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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家奴

就怕这头牲畜哪天吃得不够尽兴,闹起脾气来,那叫一个难搞。

“这头牲畜平常吃得真多,这次给我留下不少精粮,也算是有良心了,但还是支撑不了剧烈的锻炼,不像凌家核心子弟顿顿都有充足的肉食,有时还能食用燕窝,鹿茸,人参等大补之物。”

咽下最后一口,大约吃了五分饱,凌霄杰心里嘀咕了一下,作为奴仆每日吃得都是窝头,偶尔才能沾点荤腥,营养是完全跟不上。

修炼一途,哪怕天赋再出众,要是饮食不佳导致身体气血不充沛,强行锻炼反而容易把自己练废。

“这次又是那个倒霉蛋死了?”

抹了抹嘴,凌霄杰起身走出马厩,漫不经心的问道。

“二公子院里的丫鬟,听说是勾引二公子,被三夫人发现,被乱杖打死。”其中相貌看起来稍年轻的男子,又忍不住出声问道:“我说你能不能注意下卫生,一身怪味比马粪还臭。”

以白布包裹,却难其掩玲珑有致的身段,凌霄杰蹲下打开白布,看见一张面部扭曲狰狞的脸庞,依稀可见她生前也是一位花容月貌的少女。

“和马同吃同住,有点味道很正常。”

重新裹好白布,凌霄杰面色如常,“明日凌晨有送草料的车来,到时候会顺路带出城去,丢到乱葬岗。”

凌府每年死的人太多了,做事分心犯错被杖毙的、惹主子不开心被打死的、投井或者上吊自尽的、被少爷小姐玩虐死的......

都司空见惯了。

至于眼前的苦命人,是真的主动勾引二公子,幻想乌鸦变凤凰,还是被二公子强迫,就耐人寻味了。

养马的区域靠近后门,所以府上有奴仆或护卫死了,大多都会送来这里临时停放。

另一个男子看着比自己小了六岁的凌霄杰,开口说道:“二公子那边还缺一名贴身奴仆,凌霄杰你要是有想法,我可以帮你引荐。”

凌霄杰默不作声。

男子又道:“你我都是从那场流徙中存活下来,你的本领我知晓,做奴做仆的,只有跟对了主子才有出头之日,二公子出手大方,特别是对待下属,不妨告诉你,我马上就要突破至后天境界,再看看你自己,还是那般瘦弱不堪,明显是营养不足,再加上过度锻炼,你这样根本进步不了!”

“我还是喜欢养马!”

凌霄杰咧嘴笑道,露出一口很是整齐的大黄牙,“而且,身为凌家的家奴,为谁做事,做什么事,最后不都是为凌家效力嘛。”

“哼,不识好歹,我看你是吃马食吃坏了脑子!”

男子黑着脸怒骂道,他想不通这人在想些什么,一个八岁的孩童能在那场十不存一的流徙中存活下来,其本领可想而知,在这里养马能有什么前途?

照料的还是三小姐的爱马,而三小姐早晚都是要嫁人的。

大家族的女子都是联姻的工具。

当然,除了那位天赋绝顶,十六岁就突破至先天境界的凌家大小姐。

“给你机会不珍惜,你就在马厩里烂死吧!”

男子深深看了眼傻愣愣的凌霄杰,然后转头就走。

见两人离去,凌霄杰摇了摇头,关上了院门。

凌家在云阳城威名显赫,当之无愧的霸主,府邸依山而建,占地数千亩,庭院林立,花园无数,需要用到奴仆的杂务繁多。

当年初到凌府的方霄杰被安排到园艺和倒夜香的杂务上,但他通过一番了解和权衡后,最终把目光锁定在养马工作,用攒了三年的月钱孝敬给执掌马厩事务的管家,才换来这份养马的工作。

又因做事认真牢靠,两年前就独自负责‘追风’的豢养。

养马不仅是个辛苦活,还是技术活。

特别是‘追风’这种名马,规矩更多,饮食挑剔,而且半夜三更还要起来添加草料,时常给马梳毛、牵到马场散步、按摩等。

但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作为三小姐的爱马,‘追风’拥有独自的小院和马厩,等于凌霄杰拥有独立的居住小院。

充足的修炼时间和上好的修炼环境,没人打扰,逍遥得很。

凌霄杰想不到凌府还有比这更好的劳役了。

至于做二公子的贴身奴仆,所谓伴君如伴虎,爬得快,死的也快!

奴仆宛如卑微蝼蚁,越是远离拥有生杀予夺大权的人,越容易存活。

投效那位公子、小姐,不是当下考虑的事情,先突破至后天境界再说。

将那具女尸搬到堆放草料的棚子,凌霄杰又啃了三个窝头,方才感觉到饱意,走到院子中间,深呼吸一口气,摆开一个拳架。

开始演练拳法。

他动若脱兔,静如渊渟,如同密林深处猛虎悄无声息地逼近猎物。

四肢腾挪间,脊背似五张弓拉满,蓄势待发;出拳之时,如猛虎出柙,迅疾无伦,力道沉猛,空气似被撕裂,发出细微的啸声。

若精通武道的人在场,一眼就能看出凌霄杰的猛虎拳已然达到小成。

两个时辰后,凌霄杰缓缓收拳,瘫软在地上。

他很久没有这般酣畅淋漓的练拳了。

在草料堆歇息了半个时辰,凌霄杰站起身,开始站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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