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都是公职人员,哪怕第二天休息,也都并不贪杯,喝得差不多大家就散场了。 王文雅骑着重机在街道上疾驰,她喜欢这种风驰电掣的感觉,街景快速的从眼前掠过,灯红酒绿的划出一道道光影飞速的倒退。 只有在这个时候,她才像是会真正的放松下来,总有一种和时间在竞速的错觉,她曾经想过,如果可以,她或许会骑着车到天涯海角。 她好像是在漫无目的的骑车兜风,但是习惯使然,她在行驶的途中,记下看到的街景和路,其实她去过的地方并不多,大多时候都是因为任务才会离开部队,但是每到一个地方,都会事先看地图,或者到了之后就暗暗记下看到的,这是他们的必备技能。 骑了很久的车,她终于觉得够松弛了,就回了酒店。 左手按着脖子左右扭了一下,脱了外套和T恤,只穿着运动内衣走进浴室,镜子里照出她身上的伤痕。 右手臂二头肌的位置有一条三公分的疤痕,这是在一次特别任务的时候被子弹擦伤留下的。 左边小腹有一条狰狞的刀疤,那是在边境缉毒的时候,她赤手空拳和两个壮汉肉搏,被其中一个捅了一刀,她依旧以一拖二的等到了支援。 疼吗?说真的,在杀红了眼的时候,并不会觉得疼。 因为一旦她感觉到疼,感觉到没力气挥不出拳头的时候,那就真的没有了生的希望,这些亡命之徒并不会因为你倒地了他就会放过你,他会捅到你死,看着你咽气。 所以,在求生的面前,疼,真的不算什么! 她身上的伤痕何止是两处,有训练时候的伤,有任务时候的伤,大大小小留疤的有十五处,一道一道,她都清晰的记得是怎么受的伤。 有时候她觉得自己的记性很好,好到有些人只是匆匆看过一眼就记得模样,可是五岁之前的记忆却很模糊。 特别是在父母死在她面前的时候,她只清晰的记得两个画面,她被藏在柜子里,看着那只纹着蝎子纹身的手拿着枪,看着父母倒在血泊里,致死眼睛都没有合上的模样…… 她吐出一口浊气,快速的洗了个澡,平躺到床上,左手曲起垫在脑后,看着天花板。 这样轻松的躺在酒店的房间里,她倒是有些不习惯了,习惯了部队里的单人硬板床,睡着硕大的柔软双人床总让她觉得有些不真实。 “呲——呲——”床头柜上的手机响了起来。 手臂一伸,快速的拿过来看了一下屏幕【储备军来电】,嘴角微微的勾起弧度,按下了接听键。 储备军是储启盛的孙子,这个充满了爱国情怀的名字是储爷爷亲自取的,他比王文雅年长了两岁,从小一起长大,不是亲兄妹,却胜似亲兄妹,他自然现在也是一名军人,只不过他年纪轻轻的,头衔可比王文雅这个中尉厉害多了,他所在的小队处理的全是机密。 电话一接通,储备军低沉磁性的声音就皮皮的说了一句,“响了这么久才接电话,到了香港夜生活这么丰富?” “酒店!”王文雅淡淡的说了一句,反正也睡不着,索性坐起来,垫高了枕头舒服的靠着。 “这么无趣?”储备军哼了一声,懒洋洋的说道:“我过几天也来香港转转,找你玩儿。” 王文雅的眉头拧了起来,问道:“有行动?” “切,小事情,又少不了胳臂儿缺不了腿儿的。”储备军轻笑了两声,漫不经心的说道:“怎么样?我给你安排的机车叼不叼?” “酷!”王文雅觉得靠在床上很无趣,干脆下了床,站在墙边,腿轻松一抬,就跃过了头顶,脚后跟抵着墙,稍一弯腰,额头就碰到了腿。 “那必须的,我给你安排的。”储备军伸了个懒腰,说道:“有没有同胞欺负你?” 王文雅只是轻笑了一下,没说话。 “行,我问了个蠢问题,你可是小火炮。”说着,他像是来了精神,“嗳,我最近两天想了个锁招,人被这么锁住之后很难解,见了面我们试试,看你能不能解了我的新招。” 说起过招,王文雅也来了精神,“好啊,你来了试试。” “打输了可别哭!”储备军笑道:“你这几天安排了什么活动?不会光在酒店和飞虎队来回晃悠吧?” “输给你,不丢人。”和这货打架,打十次输九次,唯一赢过的几次,还都是偷奸耍滑才赢的,王文雅的嘴角微勾,神态放松的说道:“明天约了飞虎队的狙一起去枪会练枪。” “哟,才一天的功夫就打成一片了?不错不错,飞虎队的狙和你的狙比起来怎么样?”储备军笑起来,这丫头论打架是打不过自己的,但是说起她的枪法可是比自己厉害了不止一星半点。 “不错,毕竟城市反恐和我们擅长的不一样。”王文雅评价的中规中矩。 但是储备军却听出了她不服输的话外音,笑道:“你这意思就是近距离你们差不多,要是越野远距离就是你给力了呗?” “我可没说过这话!”王文雅压够了腿,索性将电话开了免提,在地上做起了俯卧撑。 夜深人静,两个人难得轻松的聊着闲天。 上海,【青竹雅苑】住宅区,这个高档楼盘是香港著名的“楼王”在内地投资的,章睿捷就是“楼王”的儿子,所以他自然在这里有一栋小别墅,几个好友一合计,就在这儿都置办了房产,做起了邻居。 而且还很贴心的给他们划出了一片区域,这七栋房子就像是这个小区里特别的存在,就是买了同个楼盘的业主也进不了这块区域,所以,柴墨和他的朋友们都很喜欢这里。 柴墨搭的是夜班机,到家的时候已经挺晚了,不过对于这帮子娱乐圈的人来说,熬夜是不痛苦的,早起才要人命,所以没在外工作的人,此刻在家还嗨的很。 不过他此刻没有什么嗨的心思,就想躺下睡个天昏地暗,谁知道洗了个澡,愣是给他洗精神了。 既然睡不着,索性到院子里浇浇花,他好多天都没自己浇花了,反正他不在家的时候,这群朋友谁有空就会来帮他浇花。 他打开了院子里的灯,瞬间满园的花就尽现眼前。 要说他家的装修,最用心的就是这个院子,大面积的草坪上,铺着石子路。 院子里种了各种花草树木,种的最多的是绣球,各色的绣球花在草地射灯的光芒下,显得特别美丽。 花圃的中间有一间很大的玻璃花房,花房里除了花,还有一把红色的吊椅,几把藤椅,矮几上放了几本书。 这是柴墨最喜欢待的地方,没工作的时候,一杯咖啡,一本书加点音乐,他就可以在这里坐上一天。 坐在花房里的时候,他时常会想起儿时的一段记忆。 那时候他大概七八岁,父母到国外参加一个学术研讨会,他认识了一个四五岁的小姑娘,他们只相处过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 他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小女孩常常和自己说:“我以后的家,一定要有一座很大很大的玻璃花房,我可以每天在里面吃早餐。” 时光流逝,小姑娘长什么样子模样他早就已经模糊的记不清了。 自己的父母本就喜欢养花弄草,从小家里就是一堆花花草草的,所以他买了这间房子之后,想着也弄些花草来种种,当时就是觉得如果家里有这样一座玻璃花房也不错,于是就弄了一个。 自从有了这间玻璃花房之后,他倒是常常会想起那个小姑娘的话。 柴墨拿着水管站在花圃里浇水,想起那个小姑娘,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她的家里有没有这样一座玻璃花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