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巨额通告费外,还有一个原因是这次有个欧美歌坛上一代的女歌手主动挑战他了。
明昭第一次上超级歌手秀时,台下的节目总制片萨莉就曾感叹过,如今的美利坚要在唱功上找到一个有可能打败明昭的人,非凯特琳莫属。
凯特琳,六十五岁,各种大奖拿到手软,一副天赐好嗓子,素有美利坚之声的美名,在美国人气是三岁小孩都听过名字的程度。
但她在出道之前,曾在一家小超市当了五年的收银员,一次的偶然的机会下,参加了当时参赛资格还没那么严的超级歌手秀,结果一唱成名,很快就被唱片公司签下,实现阶级跃迁。
后续很长一段时间里,凯特琳几乎是发一张专辑就爆一张专辑,和威尔逊一起称霸了欧美乐坛足足二十年。
可惜年轻时为了赚钱不停地参加各种商演,嗓子很快出现了毛病,十年前开始倒嗓后渐渐消失在大众眼前,这才给了新人冒尖的机会。
而这次节目组之所以天天打电话求着明昭来参加九月份的超级歌手秀,也是因为这一次是凯特琳的正式告别演出。
从超级歌手秀出道,从超级歌手秀结束!
这样有仪式感的比赛,节目组从上到下全都相信这一期播出后的收视一定会爆。
明昭也很期待这次和凯特琳的比赛。
节目组为了节目效果,把他们俩安排在了同一个休息室,似乎想拍到剑拔弩张的画面,只可惜两人第一次见面相当和谐。
凯特琳画着很浓的妆,可能刚打完玻尿酸和水光针,颧骨附近的苹果肌高高隆起,笑容还有点僵硬:“你好,明,我听说过你。”
明昭礼貌的和她拥抱:“我的荣幸。”
作为称霸欧美圈这么久的人,凯特琳实际上是个相当傲气的人,经常有不长眼的记者会问她对当下某件事某个人的看法。
凯特琳的回答总是很简洁。
听过,或者没听过。
久而久之,这也变成了一个梗,欧美圈的粉丝在谈论自己偶像咖位的时候,会调侃的拿出凯特琳的回答。
被凯特琳听过,那就说明名气大。
没被凯特琳听过,那就说明是个小卡拉米。
凯特琳显然也是知道这个梗的,但她毫不在意反而哈哈大笑:“对于我挑战你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吗?或者说紧张吗?”
明昭把伴奏U盘递给工作人员,说道:“我只能说很遗憾让你的谢幕表演以失败收场。”
剑拔弩张的画面?!
一旁摸鱼的摄影师听到这话打了个激灵。
凯特琳却又是一阵大笑,鼓着掌说:“我喜欢你的回答,我也喜欢你。”
明昭只是平静的配合造型师的工作。
从答应参加节目的那一刻起,他就把凯特琳近几年的影视画面全看了一遍,倒嗓真的很严重,如果这样的人都赢不了,他可以宣布退圈了。
但凯特琳在美国人气太高了,如果只是拿出观众听了无数遍的“老歌”来参赛,那可能会因为现场观众的主观因素输掉比赛,这是史密斯和明昭都不想看到的结果。
所以,在和史密斯商量过后,那首为了参加超级歌手秀而早就写出来的歌是时候面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