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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步骑之战

骑兵与步兵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兵种。

本质上是没有强弱关系的。

几千年的冷兵器时代,骑兵的单体能力非常出色,它的综合性能很强。

就像如今的多用途战机。

骑兵有强大的机动能力,速度一起,有强大的冲击能力。

若是精锐骑兵,还能完成骑射,具有远程能力。

战场上,它可以冲阵、追击、拦截、风筝敌人。

所以,自古名将,都喜欢用骑兵。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骑兵就一定强于步兵。

一个骑兵对上一个步兵,那骑兵稳赢。

一百个骑兵对上一百个步兵,硬打,那就是步兵稳赢了。

步兵的第一个是大盾手,第二个是刀盾手,第三个是长矛甚至还有狼宪。

步兵打的是一个整体,骑兵冲来时,他面对的是步兵组成的阵型。

本质上,他是一打四一打五。

双方平A,骑兵是肯定干不过的。

它对付步兵的方式是骑射和消耗,或者步兵自身出现问题,如溃逃、指挥失误等。

这也是华夏历史上,出现那么多南朝的原因。

真要是骑兵虐步兵如狗,那巅峰时期的蒙古忽必烈就不会有安南惨败了。

定襄郡。

谷粮口一带。

山林边缘。

浑部来到这里,北狄人如释重负。

达尔台的脸上洋溢着喜悦。

走出这片谷地,山林就结束了。

终于离开这该死的鬼地方了。

但是,雄壮的达尔台随即又失落了。

浑部的勇士,沦落到连雪窝子里的楚兵都收拾不了。

十年来,积攒下的赫赫威名就此烟消云散。

草原上,没有怜悯这个词,弱者不配拥有尊严。

依附于浑部的小部落也会离开。

浑部将不再兴旺。

前方。

即将出谷的先头部落军停了下来,达尔台很生气。

该走不走?大荒原上,还怕个鸟蛋。

打马来到前方,定眼一看,勃然大怒。

该死,该死的楚狗。

他们竟然在谷口这里等着。

更气人的是,目测敌人最多二千,甚至更少。

区区二千楚兵,竟然敢堵浑部五六千铁骑的道路,还是在平原上,这简直是侮辱浑部的勇士。

“牧,牧在那里,叫这该死室韦猪,带领五百人,去周围绕一圈,看看有没有埋伏。”

这里极为辽阔,最近的小山丘在五里之外,南边是一马平川,按理说,不用担心,但达尔台被阴怕了。

这伙楚兵,太过狡猾。

不远处的路碑上,谷粮口三个字很模糊,在碑的左侧,有一排新刻的字。

“浑部亡于此谷中。立碑者:李氏周云。”

达尔台愣了,如发怒的公牛,叫部众毁掉谷粮口的路碑,可惜没有专业工具,效果很差。

几个千夫长,正在合计如何吃掉面前的步卒。

半个时辰后,北狄人摆开进攻军阵。

他们先上四千,留下一千左右的预备队。

二千不到,凭什么拦住五千突厥人?

他们也是有尊严的。

草原人习惯了随意屠戮南楚将士,打心眼里,他们认为自己很强。

实际上,只不过是楚人近几十年没有豪杰来对付他们。

边关武备松弛,贪腐成风,楚兵根本没有多少战力。

历史上三国时期,杀外族如杀狗,大多数时候用的也是步卒。

对面。

李家的战鼓,响彻这方天地。

狼烟早已点起,浓浓黑烟直冲天际,数十里外清晰可见。

几十里外。

秦老大用刀割下一小块马肉,他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生火吃上一口热腾腾的食物了。

眼眸的余光,忽然瞟见远方的狼烟。

猛地想起什么。

“见东方狼烟,即刻开黑色锦囊。”

一顿摸索,终于找到了,打开手中的锦囊,秦辉同几个识字的兄弟仔细观看。

“狼烟起处,灭浑部!”

秦辉瞳孔微缩,倒吸了一口凉气。

灭浑部?一万人?一万人的浑部没了?

李氏到底是何方神圣。

打赢就已经是变态了,打的这么诡异,秦辉都有点怕。

只是略微犹豫,秦老大就集结了良家子,片刻后,二百余战马火速赶往狼烟处。

同样的事情,在方圆几十里的地域出现。

近二千良家子火速赶往谷粮口。

被北狄人屠戮了近半年,终于轮到他们复仇了。

谷粮口。

李家步兵方阵。

三支步卒,数月高强度训练,充足的伙食下,他们的身体异常精壮。

精铁甲胄,大盾狼筅,长矛如林。

现代的军事训练,令他们如同耸立的苍松,立于荒原之上。

刘庶身覆甲胄,最后巡视了一下队伍,确定了作战计划,他就退到仓库去了。

这次的主将是杨延。

这是李家军,第一次没有周云亲自指挥的战斗。

由刀疤与阿骨部军师合力,统帅作战。

打头阵的还是铁牛。

没人敢跟他抢,毕竟不能和傻子计较。

也没人会和他抢,这搏命的事,大伙其实也不是那么想。

铁牛双目圆睁,气势逼人。

身后的梁三等人,同样士气高昂。

他们并没有惧怕数量远超自身的北狄人。

盲目的崇拜,让他们认为,跟着周云,就是胜利。

杨延手持精铁长矛,这是铁驼子专门按他要求做的。

双目如电,关注着战场的形势。

李保是唯一的中字辈,他在李家几十年了。

此刻,他恍然如梦,李家竟然能同浑部这种北狄主力部队掰手腕了,这简直就是奇迹。

他忍不住一声怒吼。

“李家军!!!”

回应他的是震耳欲聋的咆哮。

“万胜!”

“万胜!”

……

远方。

达尔台眼眸中渐渐有了担忧,这伙楚兵,面对数倍的敌人,士气却如火般旺盛。

楚兵的首领狡猾,如此做必然是有把握的。

可他想不明白,南人的底气在哪里。

对方摆明了是要堂堂之阵,灭了浑部。

这就二千不到,还是步卒,这要是不敢打,浑部还用在突厥军中混嘛。

趁早全部打道,回勒尔浑河捡牛粪去。

与达尔台不同。

远在山林观战的贺诗楚一眼看出了问题。

二千步卒,从他这个角度看,就像是棋盘里的棋子,横平竖直,军阵之精锐,生平所见。

这一局博弈,他输得干干净净。

如果现在他还在浑部,逃离就是最好的办法。

可周云说过,浑部不进攻,他还有后续的手段。

这个人太恐怖,至少超过了他的理解。

他被辅兵营带来的。

被一群妇人抓着跑,说实话,贺诗楚很难受。

战场上。

浑部的冲锋开始了。

傻牛等人挖的坑起作用了。

陷马坑让他们成排成排的倒下。

赵阿四手持长矛,标准的刺杀姿势,这一招,他已经练了无数遍。

他的眼神略显焦虑,瑶娘的兜帽披风在粮仓里,他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去拿。

前方的战友在用锤子打木头。

第一排的大盾是用木杆支撑,再用木卡钉在土里,傻子才全用人顶盾。

这样做,有优有劣。

优势是大盾必然顶得住,劣势就是推进时,拆除盾牌要点时间。

这是步卒,自己总结出来的小技巧。

周云没有干涉,尽管历史上没有记录这种方法,但一线将士的手段,往往是最优秀的。

二十步外,浑部骑兵倒下不少。进而影响后续的骑兵。

这使得北狄人得冲击力下降了。

十步外,北狄人再次倒下一批。

终于,马势大减后,突厥人猛冲第一排大盾。

生死时刻到了!

达尔台很清楚,冲击步兵军阵,第一批人大概率必死。

但只要冲破,步兵就是废物。

“长矛,刺。”

赵阿四经过大战洗礼,身体的机械记忆,让他的长矛毫无阻碍,刺穿了突厥人。

他是已经是一名合格的战士了,突厥精锐在他眼里,不过如此。

战鼓随着节奏,响彻这片山谷。

千矛齐发,如同一人,何等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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