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刻,我很怕。
怕这会是最后一次看见她。
怕我会永永远远地失去她。
这几日来,我太幸福了。
幸福到有些不真实。
我这样一个“破碎”的人,怎么配拥有如此幸福的事情?
“走”,才是我唯一能做的事吧!
离开这里。
离开幸福。
我转过身去,没敢留下任何道别的话语。
我不敢说再见。怕说了再见,就会再也不见。
我更不敢说拜拜。不止是因为“拜拜”,总仿佛意味着后会无期。还因为在当时的情景下,如此道别,略显“轻佻”。
下楼的时候,我的脚步很轻,也很慢。
原来明明是一个活着人,真的会变成所谓的“行尸走肉”。
出了单元门后,我没有马上离开。
而是坐在了,她家楼下的长廊扶手上。那里有一个特定的位置,一抬头,刚好可以看见小狼闺房的窗户。
我曾多次与小狼路过这条长廊,却从未有过片刻停留。
与她在一起时,它只是那千百个“被经过”的地方之一。
剩下我一个人后,那里才为成了我用来想她的专属坐席。
在我拥有她时,我从未觉得那个地方有什么稀奇。
当我失去她后,直到我离开鹤岗前的那几年里,却坐在那个地方,耗尽了大部分的时光。
直到现在,我还会偶尔做梦,回到那里,坐在那个位置,抬起头,看着那扇窗户。
等待着,窗帘后面,那偶尔闪过的熟悉身影。
那一天,我便直等到了那个身影的出现,才拖着僵直的身体,木然的离开了那里。
东北没有秋天,气温说降就降。并不给人留有任何准备的余地。
明明前一晚,赤膊上阵,彻夜行走在大街上的我,还会热血沸腾。
而这一晚,我虽穿着两层衣服,却仿佛如坠冰窟,冻到血液凝固。
回家后,我并没有睡。
熬到了天刚蒙蒙亮,我便冲也似地去到了新鹤小区的大门口。守在了小狼上学时,必经的路上。
清晨的风,远比夜晚的刺骨。
我等来的,却是两人的身影。
一个是小狼。
另一个,是她的妈妈。
心灰意冷中,我再次跑回了无人的家里。
定好闹钟,倒头便睡。
赶在中午放学前,我又来到了一中的门口。
两次遇见,那个身影已然变得熟悉。
虽然,她换上了另外一套,比早上略薄一些的衣服。
小狼的妈妈,比我更早的出现在了那里。
我不知道,她有没有看见我的出现。
我只确定,她绝不希望,我再次出现在她女儿的身旁。
或者说,她并不希望我和小狼,会再次拥有时间独处。
其实,我明明只要正常去上学,就可以如愿见到小狼。
只是我选择了逃避。
我怕事情会被闹大。
我怕学校知道了,会影响到小狼的名声。
毕竟,这个被她的妈妈,从床底下翻出来一个男人的故事,无论在哪个年代,都不会是一件光彩的事情。
当那个身影,变得熟悉的那一刻,我突然觉得,生活没了任何意义。
失魂落魄的我,漫无目的地游走在大街上,不知道还能够去往哪里。
那是我第一次体验到,哪里都不想去,又随便去哪里都可以的感觉。
我好想有一个,可以回去的地方。
但是,我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