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刚停,沈瑶就听见一个女子的声音在外问常顺。
“可接着了沈姑娘?”
常顺刚要回答,就见刘大夫掀帘下了马车。
看见是刘大夫,女子刚想张口询问,就被马车里随后出现的人吸引了全部的注意力。
那姑娘身着青色细棉布衣裙,身姿纤瘦挺拔,年纪虽小,但却有着不属于她这个年纪该有的气韵。
她肤色白净匀透,如上好的羊脂白玉,微带晕光。杏仁般眼睛亮如晨星,灵动逼人,她面带微笑,嘴边的两颗小梨涡看起来调皮可爱。
真是一个玉人般的小姑娘,看得常玉眼都不眨,呼吸都放轻了。
她在打量沈瑶,沈瑶也在打量她。
这位常小姐大约十六七岁,身材高挑,体型偏瘦,她脸上蒙着面纱,是为遮掩脸上起的疙瘩。
那些疙瘩并不能完全遮掩住,透过面纱,仍然可以清楚的看到,它们分布在面颊、额部和下颌,
症状轻的是粉刺丘疹,严重的顶端还有小脓包,它们大小不一,有些甚至形成了结节,远看就是一片红肿,很是吓人。
常玉被她看得很不好意思,她低着头,甚至想把脸整个捂起来。
她知道自己的样子很丑,平时都不敢让人看到,能不出门都尽量不出的,实在没有办法也会带个幕篱。
她觉得自己有些自惭形秽,尤其是在相貌出众的沈瑶面前。心头发堵,嘴里发苦,眼圈憋的发红,垂首之间一滴泪水滴在地面上。
常顺看到小姐这么难过,有些不高兴沈瑶这样看她,刚想张嘴说些什么,就被刘大夫拉了一下。
对方看着他摇了摇头,他郁闷的别过头去。
沈瑶将几个人的反应尽收眼底,她哂然一笑,自己并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在看那些疙瘩。
疙瘩看起来很吓人,差不多整张脸上都起满了,好像毁容了一样,
女子的容貌是很重要的,弄不好婚事都会受影响。
她收敛了沉思,上前一步说道:“我看姑娘,是觉得姑娘长得美貌,且气质出众,只不过白璧微瑕长了些疙瘩而已,这都不算什么的。”
沈瑶并不是恭维她,一个人的容貌美丽与否跟她的骨相有很大的关系,况且常玉的五官长得都很标致,确实是美人没错的。
常玉听她赞自己美貌,只觉得讽刺,她如今这副鬼样子,不吓着人就不错了,哪里还看得出自己原本的样子来呢,就连她自己都不想照镜子。
可她又听沈瑶说,不过些疙瘩而已,这让她的心突突跳了起来,难道她能治好不成。
是了,如果照刘钦所说,她要是能治爹的病,那治个疙瘩应该是手拿把掐的事了。
她的头腾地一下抬了起来,眼中闪着希冀的光,热切的看着对方,试图求证。
沈瑶自信的一笑,点了点头,“我等会给你把把脉,现在先去看常老爷吧。”
常玉就如吃了个定心丸一样,高兴的点了点头,领着沈瑶他们往大门走去。
可是刚进大门就被下人拦住了去路。
“你们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