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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夜色诡行

“此女不是寻常人,待我查清底细,再决定是杀是留。”

“莫非将军想将她引荐给丞相?”黑衣男子疑问,“丞相要的可是周瑜。”

“哼,周瑜?不也被你我耍的团团转,我并不觉他有什么本事。”卫钧不屑道。

“将军,鄱阳湖上十万水军,号称‘江上蛟龙’,水战无往不利。你应该知道,丞相南下不定,就是因旗下水军势弱,而要攻打东吴,必须跨越长江,水战不可避免。丞相若得周瑜,不仅可将自家水军训练成雄狮,更因周瑜对东吴水军作战方针了如指掌,能直捣要害。周瑜对丞相有多重要,不需我提醒将军吧?”

卫钧微微一笑,他知道黑衣人明则保周瑜,暗则怕兵符被秦沁心偷走送回,不能让周瑜身败名裂,功亏一篑。让周瑜背叛东吴,这种可能性几乎不存在,而丞相也有这个心理准备,所以给出的指示是,周瑜若不肯来降,便杀之除害。但最重要的是,周瑜不能白死,一定要死在吴候手上,才能乱东吴军心,搅东吴内政。

所以卫钧费尽心思布局陷害周瑜,是为离间君臣关系,但现在他决定稍微改变一下计划,就因为这个突然冒出来的秦沁心,他有预感,此女是个相当利害的人物。

“李都尉,你奉命在我手下办事,就当听我的命令,而不是质疑我。此女才干不逊于周瑜,并且,以周瑜在东吴的地位,你真的相信,吴候会因他丢失兵符,而将其依法论罪?”卫钧问道,也说出了黑衣人身份,此人是曹操禁军都尉,李典。

李典道:“丢失兵符,罪无可恕!”

卫钧摇头:“李都尉,你对孙权太不了解了。当年孙策攻下庐江,在离山挖出一样宝贝,乃是一把名剑,干将剑。此剑采五山之铁精,**之金英铸成。干将剑邪甚,出鞘必见血方可回,杀人利刃,大将宝器。只要是英雄人物都求之若渴,孙策将此剑赠予了孙权,可事后转悔,觉得这个弟弟英气不能与名剑匹配,认为周瑜更适合为名剑之主,本来送出去的东西不好要回,但孙策是霸气之人,更是惜剑之人,居然当真要找孙权要回宝剑,转赠周瑜,”说到这,卫钧在暗色中抿嘴一笑,轻轻摇了下头,“若是李都尉,恐怕要跳脚相争了,”

李典听出他意,羞愧红脸,默然低下头,“但让人料想不到的是,孙策还未开口,孙权清将宝剑送与周瑜,其心胸大度非一般人能比。难道孙权不爱剑,不要面子吗?那是因为他知道,小不忍则乱大谋。这些年孙权一直宽厚示人,礼贤下士,能忍常人所不能忍,他能尊孙策遗嘱,任周瑜为将,说明其人深谋远虑,他岂会不知杀了周瑜,对江东政局有何影响?”

李典默然,“李都尉,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不可操之过急。其实孙匡发兵之时,我们的目的已经达到了,现在吴侯急寻一个台阶,我们不给,他自己也会找,何必让周瑜领吴候这个人情,那不更坚固主臣关系?”卫钧胸有城府道。

李典听明白卫钧考虑周全,跪地请罪:“属下见识短浅,不及将军看得通透,方才言语冲突了将军,还请将军责罚。”

卫钧将李典扶起:“责罚谈不上,但有一事还需都尉辛苦一趟。”说完拿出密简,“此中军机大事,都尉务必亲手交至丞相手中,属下在东吴等候丞相指示。”

李典领命而去,卫钧见其消失在茫茫夜雾中,才转身轻步追上秦沁心的马匹尾随。

李典针对周瑜,不仅是因公事,更因他与周瑜有一笔私仇未清。

年少时李典与周瑜都曾在寿春袁术手下共事一段时间,那时他对别部司马白修之女白锦瑟暗生情愫,只愧于出身不好,不敢上门提亲,踌躇不决之际,被名门将后的周瑜捷足先登,白锦瑟嫁周瑜为妻。

其实李典也不是心胸狭窄之人,所谓男女缘分,上天注定,不可强求,况且这都是十几年前的旧事,他已娶妻生子,为人夫君,不该在为此事耿耿于怀在心。

只是白锦瑟嫁周瑜为妻未满三年,便葬身火海,落了个尸骨无存的悲惨下场,李典为此伤心一场,后不知从何处打听到,这把火是周瑜亲手所放,因周瑜怀疑白夫人不守妇道,为保自己名声,痛下杀手。

李典如何也不会相信锦瑟会做出伤风败俗之事,就算是,周瑜也不该杀她,心中已将周瑜视为仇人,此次奉命来东吴接应卫钧行事,难免有假公济私之心,想替白锦瑟讨回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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