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时间算,此刻已入夜,但一身龙袍的苍天却睡不着,挑灯夜读的他手中端着透明的电脑屏幕,看着屏幕上的画面,显示的竟然是熟睡中的伊丽安侧脸,可切换360度角度的循环隐藏摄像头,对着伊丽安的每一个方位窥视,足可见他就是一个……变态。
“苍天大人,老奴回来了。”洪伯双手抱拳,跪地参拜道。
“嗯,他醒了吧?那小子拿了钱,可否感恩戴德?”苍天满心以为道。
“其实是这样的……”洪伯将那张黑水晶卡放在了苍天面前的案台上。
“怎讲?”苍天不解。
“他想在我逍遥城内为官。”洪伯拱手汇报道。
“你答应了?”苍天脸色冰冷,肃杀之气浮于眉梢。
“是的,老奴准许他从一级武官干起,先当一个十夫长。”洪伯承认道。
“哈哈哈!!办得好!办得太好了!老洪头,你真是我肚里的蛔虫,深知我想要什么,他想当我的狗,我自然乐意,给他最有意思的活,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时再去死!”
“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竟敢救我的女人?只有我能当伊丽安的英雄,其他人都不可以,管他是乡野浩瀚,还是霸王古轩!谁也不能动我的伊丽安的主意!”苍天咆哮道。
那声音仿佛传到旁边寝宫凤床上的伊丽安耳朵,让这装睡的女人不由心中祈祷着,“我只能帮你到这了,接下来是生是死,就要看你个人本事了。”
刚到黎明时分,太阳从黑云上升起,地面也不见一丝朝阳,洪伯派来的士兵就带着张岚坐上了去军武大校场的马车。
说起来现在虽然已经是科幻时代了,但逍遥城却保持着一种别扭的古朴在其中,这大概和初代逍遥王的个人喜好有关。导致逍遥城内一切的建筑风格都是古代天朝上国的风格不说,民众的穿着打扮也是上着衣,下穿裳,头顶冠,脚踏靴,和张岚过去见到的世界格格不入。
这也是一个对牲畜使用众多的土地,例如城内车辆,虽有现代的穿梭机,悬浮车,但更流行的还是用独角马驱动的箱车。
这种独角马并非童话故事里的独角兽,仅仅是因为污染辐射导致的变异,让马匹的体型大得犹如吕布的赤兔,头顶个个长有长达半米的犄角,可以轻易的一击捅死一匹山林狼,相当凶猛。
而且这种野物还是吃肉饮血的,压根就不吃什么草料。想驯服这种野物,可比驾驭坦克还要难上几分。
坐在马车里的张岚,流连着逍遥城街上的景与人,脑海中运算出的第一个结论是……逍遥城已不逍遥。
因为民众看上去并不有钱,到处可见破衣烂衫的乞丐,饭馆之内熙熙琅琅,聚集的不是权贵的打手,就是脱了盔甲的兵痞,没有平民消费,少的可怜的街边摊贩上,能出售的瓜果少得掰着手指头都数得出来,价格却高得离谱。
“看来外界的传言是真的,逍遥城的金……已经挖完了。”张岚淡淡叹息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