰能做的那么好看,做簪子也肯定好看!
柳云裳信心十足,叶英推辞不过,心中不知为何也没什么特别想要反对的心思,便点点头,几乎是顺水推舟的应了这事。
“那时候,我以为顶多半年,那根步摇就能给你了。”叶英轻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