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千钧这一身带血的古装穿出去,肯定会成为小镇回头率最高的一员。
到时候说不准还会被人发朋友圈,发上网。
还有他这乱糟糟的头发也要整理一下,一个长发及腰的男人走在街上,是人都会多看两眼的。
她这儿大多数都是自己穿的衣服,外公外婆的衣服在他们走了之后都处理掉了。
不过她平时有买大码男装当睡衣穿的习惯,还有些洗了没穿过的,这些刚好就适合凌千钧穿出门。
就是简单的白杉黑杉加带松紧带的短裤。
为何故意买的男装?花步晚也是在挑选女款的时候发现,女装很多店铺的码数都偏小,就算是最大码也只是正常人的尺寸,当睡衣都觉得太紧了。
恰好后来她发现还有买男装这一路子,就下单了。
有时候她看到女装的上衣小的窄的,都以为那是小学生的衣服,实在让人看不懂。
凌千钧跟着花步晚上了二楼,看到她在一个衣柜跟前翻了翻,就找出了一件白上衣和一条黑色短裤递给凌千钧,“你试试这个?看合不合身?”
凌千钧接过衣服,就听花步晚接着说道,“你到一楼换吧,换下来的衣服就放在一楼好了。”
花步晚想到他之前的衣服虽然洗过,但那上头的血迹还是洗不掉,刚好她最近下单了一瓶能洗掉血迹的洗衣液,晚些把他衣服给泡上,回来洗掉烘干再穿上也行。
“嗯。”凌千钧应了一声,这就带着衣服下楼去。
花步晚则看着他下了楼梯,就关上房门,她也要换身衣服才是。
凌千钧到了一楼的洗手间,先把身上的衣物除下,然后就拿起花步晚给的衣服穿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