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中案可能是这个案子的秘密所在!当张泽新菲协同律师一根筋经过三个月的摸底排查后,真正的拐卖案子才浮出水面!不是拐卖,是为了讨债,押解的人质!
被拐卖人家是粮食贩运大户,经常从中原拉回粮油原料供应当地市场!他欠中原粮油供应商钱财达三百八十万没有及时开银行承兑汇票,致使中原供应商资金链运转不开!
只好以检验粮油原料质量为由,将“被拐卖者”的家人押解内地做人质,以便及时追回货款。
在开庭调解过程中,原告称三百八十万资金是被告中原粮油商在几年来少给发货的总资金,应到判给自己,不能退还对方!
被告也有理由说出冤枉的事实:
五年内发往南方的货物,一次发错,本是南方的货物,结果发给北方一百五万多余原料,损失五十多万元!第二次,因为洪水冲走三大车发往南方油料原料,损失惨重!
经过调解,双方重新核算,男方有钱有势的客户,给中原供货商二百三十万货款,双方达成不再追诉协议。宣告本次诉讼拐卖人口案件结案。
而扣押人质事件,在三个月后重新立案处理!
这三个月是冷静期,双方如果能够 在冷静期内自行解决这个案件。就不在 追究相互的法律责任了 。
张泽新菲根本不知道这些案件,从头到尾都不是拐卖人口的事!硬让有钱有势,颠倒黑白,蛮不讲理的男方客户给弄懵了。不太懂法律知识,插手大案要案,最容易出现冤假错案,这个案件是案例,这是教训!
作为高层国际贸易跨国公司领导,必须懂点外国语言,懂点多国法律知识才能创新,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