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浚好奇地拿起来看了看,还是金的,蝴蝶形状,中央嵌了颗温润剔透的翡翠,翅膀上则镶着四枚红的、蓝的宝石,触须顶端缀着两粒珍珠,两只眼睛也是珍珠做的。
连沈浚这个门外汉都能看出其做工十分精细,技法极其高超,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小姐所佩戴的:“显然曾经是属于哪个女人的,只是不知道是他什么人。”
沈浚放下簪子,将官服重新放回手提箱,抚平整了,带着遗憾的神情合上盖子,然后又把它推回到原来的地方。
没找到换洗的衣裳,看来这回他又得一身衣服穿到底了。还好这件刚刚洗过,而之前换下来的那身仍搭在椅背上还没洗。
“总不能带一件没洗的衣裳出门吧!”沈浚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并且逐渐现出一副听天由命的神色。
此刻这身衣服和裤子还是在他们返回的途中,进入黑暗森林以前,陆修武出钱给他买的。
当时他们都觉得身上的不管是内衣还是外衣都已臭不可闻,出门时又都走得匆忙,没来得及带换洗衣裳,所以决定就在最后一座小镇上各自买一套。
当时沈浚翻遍了口袋都没能找到一个铜板,反而是陆修武的钱袋里装了不少银子。
当时见沈浚那副窘迫不堪的模样,陆修武只是摇了摇头,并没有说什么,随后用自己的钱给沈浚买了一套新衣服换上。
要是换做以前,陆修武一定会眼睛一瞪,然后极不情愿地把自己的银子掏出来给这个酒鬼买件衣裳对付一下。
他知道挣钱不容易,自己的钱都用命换来的。王爷每个月给他的薪水并不多,但总好过从前,所以他也并不要求更多。
何况他心里也清楚,落魄至此的王爷哪还有多少钱。每年朝廷上拨的官俸以及洛城的一小部分税赋都是他经手的,有多少钱他还不知道吗?
最明显的一个现实就是,这么多年阖府上下也只雇了一名的管家而已,还是个老头子,唯一的优点就是他的薪水够低。
即便这样也没人愿意雇用他,只因他年纪太大了。
王爷却一方面出于自己的钱袋考虑,另一方面也是可怜这个很久都没找到活干,几乎快要饿倒的老人。
所以,打从第一天起,陆修武就很能体谅这位王爷,王爷的善良也打动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