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她又拍了拍孔礼勋的肩,“这样,你要是愿意的话,我可以试着帮你找份酒吧驻唱的工作,虽然工资不高,但生活至少不用太过拮据。”
孔礼勋看着她,目光炯炯,“你为了撵我走,还真是舍得下功夫。”
凌灵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有些牵强的说:“话也不能这么说,我这提议,你可是绝对的受益人。你想啊,你既拿了赔偿,又得了工作,这不是两全其美的事吗?”
“你的提议是不错,只可惜,酒吧的工作我没办法胜任。”
“为什么?你是瞧不上那样的地方吗?”
孔礼勋摇头,“大学没毕业的时候,我就和五个酷爱音乐的同学一起组了个乐队。当时我们的想法是,毕业后,我们就自己写歌打入娱乐圈,然后再吸粉吸金。
但理想终究会败给现实,由于我们各方面的能力都不足以实现我们的目标,所以最后,我们降低了自己的标准,选择先找一家酒吧驻唱。
我们乐队所擅长的乐器并不一致,钢琴、架子鼓、吉他、小提琴以及我擅长的大提琴,加上一个歌手,正好是个霹雳六人组。
本认为我们的团队会很有默契,可现实却是,我们的演奏总给人一种不伦不类的感觉。
酒吧老板自从请了我们以后,本就不算太好的生意变得越发惨淡,很快,我们就被他给辞退了。
后来,我们又找了好几家酒吧驻唱的工作,结果无一例外,我们的热爱始终没能成为他人的衷爱。
渐渐的,我们几人之间也生了嫌隙,因为我们都不会在自己身上找原因,而是习惯性地把责任推给别人,以至于后来我们集体闹掰,分崩离析了。”
凌灵点头表示理解,“原来是这样,那你有没有尝试过单独去酒吧驻唱呢?”
“当然有,也正是因为有过,我才发现,霹雳六人组中,拖后腿的那个人其实是我。”
“不至于吧?你的大提琴不也拉奏的挺好的嘛?”
“好有什么用?”孔礼勋颇有些感慨,“在上流社会圈,大提琴可以作为一种西方引进的乐器,得到众多人喜爱。但在我们的生活圈子里,真正会欣赏大提琴的人寥寥无几。
我没有融入上流社会的资本,亦没有沉沦下流社会的打算,所以最后,我辞了工作,无所事事地吃起了老本。”
话说到这儿,凌灵也总算是了解了,孔礼勋有雄心,有斗志,但那都是以前的事了,现在的他早已失去追求,一心只想着摆烂儿了。
关键摆烂就摆烂吧,还非得赖在她家里摆,这叫凌灵如何不郁闷?
半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孔礼勋若真的在她家摆烂半年,只怕到时候,他连重新找个房子的租金都付不起。
凌灵可不想他因为付不起租金,继续赖在自己家,只得另寻他法让孔礼勋重新振作起来。
孔礼勋无疑是需要被人肯定的,但在被人肯定之前,他首先得有一份稳定的收入。
奈何这世间乐器众多,孔礼勋却唯独对大提琴情有独钟。
结合他之前的所作所为,凌灵觉得,孔礼勋对大提琴的喜爱已经到了痴迷的地步,他的收经济来源,必定得与大提琴沾上边。
可关于大提琴的工作属实也不大好找,这事还真不是一般的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