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是大白天,在案发地附近一围一赶,居然捕出二十多只狗。
其中一个捕狗的老官兵看了一眼那些狗,对苏令瑜道:“没跑了,肯定是这些,一看就是吃过人肉的。”
苏令瑜问道:“这可以看出来?”
“能看出来。”老官兵道:“就算是野狗,会吃人肉的跟不会吃人肉的也不一样,邪性。你看这些狗,眼睛发红,眼神直愣愣的,盯着人就要咬。我抓过十多年的狗了,这种狗不光会吃死人肉,如果碰到落单的活人,说不定也会咬死吃掉。”
苏令瑜心想:这就对了。
野狗通常成群出现,天气寒冷时聚集在靠近人烟的地方觅食,炎热时再夺入山林中靠近水源的地方避暑。这个地方既不靠近水源,又不在村庄之中,且稍远一点的地方就有成规模的村庄农舍,这里不应该成为野狗聚集的地方。
除非是有人有意为之。
这里有谁会聚一帮野狗过来?答案显而易见,只有这屋子的主人。
城镇中的屠户都是有名有姓的,可能父子几代人都在干屠宰营生,百姓买肉往往都找那几个知根知底的屠户,像这对凶手一样,把人肉拿到集上去当畜肉卖,一是要处理得妥当,以免露馅,二是要价格够便宜,才能吸引到人来买,最后还得注意不能卖得太多,否则会引起当地屠户注意。
这就注定他们每次杀人以后,拿出来卖的部分即便有,也非常少,既不足以维持长久的生计,也不能够完全依靠这种途径消耗掉尸体。光靠他们两个人吃,肯定是无法在肉烂以前吃完的。
既然视人肉为可吃之物,想必一直把吃不掉的部分往地里埋,也会渐渐觉得可惜,用来招聚野狗喂养也就说得通了。只是这毕竟不是毫无人烟的地方,他们还是会担心自己行径被人发现的,也或许是出于某些癖好,他们把人肉剔下来喂狗,人骨则多半埋在院子里。
等他们死后,中断投喂,野狗自然就开始吃他们的尸体。
“或许最后一个逃走的受害人,并没有杀他们,只是把他们用绳索绑住以后留在了原地,自己逃走了。”
见苏令瑜出去一趟,回来就推翻了自己先前的推测,张稚圭立刻顺着她的话往下问:“那他们是怎么死的?”
“失去行动能力以后,被前来觅食的野狗攻击了。”
张稚圭自然知道了苏令瑜带人去捕狗的事,但如果说人是被狗咬死的,却很牵强,“那尸体骨头上的伤怎么解释?”
“我的意思不是说人是被狗咬死的,即便是一群狗来咬人,人也不是一下就被咬死的。但人在那种极度的惊慌和痛苦之中,出什么意外都很正常。无论是挣扎中不小心碰到,还是在知道自己逃不掉以后有意求死,都有可能撞上已经被拖倒在院子里的农具,铁锹不好说,但锄头的边缘是很锋利的,或是撞到别的什么硬物,也都可以解释,毕竟仵作其实只验出他们头骨有受钝器击裂的痕迹,并不能证明就是有人砸死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