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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送情书

余水絮想到彭林一双细长的眼睛,眸子里总闪着让人不适的眸光,仿佛要用他的眼睛看透你,那种用眼神要把衣服扒掉的戏弄的笑,让人心生厌恶和恐惧。

余水絮看着眼前李雪燕一脸怀春的期待样,把那些想说彭林这个人感觉有点色狼样的话咽了下去。

“嗯!确实认识,但是只见过一次,你忘了吗?我跟你们开学那天说过……”

李雪燕眸子里的星星更多:“太好了!太好了!”

她又压低了声音:“我给你说,你不要告诉任何人哦,我喜欢他……我想给他写情书,但我不敢给他,你帮我给他吧!”

余水絮不可置信地瞪大了双眼,从开学到军训也才将近一周时间吧,这么快就能喜欢上一个人吗?

“啊?你确定?你喜欢上他了?这也太速度了吧……”

李雪燕眸子一闪:“嗯!我确定!他可幽默了!惹得我们老笑!而且他的眼睛很好看,笑起来弯弯的……

又高又帅,瘦瘦的,穿上迷彩服都那么好看,皮肤还那么白……

最主要是这几天拉歌,他唱得那首「莫斯科郊外的晚上」特别好听……没想到他的声音也这么迷人……”

余水絮才想起这几天军训结束的时候,都会有拉歌比赛环节,也不知道付晓然犯什么病,拉歌的时候女生这边非要喊余水絮起头,又有不太熟的同学也叫着另一个女生领唱。

经过两人唱歌的嗓音比拼,余水絮的声线清脆甜美,更胜一筹。

所以每晚的拉歌比赛,男生那边是彭林牵头,女生这边则是余水絮。

好在余水絮在小学的时候就有主持活动的经验,一番心理建设之后也就迎难而上了。

幸好女生们也都有争强好胜的心思,又加上余水絮记性好,新学的军歌都能想起来唱。

因此晚上的活动在男生女生们不服输的比拼中也越来越热闹。

彭林的嗓音确实俘获了一众女生的芳心,余水絮也挺喜欢这种嗓音。但一看到彭林那双看谁都暧昧的眼神,便也歇了心思。

李雪燕这么着急来找她,也可能是怕情书送得晚了,被别的女生捷足先登了吧。

便点点头:“……那好吧。你写好了给我,我找个时间给他。”

李雪燕激动地对余水絮又搂又抱,又在她脸上狠狠亲了一下:“太好了!絮絮,谢谢你呀!我只敢相信你!”

余水絮轻轻推了她一下:“好了好了,我知道了……你低调一点,难道被同学听到了你想出名吗?”

李雪燕笑嘻嘻点了点头,这才又一阵风似的去操场那边玩了。

余水絮拿下帽子,摸了摸额头微凉的汗珠,向宿舍走去。

李雪燕找她,一方面是因为她本身就认识彭林,比别人好跟彭林套近乎。

另一方面,她本身就信任余水絮,情书的事,她断定余水絮不会告诉外人。

至于最重要的原因嘛……余水絮勾唇冷笑。

按理说李雪燕更喜欢跟在陈婷婷左右的,但是陈婷婷长相出众,一来就被男生追捧着,哪有空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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