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偶然的机会,洛谙跟着几个混混,进了江家纹身店。
社会混子身上怎么能没有纹身呢,这仿佛就和豆豆鞋一样,已经成了某种刻板印象,某些混混也以身上有纹身为荣。
当时纹身的那个小混混攒了很久的钱,等终于攒够,就吆喝着兄弟们陪他去纹身,洛谙那天正好也在,也就跟着进去凑热闹。
小混混趴在床上,要在背上纹一只虎,他们几个人就站在旁边看着。
当时江家纹身店的老板,还是江闻歌的父亲,江朝。
江朝纹身没有什么设计,基本就是拓印,收费也比较便宜,但他手法老练,一辈子都做这一行,熟能生巧,倒是有不少忠实的客户。
每天来纹身的人很多,江朝凭着这份手艺养活了一家人,但的确有些应接不暇,他儿子便经常来给他打下手。
洛谙饶有兴致的站在床边观察江朝的手法,最后注意力便放在了身边打下手的江闻歌身上。
那这个小孩能干的,她是不是也能干,也的确没什么技术含量,毕竟不就是递个东西嘛,她也会。
洛谙仔细看了一会儿,就知道什么时候该递什么东西。
她走过去,又给那个小哥哥打下手,在他看过来时,她就朝着她甜甜一笑,进行美貌攻击。
伸手不打笑脸人。
而且,她似乎找到了可以挣钱的法子。
后来,洛谙经常一个人来这家纹身店,江朝忙起来,她就过去给他打下手,江闻歌不拦着她还主动教她,江朝也没什么意见。
小姑娘长得好看,嘴又甜,单单站在那里就让人觉得舒适。
但慢慢的,江闻歌发现他想错了。
起初他以为洛谙和他一样,是喜欢这一行,觉得纹身很有意思,后来他发现,她来的目的单纯就是为了蹭饭,至于学习只是为了更好的打下手。
当时的情况,江闻歌要上学,江朝一个人忙又忙不过来,小本生意请一个服务生的话又很亏,不如自己干。
这时候,一个很有眼力见又很聪明伶俐的小姑娘过来帮忙打下手,算是帮了不少忙,江朝便管洛谙一顿饭。
慢慢的,对于纹身这一行,洛谙便也了解的七七八八,但长期浸润之下,难免对这一行起了兴趣。
江闻歌很喜欢这一行,那时候已经跟父母商量过,一心学美术,受他影响,洛谙也学着江闻歌,随时拿着一个小本子,写写画画。
洛谙初二时,江闻歌就已经读大学了,他把自己以前的教材,还有一些不用的画笔什么的,都统统给了洛谙。
洛谙从小就学啥都快,是以,对绘画和设计很快上手,在纹身店帮工也越来越熟练,越来越得心应手。
甚至在江闻歌不在时,可以提一些设计上的意见了。
洛谙很骄傲,但是在后来看到江闻歌的设计,她一下醍醐灌顶,知道了什么是差距,她又开始钻研起来。
她觉得纹身这行业,首先看纹身的技术,不断磨练,但是有机器在,磨练技术的上限很难打破瓶台期。
她就明白了,必须得学设计,她开始逐渐去学习怎么绘画,怎么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