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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妾身都喜欢

许仙便凭着自己惊人的记忆,把金大侠的这部经典小说背出来。他本来还怕自己说得太快,白素贞来不及记录呢,没想到宋朝人写毛笔字和当代人写钢笔字差不多,一分钟写60个字完全算不上什么难事。让他很是感慨。

不过白素贞更加震惊,许仙虽然说得不算太快,但是几乎出口成章,说出来的语句直接就可以成书,不用再做修改润色,而且描写生动,用词精当,语句通畅,实在是上佳的作品。这要怎样的天才才能做到?白素贞又被许仙的才华惊艳到了。听到描写得非常好的句子,忍不住抬头用美目崇拜的看了眼许仙。

不过许仙并不以此为傲,这些小说都不是自己原创。说得好听点,自己像个继承万贯家财的富二代,说得难听点就是剽窃者。

期间小青给两人送来汤茶,两人也不怎么在意,自顾自的,小青放下茶盏,好奇的拾起了摆在桌上白素贞写好的十几页小说,仔细的阅读。然后很快也就被全身心的吸引下去。

在明亮的烛火下,许仙手执茶杯,慢慢的在小小的书房里走来走去,偶尔喝下茶润润喉。白素贞奋笔疾书,写完一页飞快的放到一边晾干。小青则飞快的阅读着写好的书稿,然后整齐而珍重的摆好,偶尔也给许仙斟茶。动作轻柔,害怕打扰了许仙的思路。

写了快一个小时,许仙终于舒了一口气:“先休息一下吧?娘子辛苦了。”

白素贞舒了一口气,甩了甩手臂,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这才笑道:“不算辛苦。官人要努力构思,这才辛苦。”

许仙道:“娘子,我这一小说要写上一百万字。半个时辰只能写三千字。那也要写上一百五十个时辰,每天两个时辰也要写七十五天,而且这还是理想的速度。真正去写肯定打不到这个速度。这也太辛苦娘子了,我觉得还是请个人来做这事比较好。”

白素贞微微一笑:“不辛苦,我也没事做。这点工作算什么辛苦?官人放心,我做得来的。不用再请人的。”

许仙能说什么呢?只能道:“如此,那就辛苦娘子了。”

小青道:“许仙,你这么有才,为什么不去考取个功名呢?说不定能考个状元什么的。”

许仙笑道:“做状元有什么好呢?”

小青奇怪道:“做状元当然好呀!可以光宗耀祖,报效朝廷,造福百姓,多好的事呀!”

许仙摇头叹息:“就是你这样的思想害了大宋。大宋就是状元太多,太过重视文人,抑制了武将的发展,导致国力衰弱,无力抵抗边患。谁都不愿意当兵,谁来保卫国家呢?”

小青一怔,失笑道:“许仙你的想法好奇怪,谁都觉得做状元好,你却觉得当兵的好?”

许仙跟她说不通,只好道:“反正我不想考状元,也考不上状元,我就安安心心的写我的书,挣点小钱,安安稳稳的过一生。”

小青评价道:“胸无大志!”

“小青!”白素贞白了她一眼,温柔的对许仙道:“官人别把小青的话放在心上,官人不管是考状元还是做个普通人,妾身都喜欢。只要官人过得开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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