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追她?”叶楚秋神色平静,好像在说一件和自己无关的事。
重来一世,叶楚秋真的也对女人没什么兴趣了,更别说是王云云这种绿茶。
好好陪陪爸妈,享受世界,他不香吗?
再谈恋爱,自己就是狗。
“你喜欢她啊。”朱辉认真地开口。
“那是以前没品位。”
叶楚秋回答的很随意。
上一世到了后来也去过几次勾栏听曲。
虽然心是死的,但身体是活的。
什么样的女人有吸引力,身体还是能诚实投票的。
这是男人的天赋。
王云云,是真不配自己喜欢。
“秋哥,我感觉你和原来不一样了。”
朱辉看着眼前的叶楚秋,憨憨一笑。
不知道为什么。
总感觉从操场送花开始的叶楚秋,给他的感觉很不一样。
那种感觉,一定要形容,就是语文老师说过的‘沧桑’。
“你记住一句话,真诚加任何一项都是王炸,但是单出,就是死牌。”
“男人在年轻的时候只知道感情,不想事业,是废物的表现。”
“好好搞事业,当你有钱了,你会发现没有任何一个女人,会在意你开的是什么颜色的法拉利。”
叶楚秋叹息一声。
朱辉闻言,顿时一呆。
懵了片刻后,挠了挠脑袋,试探性地说道,“如果对方漂亮还有钱的女孩子,还倒贴喜欢你呢?”
“什么女孩?”
“那叫富婆,叫事业。”
叶楚秋一怔,深深看了一眼朱辉,没想到他的天赋竟然异于常人。
富……婆?
朱辉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大受震撼。
今天和秋哥聊这两句,感觉自己好像要长脑袋了。
刚打算继续开口,突然瞥见远处的一道身影,顿时胖脸一颤。
“秋哥,烟!...沈洛梦!..…”
朱辉忙压低了声音开口催促。
说话的同时,还将自己手里的烟往后藏了藏。
“沈洛梦?”
这三个字让叶楚秋出现片刻的失神。
脑海中浮现出后世那道清冷又高贵的美艳女人形象。
一中的校花有两位,一个是叶楚秋原先追的王云云,因为会“打扮”,茶艺精湛,所以热度很高。
另一位就是沈洛梦,平时只有学习和练习舞蹈,加上性子冰冷,最初追求者还没开始就被泼冷水,反而脱离了大家的视线。
实际上,到了后来大家才发现这个冰冷的女人,才是当之无愧的女神。
不论时代怎么变化,都能找出长出一股高贵和绝尘的气质。
不像王云云在非主流时代之后,就泯然众人,最后好像找了个中年男人嫁了。
不过沈洛梦在学生时代天天管着叶楚秋,甚至连上一世后来叶楚秋毕业了,也会打电话查询叶楚秋的情况。
让叶楚秋一想到,就好像触发了被动,本能的有些不舒服。
哪家好人毕业了还把自己当班长查户口啊!
也正是因此,两人后来似乎也算水火不容了。
“那个母老虎?虽然是个富婆,也确实漂亮,但是每天跟个冰块一样,谁能喜欢?”
“你总不可能指望这么个冷疙瘩对男的有感情吧?”
“正高兴着呢,别提她,晦气。”
叶楚秋说着就打算伸手看看泡面。
“叶楚秋,你说谁是冰疙瘩?”
一道清冷的声音突然响起。
这声音让叶楚秋本能一抖。
紧接着,便是看到一道少女的俏丽身影进入自己的视线。
少女清冷绝艳,五官精致,一头长发随意披下,恰到好处地将白皙的脖颈更好地展示,让人有种看一眼就忘不掉的高级感。
一条过膝白裙,裙摆下蕾丝长袜更是将修长白皙的玉腿点缀的像是最精致的艺术品。
手提袋里隐约可见换下的白色丝袜,更是让叶楚秋内心惊叹。
腿比自己命还长。
还有就是,爱看腿似乎是自己的身体本能。
重活一世,仍然保留着这种高级的审美本能。
“好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