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一个手抖扯掉了拂尘的好几根毛。
元始扶额,他就知道。
对弟弟不可置信的追问也并不意外,这时候还能镇定的做个解释:“我儿东华是我与太元精血交融诞生的生灵,故我打算与太元结为道侣。”
通天觉得自己可能在做梦。
不然他怎么听到他二哥、他那个最严肃的二哥、曾经把爱慕者说的哭出来的二哥说要和个之前还追着喊打喊杀恨不得把人弄得魂飞魄散的女修结为道侣?
这反转也来的太大了吧!
老子要淡定很多,至少这时候他还能给弟弟解释一下为什么他二哥突然就改变主意了。
首先,元始看重亲人,既然有了儿子他自然不可能把什么都没做的儿子他娘弄死。
其次,虽然洪荒化生生灵的办法数百上千千奇百怪数不胜数,但经血相融依旧是很严肃的一件事情,能够因此而诞生新生命基本就是天道盖章的大道契合阴阳合宜适合当道侣了。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
“通天,你当真以为元始那时候是被暗算了?”
07
元始花了很长的时间才明白自己当年初见太元的时候到底是个什么想法又是什么情况,他将这些都很坦诚的同彼时已经结为道侣好几个会元的太元说了,换来女仙的一个笑靥。
“原来你也有这么傻的时候吗,浮黎?”
“我也并非是什么都懂的,太元。”元始坦然的承认了自己的不足,并且直到现在也没觉得自己当年把一见钟情当作被暗算有什么不对的。对于他来说这是很正常的一个发展,毕竟
“这方面不开窍也是没办法。”
太元吐槽了一句。
并且觉得自己当年也没算吃亏吧。
虽然被元始打的好几次重伤,但元始也没能讨到好来着。
洪荒大能打架逼格都比较高,不是勾动大道就是动用法宝,一般都是远距离定胜负,一个小小的差错就能决定结果。赢的人自然是万事无虞,还能捡点战利品,输的人就比较惨,运气好点的受伤了还能留条命,差点的魂飞魄散也正常。
当年的元始和太元打架就比较微妙了,真要按照正常套路打太元虽不是元始的对手但拼着手上遁走还是没问题的。次数多了他俩撞见之后除了必然打起来之外,还从远程互拼大道变成了毫无仪态风姿可言的互殴。
元始还比较矜持,打架套路也比较正统,一套套的招式虽说精妙又有效果,但也非常的好看。野生的太元就没有这个本事了,怎么有效怎么来,打人还专门往脸上去。
但都很痛这倒是真的。
每次打完之后他俩都挺惨的。
时候久了对于势均力敌的对手,也不是没有惺惺相惜这种情绪出现的。
08
关于为什么太元会答应和元始结为道侣,其实是这样的。
“他修为那么高,我干嘛不答应?”
女娲眨了眨眼,觉得自己有点适应不来友人的这个画风:“可是,太元你”
太元:“我打不过他。”
太元自己没觉得这种理由有什么好丢人的。
弱者臣服强者理所当然,她修为不及元始,也挺担心不知道哪一天元始不继续抽风了喊上两个兄弟来围杀她,尤其现在三清已经拜在了鸿钧门下。
那场讲道太元也去了,天知道她听鸿钧说那三个注定成圣的时候是个什么心情。
简直恨不得立时给自己找出一条能全身而退的退路来。
能活着没人想死,太元也还对洪荒充满了留恋还想继续追求自己的大道。况且儿子都有了,结个道侣而已,算不得什么大事。
总归生命安全有保障了,洪荒的道侣是很严肃的事情。
杀妻不可取啊!
09
元始觉得自己很有必要做个申明:“我那时候没想着杀你。”
太元:“我知道呀。”
元始:“那你”
太元:“我只是想要知道,你到底交了东华些什么?”
元始:“出什么事了吗?”他在心里过了一遍,修炼道法炼器阵法他交给儿子的知识没什么问题啊,怎么太元这么生气?
儿子不是他们一起养的吗?
太元拒绝承认这一点。
她才不会养出来一个对着喜欢的女仙什么好听话都说不出来,张口就是挑衅的蠢儿子!
真的不会适得其反吗?
元始:“据我所知,姑射性情坚韧,应当更加欣赏修为高超之人。”
简而言之他们儿子还是很有希望的,毕竟现在都是大罗金仙了。这个年纪也是挺难得了,当然能够孤身一人走到大罗境界的姑射也很难得。
天资过关。盘古肋骨所化的姑射山魄化形,根脚也过关。元始默默地想了想,表示对这个儿媳妇人选没意见。
如果儿子没把人追到,他也愿意收个徒弟的。
太元:
太元圣母恶狠狠地将元始天尊的衣领揉成了一团,并且表示:
子肖父,这话真是一点不错!
这对父子真是如出一辙的简单直接,低情商!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牙痛于是鸽了一天。忘记请假了对不起,但真的痛得厉害,完全想不到这么多了。
今天还是好痛,勉强磨出来的更新。
万万没想到,我人生第一次牙痛是因为上火。
更加没想到痛起来真是要人命啊!!!!什么偏方都试过了,但还是好痛啊!!!!!!!!!!
最后还是含着酒止痛的,就五分钟的时效简直要哭出声。
小半瓶喝完了还清醒着喊疼我晚上怎么办啊!
洪荒流,彻彻底底的胡说八道,双向一见钟情
然而原始是个以为自己中了法术的死直男
忘了是哪里看到的,元始名浮黎
备注:这个一见钟情然而以为被动了手脚的梗来自于我家亲爱的,我是借用
本来这章是想要写东华和姑射的,但是琢磨了两个小时也没想到写什么好,就干脆跳过他俩到元始啦。
东华姑射这对就侧面客串好啦
至于太元圣母我只是听过这种说法而已。还请不要深究,就当起名废的我借了个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