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来的很快,伴随着一声雷鸣。天上还有雷电在闪烁。
不到三刻,这场雨就会停止。
李叉叉朝着山上走去,总不能就这么回去吧,不然母亲肯定会训斥她的。
此时细雨淅淅沥沥的下着,透过树木,打在了李茶的身体上。
她把篮子摘下来,盖在头上,想要挡住雨水。如果她把头发弄脏了,那她可就惨了,而且母亲还会骂她是个废物,她这十多年来一直在为她做嫁衣,她在这里住了十多年,她在外面也没少喝酒,如果她生病了,母亲肯定会在她身上缠着她。
李叉叉觉得自己还是很有头脑的,并没有别人说的那样愚蠢,他就是动作太慢了。有的时候,他的反应会慢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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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叉叉觉得自己还是很有头脑的,并没有别人说的那样愚蠢,他就是动作太慢了。有的时候,他的反应会慢一点。
李叉叉朝着大山上方一棵枝繁叶茂的树木走去,茂密的叶子挡住了从天而降的雨滴,李叉叉摘下了头上的篮子,用手捂住了自己的耳朵。
一道闪电划破了云层,划破了云层。刹那间,他就像是一道划过天空的巨龙。但有时候,它会如利剑般刺入地面。刹那间,光芒大作,将整个世界都映照得一片通明。就在这时,一声巨大的爆炸声响起,李叉叉大吃一惊,他抬起头,看到一棵树被一道闪电劈断,发出轰隆隆的声响,像是山体崩塌一般。
李叉叉看到这一幕,心脏“卟通卟通”地狂跳了起来,体内的血液就像是一头脱缰的老虎,疯狂地冲击着,她能清楚地感受到自己后背上的毛发在不停地颤抖着。智达完全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呆呆地站在原地,呆呆地看着眼前的大树。
刚才那棵大树差点没把任八千给砸死,好在任八千所在的地方没被砸死。
李叉叉的心脏还在不受控制地狂跳着,这时,雨水终于停止了,蔚蓝的天空中,出现了一道七彩的光芒,红橙黄绿青蓝紫,五颜六色的光芒交相辉映,仿佛一道金色的桥梁,横亘在天空之中。
李叉叉见天色已晚,下雨后的山路有些湿滑,李叉叉也不想空手而归,只好小心的摘了几颗松茸,带回去蘸着咸菜,味道极佳。没过多久,李叉叉就捡到了一公斤左右。
就在这个时候,她似乎听见了悉悉索索的声响,李叉叉一惊,因为她看到了一片灌木丛,她还以为是一条大蛇呢,李叉叉被吓得连连后退。李叉叉心中一动,将篮子横在面前,小心的拨开杂草,却发现地上躺着一个满身是血的人,虽然看起来很凄惨,但一看就知道是个富家子弟,她门村还没有谁能买得起这么华贵的衣裳,哪怕李叉叉紧紧地闭着眼睛,身上的衣衫也被鲜血和雨水弄得有些褶皱,可他那一对浓密的眉毛却是微微一笑,就像是天上的明月一般。白希白皙的肌肤,苍白的嘴唇,棱角分明的脸庞,完美的脸庞,修长的身躯,在李叉叉的心目中,就是一个高大魁梧的男人,这让她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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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叉叉最喜欢的就是一个高大威猛的男子,这辈子能遇到自己,她很开心!
李叉叉小心翼翼的走到李叉叉身边,准备将他拖回家,却不知道是不是触动了他的伤势,让他发出了一道痛苦的呻吟,他猛地瞪大了双眼,眼神冰冷,身上散发着一股浓烈的杀气和绝望。李叉叉的本能告诉她,此人是个很危险的人,千万别靠近他。
可是李叉叉还是忍不住要看着他去死,而且他也是他梦寐以求的那个人,李叉叉当然会答应。
李叉叉低声对中年男子说:“别担心,我没恶意,绝对不会对你不利。”
李叉叉听了李叉叉的话,这才想起来,自己在别人面前从来都不会多说一句话,哪怕是在自己的母亲面前,也是如此,但是在眼前的这个男人面前,李叉叉却是一脸的茫然,这么长时间以来,他还是头一次和一个陌生人说这么多话,李叉叉自己都有些不敢相信了。
容闵在听见她的脚步的那一刻就清醒了过来,他下意识的以为她不会对他不利,所以在她碰到他的那一刻,他就一直保持着清醒,直到闻到了她身上特有的香气,他才睁开眼来。
容闵在看到李叉叉的时候,虽然她看起来只有十一二岁,身上还带着泥巴,但是她的一双眸子却是亮晶晶的,就好像天上的星辰一样。后来听见她说不会对他不利,他才放下了所有的防备,将双眼一眯,让她为所欲为。
“你不是本地人,跑到山上来做什么?”
容闵瞥了他一眼,这个人长得很好,为什么会问这种愚蠢的问题?难道她真的是个傻子,如果不是受了重伤,又何必藏在草丛里?
李叉叉也看到了这个男子眼神中的不屑,虽然有些心疼,但或许是疼得有些烦躁,毕竟对方身上有伤。
“很痛吗?”
容闵越想越觉得这丫头疯了,只要是个有点智商的人,都能感觉到伤口的疼痛。
普天之下,恐怕也只有这位蠢丫头能够做到了。
容闵在前线经常受点伤,每次都是去找医生,也没人会问他疼不疼。
因此,他并没有从这个少女的身上感受到任何对自己的担忧,反而会把这个问题当成一个多余的问题。
李叉叉被男子瞪了一眼,顿时不说话了,他知道自己现在的情绪很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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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叉叉被男子瞪了一眼,顿时不说话了,他知道自己现在的情绪很糟糕。
李叉叉立刻捂住了自己的嘴,将容闵给抱了起来,却听到了一声闷哼!
李叉叉低头一看,发现自己的腿被一个夹子卡住了,估计是刚才他在山里奔跑的时候,不小心踩到了陷阱,被困在了这里。
李叉叉蹲下来将容闵腿上的钳子拿了下来,因为用了很久,他的腿都肿了起来,而且还带着好几个血洞,看起来很是渗人,要不是遇到了他,他这条腿早就成了残废,这辈子都要残废了,但是李叉叉却没有告诉容闵。
剧痛让他闭上了双眼,但他的脸色却是一片惨白,豆大的汗珠从他的额头上滴落下来,显然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直到绑着他双腿的钳子被拿开,他再也支撑不住,直接昏厥了过去。
容闵躲了一天一夜,不吃不喝,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不能死,不能让自己的目的消失。李叉叉看到他,顿时放下心来,以为自己得救了。
李叉叉好不容易让容闵用自己的身体将他扶了起来,刚才大雨滂沱,路面湿透,他整个人都被压在了地上,那人就像一座山,我几乎要从他的背上掉下去,好在他很快就控制住了自己。
她这样的大男人,摔倒了也就摔倒了。但是,他已经受了重伤,根本经不起这样的折腾。
李叉叉缓缓的将他从山上拉了下来,他的脚步很快,也很沉重。山上有各种各样的野兽,普通人想要上山的话,必须要大白天的上山,然后再下山。
村子里也有猎人,不过都是空手而归,村子里没有猎人,都是结伴而行。
但即便是猎人,也很少有人来这里,大多数人都在采摘茶叶。
下过一场大雨,森林中雾气弥漫,距离很远,根本就看不到什么,李叉叉一路小心前行。
道路是那样的险峻,那样的弯曲,那样的丛山峻岭,那样的弯曲,那样的弯曲,那样的让人觉得道路是那么的遥远,而天色也越来越暗。
李叉叉心中焦急,却没有注意到自己正踩在一条泥泞的小路上,一不小心就会踩空,连带着他一起摔倒在地,好在他还保持着理智,扶着一棵树才没有掉下去,而他身后的男子则像是扔皮球一般,眨眼间就消失在了原地。
李叉叉加快了脚步,虽然下山的速度很快,但是很容易摔倒,李叉叉已经不在乎自己会不会摔倒了,她只希望眼前的男子还活着,千万不要让他死在自己的手里,否则他就真的要后悔了。
当李叉叉走到一个平坦的地面上的时候,这个人就慢慢的停止了翻滚,然后一头撞在了一棵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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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李叉叉走到一个平坦的地面上的时候,这个人就慢慢的停止了翻滚,然后一头撞在了一棵树上。
李叉叉赶紧走了过来,摸了摸他的鼻子,虽然还有呼吸,但已经很虚弱了。
李叉叉一把将男子拉了上来,眼看着就要到山下了,他的脚步也快了许多。
夜色深沉,道路两边的树在黑暗中摇曳;山路越往里走,李叉叉长长的吐出一口气,终于离开了这片黑暗。
在乡村的道路上,土地都睡着了,只有一阵轻柔的风声和偶尔传来的几声犬吠声,荒凉的田野里一片死寂。一些村民家里还点着油灯。
李叉叉停下脚步,抹着额头上的汗珠,望着前方的道路,只差一步,他就能穿过竹林,回到自己的家里,他很开心。
银色的月亮照得满地都是,四周传来了蛐蛐的悲鸣。空气中充满了夜色的芬芳,编织出一张柔和的大网,笼罩着一切。他的目光所及之处,都是笼罩在这张软网上的一切,无论是植物,还是植物,都不像白昼那么真实,都带着一种朦胧的、虚幻的颜色,一切都被遮住了。
把每一个细节都藏在心里,给人以梦幻般的感受。
李氏正在竹林的入口处张望着,一脸的担忧,这小妞怎么还不回家,该不会是出事了吧?有几个人急匆匆的在街上乱窜,偶尔有人经过,还会询问是不是看到了自己的女儿。
虽然这些年来,他一生气,就会对着狂战士发泄,但是他知道,自己的女儿虽然话少,脑子也笨了一点,但是,这些年来,她一直都在陪伴着他,如果不是她,他恐怕已经死了。
她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李叉叉千万别遇到野兽,安然无恙地回来。
李叉叉看到竹林口有个女人在徘徊,他还以为是自己的母亲,但转念一想,母亲为什么会在这里等他,他已经很多年没有看到母亲在这里等他了。
再靠近一点。那女子的身影,正是她的母亲,这一刻,她满心欢喜,一颗心都在颤抖。
李叉叉叫道:“母亲,母亲。”
李氏听到自己的女儿叫她,心中的一块大石头总算是落了地,安然无恙地回到了家里。
林凡嘴角露出一丝笑意,朝着李叉叉走去,当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整个人都不好了。
李氏吼了一句:“李疯子,你是不是傻?就是为了他才回来的?你难道不明白,这样的男人,最好的办法就是别动他。若是他得罪了人,找到这里来,难道你想让我们兄弟二人去送死吗?我告诉你很多遍,远离男人,尤其是那些不三不四,身份不明的。”
李大妈拧着李叉叉的两个耳刮子,“老娘的命令你都不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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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妈拧着李叉叉的两个耳刮子,“老娘的命令你都不听吗?”
李叉叉吃痛,大吼一声:“母亲,母亲,你放开我。”
李氏嫌不过瘾,又捏了捏李叉叉的手臂,觉得还不过瘾,又捏了捏他的手臂,真是没完没了,老娘就不能安省一会儿吗?
李叉叉没说话,只是垂着脑袋,认真的聆听着。
李叉叉双耳刺痛,身体沉重,根本承受不住。
李叉叉泪眼朦胧的抬头看着他,李氏叹了口气,道:“行了,现在人找到了,我们一起带他回去!”
李氏本想将他留在后院,但李叉叉一脸天真的样子,李氏只好让他去李叉叉的卧室过夜,等着第二天的到来。
李氏拖着李叉叉进屋,关上了房门,就准备上床休息。
李叉叉晃着李氏的胳膊,“母亲,快去请个医生来。”
李氏一听要请大夫,立刻反驳道:“能让这个不知从哪冒出来的人进来,我就很客气了,你居然还要我去请大夫,你知不知道,治病是要花钱的?你脑子里装的都是什么?”
李叉叉一边抽泣,一边摇晃着李氏的胳膊,“娘,娘,李氏,你别管我了,我生了你这样一个没用的女人,我也没办法再做什么了。
李氏嘴上骂着李叉叉,心里却在嘀咕,她得赶紧出去请医生过来,她也清楚,这姑娘脾气倔得很,认定的事谁也不会轻易更改,打她骂她都没用,今天晚上再不请医生,她怕是要失眠了。”
李叉叉在母亲离开后,回到自己的屋子里,端来一桶清水,将男子的衣衫脱下,然后用手帕将男子身上的鲜血擦干净。
李叉叉将那人的上衣脱了下来,心脏扑通扑通的跳着,满脸通红,她还是头一次看到一个男人脱光了自己的衣服。
那是一个高大魁梧的男子,古铜色的皮肤,抹去了身上的污垢,露出了他棱角分明的五官,棱角分明的五官像是刀刻出来的,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慑人的气场。
做完这件事,李叉叉给男子披上了一件衣裳,然后就回了母亲的房间,躺在了床上,让自己平静下来。
每次一闭眼,脑海中就浮现出那个男子健壮的身躯,绝非自己这些学子可比。
李叉叉晃了晃脑袋,他是真的不想看到这一幕,免得母亲回家后,说他没脸没皮。
李叉叉等了半天,终于听到了几个人的对话。
白芷匆匆出门,朝程大夫望去,那可是他们门村最有名的名医,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竟然会被母亲给带过来。
李氏看不到李叉叉嘴角的笑意,李氏则对李叉叉怒目而视。
李叉叉立刻板起了脸,跟着母亲和程医生往屋里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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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叉叉立刻板起了脸,跟着母亲和程医生往屋里走去。
黑暗已经将所有的建筑都覆盖在了黑暗之中,月光下,树木摇曳,狂风呼啸,一盏油灯忽明忽暗,似乎随时都会熄灭。
程医生和李氏看到病床上的男子,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强大的气势,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帝王之气,浑身上下都是血迹,就好像一尊从沙场上爬下来的死神。
程医生道:“李氏,这个人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他身上穿着一件很特别的衣服,浑身都是血,也不知道得罪了谁,竟然会被人害死。”
“这位先生,是我家闺女今日进山时,在山上带回来的。”李氏解释道。
程医生给躺在病床上的男子搭了搭他的脉搏:“能不能撑过今天,就看他今天晚上能不能挺过这一关,他的智商应该和普通人差不多,不过他的脑袋受了这么重的伤,能不能恢复过来还是个未知数。”
“若是熬不过今夜,就好好筹备一下,不要让人知道。”
李氏神色凝重地点了点头。
“要是没死的话,最好离他们越远越好,别给我惹麻烦!”
程医生给她配了一副药膏,让她去处理伤口,然后就走了。
他身上的伤势并不算太重,只是头部的伤势比较重。
程医生走后,李叉叉拒绝了母亲让她回去睡觉的请求,她一直都在责怪自己,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的疏忽,父亲的脑袋也不会磕到树上,现在还奄奄一息。
夜深人静,躺在病床上的男子,正如程医生所说,浑身颤抖,豆大的汗珠从他的脸上滑落。
李叉叉端着一桶又一桶的清水,给他擦拭着身上的汗水,让他冷静下来。
每次到了凌晨,那个人的体温都会下降一些,这说明程医生给他的退烧药物对他的身体有很大的帮助。
第二日,朝阳从窗外照射而入,照亮了大半个房间。
李氏推开门,只见李叉叉正躺在他的身边,睡得正香,而他却没有半点要醒过来的迹象。
李氏揪着李疯子的耳朵,疼得他悠悠转醒,抬头对着李氏叫了一声:“娘。”
李氏破口大骂:“你这小贱人,竟然还记得老娘是你亲妈。可你昨晚又不听话,今天早上又在我身边睡着了,难道你就不懂什么叫男女之事吗?这要是让人知道了,我的面子往哪搁?”
躺在病床上的那个人,绝对不是我们能得罪的,他要是再不醒过来,我们就用一张草席,将他拖到远处去。免得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而且,程医生说他脑子坏掉了,那我岂不是又要另找一个病人了?非要让你妈累成狗,你就甘心吗?
达州县青云镇,某间酒楼内,容闵派来的几个下属一个个急得团团转,已经三日过去了,自家少爷一点动静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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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县青云镇,某间酒楼内,容闵派来的几个下属一个个急得团团转,已经三日过去了,自家少爷一点动静都没有。
容闵的人换了一身衣服,开始询问。
农家都会有鸡,李叉叉就在家里建了一个鸡舍,里面有好几只鸡。只要经过庭院,就一定能看到一群鸡在跑。公鸡傲然挺立,像是检阅军队的大将,战意高昂;就像是一个正直的男人,为了自己的家庭,为了自己的家。
李叉叉家里还有一条黑狗,才三四个月大,被李氏带回家时,它还很小,还闭着眼睛,现在已经长大了,胃口也大了。也就是说,他又多了一个人。
就在屋子附近,隔着一片竹林,有一条小溪,溪水里,有野鸭在戏水。偶尔,他们会潜入水中寻找食物,或者和其他动物一起玩耍,发出“哌哌——哌哌——”的声音,在水面上回响,哪怕有人在洗衣洗菜,也无法阻止他们的喜悦。还有一些喜欢玩的蜻蜓,在湖面上飞来飞去。河边的芦苇随风飘荡,仿佛将整条河流都遮住了一般。河水在太阳的照耀下,变得异常的干净,一股清风吹来,将河水染成了一片又一片的波纹。
李叉叉早上起床后,先给鸡鸭们喂食,然后将它们赶进竹林里的小河里,好在晚上的时候,它们都会自己回去,不用赶着它们回去。
李叉叉盯着那个躺在床上的男子,走出了房间,开始了他的生活。
炊烟袅袅地从家家户户的屋顶上冒了出来,香味四溢。
李叉叉煮了地瓜粥,她只希望自己的丈夫能醒过来,也能喝到他们梦寐以求的地瓜粥。他是个病号,多喝点地瓜粥对病情也有好处。
等饭菜准备好了,李叉叉走了进来,走到了男子的身边,喃喃的叫着:“醒醒,醒醒。”
她有很多话要说,但是却不知道从何说起。
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心中为他祈祷。若是你醒了,我可以让母亲将你留在这里,若是你还没有醒过来,我母亲就会用稻草将你丢进山里,然后被狼群撕成碎片。
“昨晚我给你守了一晚上,你的高烧已经好的像个普通人一样了,怎么还不醒来。”李叉叉嘟囔着。
似乎是察觉到了李叉叉的渴望,他的手指微微一颤,连眼睫毛都跟着颤动了一下。
李叉叉一脸的难以置信,他怎么也没有料到,自己的愿望竟然应验了。
不过,他的双眼依旧紧闭着。李叉叉有些失落,难不成真要按照母亲说的,给他铺上一条稻草,然后将他丢到山里去?
但她分明看到,他马上就要醒过来了。但是,她却没有醒来。
正在思考的李叉叉,听到这一道咆哮,顿时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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