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哇!”我疼得忍都忍不住,大哭出声。我双手的小石头撞到了我的大拇指,我的大拇指硬生生地被夹在了两块石头的中间,还是冲击状态下的两块石头。
我疼得倒在地上,双手互相捂住了大拇指,鲜血流了出来,将手背兜染成了血红色。
我真是一个蠢人,弄个石头都能弄伤我的手!我努力地动了动大拇指,发现我的两根大拇指都还有直觉,应该没有伤筋动骨,这真是不幸中的万幸。
我有点庆幸我的力气不大,就算使劲全力,力气也就那样,真是因为这样,我的手才能保全吧。可以试想一下,如果是一个大力士,背他那么用石头一撞,恐怕手不断也骨折了吧。
我第一次明白了力气小的好处,那就是相对之下不容易自己伤了自己。
我赶紧用衣物给自己简单的包扎了一下,打结的时候,我腾不出手来,于是用牙齿打结,不得不说我是一个“心灵口巧”的人。
心灵口巧,心灵口巧,心灵口巧……口巧……口……怎么听来怪怪的呢,我觉得我真是想歪了,这都是哪儿跟哪儿。
我按住受伤的大拇指,按了大概十来分钟吧,血终于止住了,我稍稍舒了一口气。
现在我恐怕已经没有办法在钻木取火了,还有什么办法能够生气火来呢?主要是现在条件简陋,根本没有什么工具,不然的话也不至于落得这么个田地。
我又想起了现代二十一世纪的好,随随便便一个打火机,一盒火柴也行,还怕没有火不成?
我思绪萦回到现代,我还记得现代有一个社交应用,应用的名称是两个英文大写字母“Q”,在那里坚持和一个人聊天,就能擦出“火花”(一个象征友谊的标志)。
而现在呢?我就算跟七暮从早聊到晚上,恐怕也擦不出火花吧?再者说来,我和七暮其实也聊有一年之久了。
诚然我知道,此火花非彼火花也。
我不由得叹了一口气。
饥饿和阴森的丛林告诉我,我绝对不能放弃生火。我决定捋一捋思绪,天无绝人之路,肯定会有办法的,只是我还没有想到而已。
我在开阔的地上,折了一根树枝,沾了水,写下身边的一切资源:
1、若干件干净的衣物
2、木桩
3、七暮的剑
4、发簪、玉佩等装饰品
5、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