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清兰还记得,很小的时候,似乎家里的每顿饭,桌面上都有香喷喷的白面馒头,也可以隔三差五的吃上一顿肉。自己是家里的长孙女,格外受爷爷奶奶的疼爱,奶奶也会隔三差五的给自己煮一个水煮蛋,会摸摸自己的头,疼爱地说:“我们兰兰是最漂亮的小丫头。” 家里没有其它的孩子,所有东西,都优先紧着自己,可以先做新衣服,可以先挑好吃的,直到后来,舅妈的肚子大了起来,家里的人都变了。奶奶不会只给自己煮鸡蛋了,她会多煮一个给舅妈吃,然后跟自己说,不然舅妈肚子里的小弟弟会长不大,舅舅一进家门,也不会再说:“兰兰今天有没有想舅舅。”而是会紧张的去问奶奶:“素茹今天还吃得下吗?”她不喜欢舅妈肚子里的这个弟弟,但是她不敢说出来,她怕说出来,大人会觉得她不乖,会不喜欢她。 后来,舅妈终于生下了一个男孩,家里的人都开始围着那个男孩转。小小的苏清兰知道,爷爷奶奶一直都很希望有个孙子,她永远也比不了,她是孙女。虽然爷爷奶奶还是一样很宠爱自己。但是,再也不会是头一份了。 不过至少,她还是爹娘的宝贝女儿,是唯一的孩子。有时候,她也会天真地问刘氏,要是犯错了,会不会不喜欢她,会不要他。刘氏会一脸震惊,遂又温柔的抱住她,说道:“我的阿囡永远是娘的乖女儿。”此刻的苏清兰,满足地窝在刘氏的怀里,像一只饱食的猫。 然而没过多久,刘氏也被确诊出了喜脉,苏家上上下下,都笼罩在一片喜悦之中。除了苏清兰,她无法解释自己,在炎热的暑天,为何会觉得手脚冰凉,无法解释自己,为何会有一种,被母亲背叛的感觉。 后来老家遭了蝗灾,一家人开始逃难,散的散,死的死,直到在杏林村定居下来。刘氏也在逃难的路上落了胎,没有及时调养,伤了身子,以后恐难再孕。苏清兰替母亲感到一些难过,但更多的,是萦绕在心头的窃喜。苏大捡了一个没人要的女婴回来,当做那个早夭的孩子,苏清兰见了第一眼,就别过了头。稀疏的毛发,奄奄一息的面孔,她不承认这样的臭孩子是她的妹妹,她的妹妹已经死了,被埋在了逃难的路上。 来到杏林村以后,日子开始安稳下来,就这样过了好几年,不过逃脱不了的,还是贫穷。 在无数个饿着肚子,只能啃食树皮、野菜,吃糙米的日子了,她都怀念从前的生活,桌子上每顿都有白面馒头,还能时不时吃肉,穿新衣服。每一年,她都被要求,当个好姐姐,照顾这个她一开始就不喜欢的妹妹。 对大人的怨恨、对生活的不如意,这些苏清兰都有悄悄地掩藏在内心最深处,成为自己最黑暗的秘密,不被别人察觉,而自己丝毫没有感受到,这些东西,正在一点一点蚕食她的内心,扭曲她的性格。 苏清兰坐在床边,面无表情,惨白的月光照亮了她冷淡的面容。鬼使神差的,她拿起了绣筐里的剪刀,对着那件改过的衣物的背面,划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口子,边缘小心地扯毛,看起来就是调皮捣蛋玩耍的时候扯坏的。 第二天,小清禾果然被大人责骂了,刘氏不能言语,却也露出了不悦的神情,苏大简单的责骂了几句,叮嘱小清禾要爱惜。小清禾委屈地哭了出来,身为长姐,苏清兰搂着妹妹轻轻安慰她,又对苏大说:“爹,你不要再责怪妹妹了,小孩子贪玩也是正常的,破了的地方,我来补好就行了。” 苏大和刘氏互相看了一眼,对她的懂事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苏清禾也趴在自己怀里,嘟囔着姐姐最好了。 这样的事,她已经做了无数次了,嫁祸给妹妹,自己出来劝解圆场,大家都夸她懂事体贴,是个好榜样。 只不过,她不想再过穷日子了,她一天也忍不下去了,连一件半旧的衣服都要抢。她不想和那个捡来的野孩子一起,平分本来就不多的口粮,平分爹娘的爱,苏清兰想吃饱,想穿新衣。就算得不到的,也不会轻易的就让给别人。 日子就这样过去了,苏清兰长到了十六岁,已然出落的亭亭玉立。她跟刘氏,长了相同的一对新月眉,大大的杏仁眼,两瓣嘴唇丰润,因为营养不良,整个人比旁人更加消瘦,身姿更显得弱柳扶风。 那日,苏清兰同王小菊一起,去镇上赶集。 你要问为何会同王小菊一起?那厮惯是个蠢的,家里条件又不错,三言两语一哄便同你交心了,有时候饿的紧了,王小菊那也有不少零嘴填肚。王小菊虽平时常常鄙夷她那副穷酸又拿捏的样子,但是为了炫耀,也常常喊她去吃,两个人算是各怀鬼胎的相交。 刘氏的绣活好,苏清兰也学的不少,绣了不少好看的帕子或者荷包,虽然料子一般,但是胜在款式精巧,王小菊自己是个手笨的,但心系同村一个叫徐长平的少年,便常常从苏清兰这拿了不少,装作是自己绣的,要去偷偷送给人家。 本朝虽然民风淳朴,这般私下授予却也是不被允许的。苏清兰看破却不说破,心里对这个不自量力的蠢货十分瞧不起,却惋惜似的对王小菊说道:“像我这样的普通人,那徐长平肯定是看不上的,也只有妹妹这般的花容月貌能入得了他的眼。只是他是个读书人,碍于面子不好说出来罢了。”王小菊听得心花怒放,觉得苏清兰这般识趣又会说话,再看看她,果然长的不如自己好看,当下愈发觉得自己长得貌美。 那徐长平是也居住在杏林村里,家境虽然贫苦,但一家人省吃俭用供他读书,倒也争气,早早地考下了童生,明年便要下场考秀才,再加上皮相白净,说话不似一般乡下汉子般粗鲁,无怪乎王小菊看上她。只是徐长平本人碍于同村面子,王小菊来纠缠,也不好撕破脸皮,读书人一惯都有些风雅弄才的性子,对于王小菊这样长相普通,举止粗鲁的女子自然是不喜,只是每次委婉拒绝,对方似乎总是当成读书人的矜持,事后又再次粘上来。 话又说回苏清兰同王小菊去镇上赶集。花朝节快到了,那日早上,王小菊打扮的花枝招展地来找苏清兰,要苏清兰同她一起去镇子上赶集。苏清兰自然是愿意的,花朝节是纪念百花的生日,俗称“花神节”。节日期间,人们结伴到郊外游览赏花踏青,姑娘们剪五色彩纸粘在花枝上,称为“赏红”,镇子上也会举办热闹的集会。 刘氏虽不不喜王小菊这个女孩,却觉得年轻女孩们也该同去花朝节上赶集,便同意了。苏清禾本来也想去,正好那几天闹了肚子,刘氏便拘了她在家里休息。苏清兰巴不得这个讨厌鬼不跟着自己,便也对妹妹说:“清禾要在家里好好休息,姐姐给你带好东西回来。” 安抚住苏清禾以后,苏清兰便开始打扮起来,只是翻遍了衣柜,也没有几件上得了台面的衣服。她咬了咬牙,穿上了一身补丁最少的衣服,绑了一个结鬟式的少女发型,缠上了红绳,桌上有一盒朱砂,那是去年她生辰的时候,苏大送她的生辰礼物,一直不舍得用,今日却也用了一点抹在唇上。看着水盆里少女的倒影,虽然身形消瘦,但姿容愈发俏丽。又看看窗外的王小菊,在苏清兰潜移默化告诉她“艳丽的颜色才能衬托美貌”的影响下,王小菊愈发喜欢鲜艳的颜色,今日便穿的大红大绿过来,格外喜庆。 “土包子。”苏清兰露出了一个冷笑,走出了房门。王小菊看她一身清汤寡水的打扮,心下满意,她找苏清兰一起去集会,除了平时二人私下要好,便也是因为苏清兰没钱打扮,长相又“普通”,能更好的衬托自己的美貌。 二人搭了村里的牛车去离村最近的青山镇,苏清兰甚少出门,按耐住内心的欢喜。而一旁的王小菊却早已呱噪开来:“兰兰你一定很少来镇上吧,我跟你说,那知味观的糕点最好吃,我娘常常给我买呢,还有衣宝阁的新进料子……还有……还有……” 苏清兰听她在那炫耀,也只好配合地说道:“小菊,你可真有福,这些好东西我都没见过呢。”王小菊骄傲地抬高了下巴:“这些都不算什么,我娘说了,福寿楼的菜肴,才算真正的人间美味,当然啦,你肯定是不可能吃过的,你们这种土包子,店小二都不会让你进门,等以后我有机会带回来点,在喊你过来吃吧。” 苏清兰暗暗地咬紧了牙,却也不得不装作感动的回答说:“小菊,你对我可真好。” 来到了青山镇,街道上到处都挂着花朝节用来装饰的彩带、红灯笼,街道两旁店肆林立,酒楼、肉店、酒铺、茶坊、公廨等等,人头攒动,叫卖声此起彼伏,好不热闹!苏清兰踩着脚底下的青石板路,不再是乡下的烂泥地,有些飘飘然,刚刚被王小菊带来的不悦都去了几分,倒是王小菊的确同马氏来过青山镇数次,有些驾轻熟路,只不过今日的青山镇比起往日更加热闹非凡,花朝节到了,连在街上走动的青年男子都比以往多了许多,也有些许激动。 二人随着人群行走,路过的行人频频回望。这两个少女年龄相仿,只一个长相普通身形微胖,偏偏穿红挂绿涂脂抹粉,真是俗不可耐!另一个虽然衣着朴素,但眉目清秀,气质弱柳扶风,尤其跟旁边的少女一笔,更显得姿容秀丽。 王小菊见路上回头率这么高,还以为是被自己的姿色所吸引,有些得意,便轻声同苏清兰说道:“兰兰,还是你说得对,我这样的美貌,也就艳丽的颜色才能衬得起。”苏清兰觉得一阵好笑,又要附和着点头,当下却在心里一阵鄙夷,土包子就是土包子,就算我说让你穿的鲜艳点,可不是让你大红大绿也往身上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