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说“我和丈夫六点在楼下吃饭后一起回房,八点他出门买酒,过了一会那位商人就敲门问我借东西,他很健谈我和他聊了一会,结果我丈夫误会,我们吵了一架,不过我看见游客经过”
商人一“我们六点来到店里,看见一对夫妻在吃饭,我们整顿好行李是六点半,然后在房间里吃的晚饭,之后大家几乎都没出去过,除了老三去借了点东西以外”
商人二,四是亲兄弟“就是这样的我们都没出去过”
商人三“我就向那位女士借了点东西,和她聊了一会,看他们吵起来不到九点就回来了,我在路上看见了那位路过”
那位正是慕白,虽然不知道慕白这么晚了出去干什么,但他肯定不会去偷东西的。
慕白说“我和我妹妹六点半来到这里,遇见了吃饭的夫妻,然后在房间里吃了晚饭,八点半左右我听见楼下有动静,出去查看情况没发现什么就回来了,的确看见了这对夫妻和商人三”
黎兮兮是“我和哥哥一起来的,没有出过房门”
游客来的很晚,而且有人可以证明事情发生的时候他在外面,丈夫也有酒馆的伙计证明,慕白听见动静的时间应该就是出事的时间是八点半,那个时候商人三和妻子在聊天当然不可能作案。
所以,有嫌疑得就是商人一二四,也有可能商人三也是从犯,聊天是为了不让妻子听见动静,毕竟妻子与墨染的房间就相隔一堵墙。
真相只有一个,犯人就是这四个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