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锐方面意思是剔除专利互换之后,锋锐从每部苹果手机上收取10美元专利费,而且每个季度结清一次。
而苹果方面除了专利价值外,授权方式也不一样,意思是剔除专利互换之后,苹果最多希望以每年2000万美元拿到全部专利授权,或者每部5美元的专利费,而且是以每个年度结清一次。
所以当双方都争执太大、难分难解的时候,而这份争议又重新摆到了李锋和乔布斯面前。
李锋再简单听取双方的汇报后,就直接给出了答案,“老乔,每年一次性2000万美元的专利授权费太低了,我不相信苹果每年只能卖出去100万部,
以苹果现在ihne来说,一部是500美元,以摩尔定律来说,手机更新换代应该比个人电脑更快,这个价格未来应该会越来越低,2000万美元才对应着200万部智能手机,
这样吧,我将刚才两方面的取整,整合下,就是以每部苹果售价的2收取专利,可以每年结清一次,但必须在下一年合作之前,结清上一年度的。这样不但保证了苹果销售,还不影响苹果下一年销售,我觉得可以了。”
乔布斯想了想,也觉得没有什么不对,不过他还是问道:“那其他手机厂商的呢?”
“其他手机厂商那就是3,怎么样,一个苹果图形专利,就能换取1的让利,我觉得可以了,老乔,自足吧。”李锋说道。
乔布斯又想了想,最后点头同意了,也是因为在人家地盘上不得不低头,而且乔布斯相信苹果在以后的专利授权上,肯定能一点点搬回来。
这时李锋又补充道,“我需要特别说明的这个售价,是指手机市场的零售价,而且不是手机的成本价!”
无非又是点让利,零售价不比成本价高出多少,乔布斯最后又点头同意了。
见乔布斯如此爽快同意了,李锋真的高兴坏了,谁也想不到苹果手机每年是以亿部为单位销售,而且当其他手机以高于10至20成本价销售的时候,苹果则是以高于成本价的100、200销售,
意思就是,一部成本100美元的手机,其他厂商对外卖就是110至120元销售,当然,还有更狠了,直接101元销售,只比出厂价高1美元。
而一部成本价只有100美元的苹果手机,则要至少卖上个200至300美元,所以为什么以后是苹果只占据智能手机20的销售,却掘取了80的利润,
有时,销售量并不代表什么,那怕现在三星、华为销售超过了苹果又能怎么呢,苹果还不是智能手机的王者。
这才是李锋真正高兴的原因,更何况李锋明确规定的是销售价,这以后就不能像高通那样与苹果存在争端了,整天因为个成本价和销售价打来打去。
而且因为锋锐和苹果这份协议,李锋可以把他复制推广到其他手机厂商领域,以后锋锐就可以高枕无忧的收专利费了。
只是,这怎么有点像以后的“高通税”呢,“高通税”指的是高通利用自己在通讯方面的大量专利,在售卖自己的芯片套餐的同时,要求各大厂商按照整机5的价格支付费用。
这个比锋锐更狠,直接5起步,幸亏李锋又拿到高通的专利授权,而且还与华为联合布局了“夸父计划”,不然以后锋锐也得交税,那怕3时代解决不了,也要在4时代解决,绝对不能等到5时代。
不过,锋锐这份专利授权费,以后会不会被人称作为“锋锐税”呢,果然还在专利才是王道啊!
垄断世界的“锋锐税”,即将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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