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有点眼熟。
这不是刚才一起拍照的那位美女吗?
两人对视一眼,都有些惊讶。
刚才那位美女穿着裙子,现在穿着热裤,重新做了发型,化着小烟熏妆,又是一种新的风格,差点没认出来。
“她唱歌吼吼听。”洛谙一脸迷妹样地,托着下巴听台上的那位美女唱歌。
温知许赞同地点头。
不过,她想到什么,眼睛动了动,伸出手指戳了一下洛谙,见洛谙看过来,一脸揶揄道:“不过,如果让她知道,自己喜欢的缪斯,是个音痴,她会怎么反应。”
洛谙:“……”
请你不要说出来好吧,五音不全这件事,也不能赖她。
“为什么是缪斯啊?”温知许竟然用这种神圣的词,是不是有点“言重”,毕竟人家只是上来合个照而已。
温知许简直恨洛谙是块木头,恨铁不成钢道:“谙谙,你和殷斯景相处三年,没拿下他,我之前觉得是那个男人眼光的问题,我现在发现,你是真不开窍啊。”
洛谙被这一通话砸蒙了,不是,咋还骂人捏,她怎么就不开窍了,她可会撩人了。
见某人一副不服气的样子,温知许分析道:“你这是当局者迷,人家过来跟你拍照,眼珠子都快黏你身上了,那眼神,都快拉丝了,你是一点感受不到啊。”
“我们不是才见一面吗?”洛谙疑惑眨眨眼,转头看着台上唱着歌的女孩。
“搞艺术的,都相信一见钟情,就那一眼的感觉,甚至有时候对缪斯的感情,不比对爱人少。”温知许给洛谙科普。
“我也是搞艺术的啊。”洛谙挺挺胸膛,一脸自豪道。
刺青师,嗯,怎么不算是艺术呢?
温知许斜着眼,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洛谙,夸张地凑近嗅了嗅,最终伸出一根手指下了定论:“你这,绝对是理工女的气息,身上一点艺术细胞,甚至一点艺术细菌都没有。”
洛谙:“……”
理工女怎么你了。
“而且我发现欸,谙谙。”温知许凑近洛谙,挽上她的胳膊,一副重大发现的表情。
“什么?”洛谙疑惑,她已然不对温知许抱有任何期待,她的嘴里真的能吐出什么好话。
“我刚认识你那会儿,你身上其实还是有艺术的气息的,就那种文艺小女生的感觉,至于现在嘛,越来越沙雕了。”
洛谙:我怀疑你在骂我,但我没有证据。
见洛谙如遭雷劈,一副可怜的模样,温知许终是不忍心,安慰地拍着自家姐妹的肩膀,语重心长:“姐妹,谈个恋爱吧。”
长时间不谈恋爱的人,就会失去谈恋爱的能力。
洛谙正想回复说,她都结婚了,还怎么谈恋爱,就看见温知许猛然捂住嘴,满脸惊讶,给她指着舞台的方向。
顺着温知许手的方向看去,是舞台大屏幕,洛谙也愣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