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历五千八百一十四年、大周朝八百一十四年、伪朝新周十四年。
九月十三日。
秋。
秋风落叶霜满天,奉天府一片萧杀。
战争乌云笼罩着这座百万人口的北方第一重镇。
奉天府城内外大军云集,府衙各级官员进进出出神色凝重。
路上行人稀少冷冷清清。
街道上不时有马队疾驰而过。
奉天府战争机器全面启动。
东市骡马街,两个衣衫破旧的少年,一路行来不停的拌嘴。
街面上紧张压抑的气氛对两个少年丝毫没有影响。
高个的少年五尺多高(一米七多点),看上去不过十五六岁的年纪。
紫裤灰衣青布鞋,头上仪巾束发,剑眉朗目直鼻阔口。
最奇特的是,眉宇之间有一颗小拇指甲大小火焰状的胎痣。
肩上还背个鼓囊囊的包袱。
个子稍矮的男孩,不过十一二岁。头上梳着两个朝天羊角鬏,看起来还没过总角之年(指八九岁到十二三岁的少年)。
一身绿衣粉妆玉琢,神情跳脱大眼睛滴流乱转。嘟鼓双唇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有几分天真、有几分童趣。
“少爷,这些日子嘴里都淡出鸟来啦。
做人不要太拘谨,格局打开点好不好?
我要吃肉、我要吃油炸糕、我还要吃红烧鱼!”
矮个少年握着拳头忿忿然说。
“还油炸糕、还红烧鱼!你是我主子行不行?
我呸!
都梦到好几次了,你的前世就是一只五彩斑斓的大肥鸟,名字倒相同,也叫凤哥。
你应该吃麦麸、吃糟糠、吃烂菜叶子!
顶好的也就是小米粒子。
知足吧。
哎……谁让你在我五岁的时候就陪着我,谁让我天生就善良呢。
现在你和我都吃一样的,包袱还我自己背着。我说什么了吗?”
高个少年叹息一声无限感慨,一副心不甘情不愿的样子。
“少爷,咱要点脸,行嘛?
我现在是十二岁的小男孩。严格的说,还是个少年儿童呢。
看看整天为你操心操的,把我整得像三十二岁似的。
我上哪儿哭去、我上哪儿说理去?”
“别墨迹,没钱!
咱得先打个零工填饱肚子。
不想饿着就赶紧随我上骡马市找个铡草的活,先混顿饭吃。
然后找到镇北王的府邸,溜进去杀了他。”
“好不容易攒下的盘缠你一路上都救济那些小乞丐了。
连买把刀的钱都没剩下,你又不让偷不让抢。
报仇也需要钱的。不知道吗?
再说,报完仇咱还得赚很多钱的。
让娘和林叔冯姨从老林子里搬出来,到城里过好日子。
咦……别说话……”
矮个少年凤哥忽然双眉紧蹙正经起来,竖耳细听……
“……嘿嘿,我凤哥前世就是一只鸟,也是一只有本事有来历的鸟!
不墨迹了。
来活啦、来活啦!
跟我走。”
高个少年素知身旁的凤哥是个碎嘴子,自打娘把两岁的他从河边捡回来,就整天的吐字不清的自说自话,大多数都是别人都听不懂的咿咿呀呀。
大了一点更是喜欢整天的嘚啵嘚。也不嫌累得慌。
从小到大一直觉得凤哥神秘且神通广大很不简单,常常做出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举动。
平时小哥俩也是形影不离,向来没有主仆之分。
此时高个少年也不言语,十分信任的背着包袱随着向巷子里走去。
边走边听凤哥不停的在他耳边嘚吧嘚……
槐花巷一所不起眼的破落小院。
院里人听到拍门声,趴门缝一看,又跑进破房堂屋:
“首领,我瞄了一下,是两个小男孩拍门。”
“赶紧先让他们进来再说,免得巷子里的人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