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你别激动,先深吸两口气。”
林听说完,杨秀秀也跟着深吸了两口气,那快速跳动的心脏,才慢慢安抚下来。
沈大力把手中的几张田契还有文书看了又看,还怕自己手脏,拿文书的手都不敢太用力。
“宁江庄啊,你怎么会买了宁江庄呢?”
想到记忆里那么大的一个庄子,特别是稻谷成熟时,那一片望不到头的金黄,沈大力就觉得像是在做梦一样。
杨秀秀也激动到手脚都无处安放,以前只敢幻想,要是自己拥有宁江庄,那这一辈子就都不会再饿肚子了。
可没想到,有一天会梦想成真,宁江庄,真的成了她家的庄子了,这这这……
说不出话来,眼泪比她更先表达情绪。
“这个宁江庄原本是王员外家的,但那家人犯了事,被官府执法,这庄子是我从官府那里购买,价格也合理……”
林听把这个庄子的来历说给两人听,以及告诉他们,庄子上现在什么都没有,原本的稻谷被烧了。
而林听买的时候,就只剩个被烧得光溜溜的一个庄子。
听到最后,两人虽然对庄子上的粮食感到惋惜,但没关系。
两人心想,他们有的是力气,明年再种就是了,只要有田地在,他们就彻底安心。
“对了,公公刚才不是帮我抬了两个箩筐从马车上下来吗,那就是我去岷州找来的东西。”
天黑了,沈大力刚才都没看林听箩筐里装的是什么,现在林听说起来,他赶紧去把箩筐搬来。
放在油灯下,只见箩筐里的东西,一颗颗如玉石琉璃一样,长在一根棒子上,这东西,他们从未见过。
“这又是何物?”
对于林听能找出这些新鲜事物,两人再激动也要学会适应。
“这个东西,是从外邦商人那里买来的,岷州的人都叫它玉珠,因为它的颗粒如玉珠一样而得名。”
说完,林听又把一根玉米拿在手中,继续道。
“但是,这东西其实叫玉米,米嘛,就是粮食的一种,是可以作为主食一样去吃的粮食。”
一听说是粮食,沈大力看两筐玉米的眼神,都是炙热的。
“你确定这是粮食?”
林听非常确定的点头。
“公公婆婆,这玉米耐热好养活,生长周期快,现在才是八月份,我们完全可以在宁江庄再种一季。
这也是为什么,我非要现在去岷州找它的原因。”
沈大力不知道这个玉米是什么味道,但林听说是粮食,那就是能填饱肚子的东西。
他前几十年都没吃饱过饭,能填饱肚子的,对他来说有多么重的诱惑。
而且宁江庄现在是空着,不种东西多可惜啊。
“那还等什么,我明天就拿去宁江庄种,林听你说,这个玉米怎么种?”
遇到种地的事,沈大力心急啊。
“这个要把它的颗粒剥下来,然后泡上一天或两天都没关系,明日我去县里租几头牛回来。
公公你可去村里再找几个人,跟你先去把地耕了,在用锄头把地弄平整,我们就可把这玉米种下去。”
今晚刚好是大暴雨,明日去耕田泥土也松软,时间紧急,两人想快点把玉米种下去。
赶在今年,能收获第一批玉米。
“好,那我们现在就把这玉米给剥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