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于黑云下,命如草芥哀……
张岚当然不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反抗集团统治的人,自然也不是第一个被社会迫害的对象。
千千万万因为集团、权贵,弱小而活不下去的人,通过偷渡、扒车、卖身或者卖肾的方式来到了逍遥城。
突然发现没权没势没根的自己,在这逍遥城里也逍遥不起来。没有正规的入关途径,进城后第一件事就是被拔了个干净。
唯一生存的方式就是出卖廉价的劳动力,干最累最危险的活,生活在这堕落流民街,变成一个亡灵的飘荡着。
整个堕落流民街只有逍遥城区百分之一的面积,却拥挤下了等于全城30%的人口。他们要靠犯罪、乞讨、掠夺、卖命才能活。而最肮脏的交易,和最邪恶的成瘾性药品,也蚕食着他们的生命与生活。
真正逍遥城里的权贵不屑于到这里来,而民众是不敢到这里来,反倒是贪狼营里像鑫臭虫这样的马前卒是这里的常客。
他们挂着最低等的军牌,也能在堕落街里被当成爷一般供着,用最低廉的价格,甚至是一块发霉的面包,都能换一个还算干净的女人欢度一夜。
而很显然,像夜莺这样高傲的兵姐姐,是和堕落街很难联系起来的,鑫臭虫自然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要来这里。
看着窗外沿街用荧光漆书写着“赌场”“鸡场”“基场”的所谓娱乐场所,还有那些硬要把粗衣麻布穿出马蚤味,骨瘦如柴的站街女,张岚恍惚有一种回到第三联邦都市贫民区的错觉。不对,应该说贫民区比起这里来,还要更高级一些。
“夜莺,堕落街里到底藏着什么?”张岚轻声问道。
“一群行尸走肉的亡灵,还有一些假装成尸体的大佬。有些生意在外面做太显眼,有肉埋在饭里吃才是王道。”夜莺解释着。
“你是要带我们见大佬吗?”张岚笑了笑。
“他不喜欢别人这么称呼他,猎手们都叫他‘邪鬼’,一个已经满了100岁的老爷子。在我还是孩子时,打到好货也都是来找他换口饭吃的。对于猎手来说,他就是财神爷。”夜莺分享着过往的经历。
“你的财神爷看来在这里也是德高望重了。”
张岚眺望着窗外,不管是路边的乞丐,还是不远处二层土楼阳台上乘凉的人,那宽大斗篷下都隐约藏着“家伙”,显然从卡车进入堕落街开始,就已经落入到邪鬼的法眼中了。
“我也听说过那个家伙,据说他和逍遥城的洪伯是拜把兄弟,后台硬得要死,不过没见过真人。”鑫臭虫欣慰道。
“邪鬼也好,好人也罢,我们来就是做买卖的。夜莺,你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张岚慵懒的靠在车座上。
“岚夜队日益壮大,你的目标也是星辰大海,日后对武器装备的需求,绝对不是安乐阁一个抵押品仓库可以满足的。我觉得借着这个机会,有必要带你和他见见面,毕竟如果说苍天是逍遥城面上的王,那么邪鬼一定算是逍遥城地下的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