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立即示意顾拾酒往前看。
顾拾酒悄悄地朝着声音的来源靠近,像一只灵活的狸猫,脚步轻盈而无声。
果然,前方有一只兔子正蹲在一小片空地上,警惕地竖着耳朵,似乎察觉到了危险的临近,但还未能确定危险来自何方。
顾拾酒缓缓蹲下身子,眼睛紧紧盯着那只兔子,此刻她全神贯注,和平时慢半拍的样子完全不同。
兔子的鼻子不安地抽动着,正要跃起逃窜的瞬间,顾拾酒如同离弦之箭一般出手。
之前她随便掐的树枝在空中划过一道短暂的弧线,精准无比地朝着兔子飞去。
树枝的一端并不尖锐,却直直地扎进身体里,兔子挣扎了几下,便不再动弹。
皇帝锐利的眼神落在她身上,这到底是个什么人?
之后顾拾酒如法炮制,抓了好几只兔子。
呜呼,有饭吃了。
顾拾酒把几只兔子丢给小李子,小李子扒皮放血处理内脏很是熟练。
至于工具,则是从皇帝身上摸出来的一把匕首。
刚才他想用这把匕首挟持曹选侍,对顾拾酒发难来着。
结果被顾拾酒用一颗石子打穿手腕,现在还在啪嗒啪嗒滴血呢。
皇帝感觉自己要因为失血过多死了:“你们帮朕处理一下。”
三个人都假装没听见。
小李子处理好兔子,用一根削尖的树枝从兔子的身体穿过,架在了篝火上方。
兔子的表皮在火焰的舔舐下,逐渐变得金黄酥脆;
油脂开始渗出,滴落在火中,发出嗞嗞的声响,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小李子坐在一旁,眼睛盯着兔子,手中不时转动着树枝,确保兔子的每一处都能均匀受热。
顾拾酒没想到这小太监还会做饭,这倒是意外之喜:“你这手艺,是在宫里学的吗?”
小李子唾了一口:“呸,宫里连饭都吃不饱,哪里能学到手艺。
我本也是好人家的孩子,世代都是农民。
只是在我父亲那代,家中日子越来越难过,只得带着地投向当地豪强。
做了他们家的佃户,不用给朝廷交税,只要交租,年成好的时候能吃饱。
可前几年遭灾,租子却没降,我们家种出来的粮食不够吃饭,便只能向主人家借粮。
第二年还不上,只能再借,几年过去,地竟成了人家的。
我父母都病死了,豪强见我生得好看,非要让我做书童。
可他的书童一年要死好几个,我便趁着朝廷在民间招募太监的机会,跟着走了。
不然根本逃不出去,就算逃了,也是逃奴,被抓到还是个死。
反正都不是人过的日子,不如去宫里,或许还能混条出路。”
他手里的兔子肉香味愈发浓郁,弥漫在周围的空气中。
香味混合着森林中树木的清香和泥土的芬芳,变得独特而诱人。
曹选侍叹了口气:“这就是典型的土地兼并,每个王朝末期都会出现的尖锐矛盾。
农民被逼得无法生存,便不断开始起义,幸运儿建立新的王朝,周而复始。”
皇帝用奇异的眼神看了眼她,没有说话,低着头似乎是在思考。
顾拾酒半懂半不懂,盯着小李子手里的兔肉:“什么时候能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