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知夏都懵了,直到看见远处的田埂上,出现了那抹熟悉又挺拔的身影,她这才确信是秦云朗来了。
男人梳着微卷的港风长刘海,身穿黑色高领毛衫,外搭一件驼色呢绒大衣。
他的骨架匀称,肩宽腿长,一身矜贵高雅的气质,又带着几分慵懒不羁,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就像从时尚杂志里走出来的模特。
这个男人的人品未知,但衣品真是绝了。
而此时的乔知夏呢?
因为打算陪两个儿子来泥塘里抓鱼,所以专门穿了之前淘汰下来的旧棉袄和妈妈缝补过的黑色灯草绒裤子,脚上则是被淤泥糊得看不清颜色的雨靴。
真是妥妥的一个乡下大土妞。
秦云朗走近后,看见她这副模样,毫不避讳地笑了起来。
乔知夏皱眉不满:“你笑什么?大老远跑过来,是不是太闲了?”
“别生气,实在是你现在这个样子太可爱了。”秦云朗说着, 抬手把她鼻尖上的泥点子抹了下来。
乔知夏看着跟过来看稀奇的一大群村民,忙往后退了一步,跟他拉开距离。
这个男人到底干了什么好事?怎么还带了这么大一群人跟过来?
“麻麻~大鱼……好大的鱼……”乔知夏正纳闷,裔宝就紧紧抱着一条比他小不了多少的大草鱼过来了。
“哇~裔宝抓到大鱼了,好厉害呀!”乔知夏一秒化身迷妹,提上水桶,一脸崇拜迎了上去。
秦云朗顺着乔知夏的身影看过去,这才发现了两个被淤泥包浆的儿子,要不是两个小人儿还有双漂亮的大眼睛露在外面,他真没法认出来这是他儿子。
小阳仔一手抓着一条鲫鱼,在淤泥里吃力地往妈妈和哥哥那边去。
忽然,小家伙的目光落在了秦云朗身上。
几乎是下意识的,他弯起亮晶晶的眼睛朝着秦云朗大声喊:“爸爸,快来抓鱼,有好多鱼哟~~”
儿子这一声热切的呼唤,像极了三月里的一场春雨,拥有着滋生万物的魔力,落在了秦云朗的心尖上。
纵然心如铁,此刻也化作了绕指柔。
他最不喜欢潮湿和泥泞的环境,但是这一刻,他突然就很渴望和孩子们一起尽情玩闹。
也把自己童年时被约束着不能做的事,去弥补回来。
所以,在乔知夏拎起水桶回到岸边时,秦云朗把自己的呢绒大衣,还有手表都脱下来交给了她。
“帮我拿着。”
“你干什么去?”乔知夏记得很清楚,秦云朗讨厌泥泞和潮湿。
秦云朗笑容舒朗,“下去陪我儿子一起抓鱼。”
于是,在乔知夏愣怔的眼神中,男人不顾一身价值不菲的衣服,坚定地走向了泥泞中。
乔知夏清晰地捕捉到了两个小崽崽在看见秦云朗也下来后,小眼神中那明亮刺眼的兴奋。
父子三个在泥泞的水坑中浑水摸鱼,激动的尖叫和幸福的欢笑交织在夕阳的余晖中,形成了一幅岁月静好的美妙画卷。
说来凑巧,今天是陈大翠出院的日子,她的脊椎受伤后,现在走路都直不起腰,只能靠着拐杖一步步慢慢挪。
刚进村里,她就听见有村民故意在她旁边阴阳怪气。
“有些人见不得别人好,这下遭报应了吧?活该挨打!”
“还造谣说人家小乔是大老板养在外面不敢见光的情妇,还不知道人家大老板来咱们村了吧?还给好些人都发了红包,一个红包就有三十块,一会儿功夫就发出去了百来个。”
“咱们家也拿到了,那可真是大手笔,那位大老板和小乔可真是般配,才不像有些嘴贱的人说的,是什么大肚子的老男人……”
陈大翠听了一群人的嘲讽,第一次感觉无地自容,也终于开始痛恨起自己这张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