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默选择坐地铁回了家。 夜班地铁,还有不少人,面色蜡黄,一看就是连续加了许多天的班,黑眼圈格外浓重。 秦默想着刚才沈一不看她,也不理她,走得决绝,苦涩地笑了。 回到住处,已经是十一点多了,门口信箱,有她的一封信,信封上的收信人和地址,是用好看的行书写的,行云流水。 秦默又看了两眼信封,觉得这个人写的字,和沈一还不太一样。沈一的字,明显是练过的,这个人的字,看上去比沈一练的年头还要久。 秦默有一处小公寓,五十多平,房产是姑姑早些年买的,后来姑姑换了房子,这所就留给秦默当宿舍了。 房子布局紧凑,采光不错,因为是老房子,上下水偶尔会出问题,上个月社区的工作人员还来召集各家房主开会,说要商量彻底解决管道老化的问题。 秦默没有开灯,在阳台站了许久,走向卧室,从一个好久没打开的铁盒子里,摸出一条链子。 链子的样式不复杂,垂下来的坠子,是一颗闪烁着微弱光晕的星球。 从前,秦默总觉得这就是个普通的坠子,可在古城,被魇住的那个噩梦里,她第一次在梦境里见到这个链子……醒来后,以为是把自己的日常带入了梦境,可紧接着又听见了那个传说,真的那么巧合,都是星形? 她想起来沈一给她讲过的细节,那个发现不知名星形坠链的地点,位于西北地区,姑姑给她的报告,也指向那里,看来,她有必要去一趟那里。 神秘线人,知道她的全部身世,可不愿意告诉她,还引着她一步步自己去寻找,原因究竟是什么? 想不明白,秦默决定不想了,从木质茶几上,拿起那封信。 “默: 见字如面。近日安否?你推荐的书籍,我已认真阅读,确如你所言,网络文学,也有质量上乘之作,才阅读完毕的这本,甚合我心。如若还有可读书目,请推荐于我。 近日,我欲去西北采风,听闻那里有一条神秘的公路,沿途,可以领略五种不同地域的风光。 采风结束后,寄送照片于你。 安好,勿念。” 落款是“觉非”。 西北?秦默只觉得世界了太小了,她和这位笔友之间,书信往来,也有两三年之久了,一直没有见面。只知道,对方应该是个男性,年龄不详,他每次寄来的信件,包罗万象,可说话的方式和语气,像个古人…… 博闻广见,是秦默给这位笔友的定位。 她也想过,兴许对方,是个老人家,也没什么不好,年龄差大的友人,才能互相取长补短。 走之前,秦默想去看望一个人,可又不知道他在北京的住址,那就去他在古城住的地方,再看一眼?秦默觉得她也挺想念阿桑、何伯、还有小钱的。秦默给自己找理由的功力,比沈一还要深一点。 沈一在酒店住了两晚上,准备返回古城了。 走的前一天晚上,他去海淀区的大学城逛了一圈。 听见叽叽喳喳的聊天声,看到那一张张年轻的面孔,沈一觉得有些怀念。曾几何时,他也是他们中的一份子。 沈一的大学是在北京读完的,学的财经,他要不是因为他的父亲一定要把那个女人接进门,也不至于一声不响地离开北京。 这一离开,就是六年。 他会选择古城,还有一个原因,那里离他的爷爷近。 他开客栈的钱,一部分是他大学的时候,当跆拳道教练挣的,还有一部分,是他的母亲留给他的。他的母亲,是一家餐饮连锁的老板,因为心脏问题,突然就离开了他,那一年,他20岁。 这些,沈一不光没跟秦默讲过,跟店里的伙计也没讲过,知道得最多的,可能就是何伯。 去古城后的第二年,沈一认识了秦默的姑姑,有过几次业务往来,除此之外,再无其他交集。 秦默的姑姑,曾经帮他调查过他母亲的死因,最终结果确定就是突发疾病。沈一回头再想想,觉得他自己有点神经质,竟然会怀疑母亲的死亡,和如今正住在他家的女人有关,毕竟,那个女人,曾经是母亲的私人医生…… 沈一跟秦默说的,他走过大半个中国,确实不假,但他行走的大部分时间,是在二十岁以前,那时候,他总是和父亲相约,利用假期时间,走了许多地方。 他真正一个人行走,是离开北京后的那两年,专挑路险山高的地方,去的都是小众的地方,也结识了不少的朋友。 他的人脉广,得益于他的爷爷。 爷爷年轻时就走南闯北,小时候,沈一在爷爷家见到的各种人,其实都是了不得的人物。 这些,沈一没对谁说过,他总觉得,这些都是托祖辈福,没什么值得炫耀的。 他拽住一个戴着眼镜,踩着拖鞋的男学生,“哎,同学,向你打听个事。” 男学生看向沈一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一看就是刚熬夜打完游戏的主儿。 “问吧。” “这附近有没有一个卖瓜的老板娘,是个漂亮姑娘,她家只卖西瓜。”沈一问得一针见血。 “哦,那就只能是她家了,这条道走到头,就能找到。”男学生抬手冲着东边指了指。 沈一嘴上道了谢,可刚才分明看到男学生眼睛里一闪而过的精光,在沈一看来,那就是色眯眯…… 顺着小道,一路往里走,路过之处,卖什么的都有,盖饭、水果、煎饼……沈一觉得秦默那丫头还挺会选地理位置,选在最里头,虽然会挡掉一部分客人,可不用担心交通堵塞的问题,他已经看见站在沿途摊位挑选的顾客,被身后不买这家东西的顾客,各种催促着让路。 老远就看见一个腰细腿白,笑容温暖葡萄眼的姑娘,握着一把刀,给人切西瓜。为了保证西瓜冰镇可口,她还准备了保温箱,里面全是冰块。 低处的案子上,还摆了几杯西瓜冰沙,冰块亮晶晶的,一看就是秦默自己研发的产品,让人看了,不自觉咽口水。 看到她额头的汗珠向下躺,沈一还觉得怪心疼的,可看她唇角的笑意,又觉得她过得挺开心。 沈一没有上前打招呼,又站在学生流的后方看了一会儿,扭头走了。 昨天秦默说的那些话,真的有些伤着他了,真心有几分,他自己最清楚。秦默把男人都当成趋利避害的货色,他不觉得生气,他在意的,是秦默的过分冷静。 以他这段时间对秦默的了解,那个所谓她要去追的男人,和他先前判断的,不大一样。一个有了心上人的姑娘,不应该是她这个样子的,说到“他”的时候,她的眼睛里,没有柔软。她想到的男人,会是谁?她的父亲?沈一把她的一些描述,和秦默的姑姑跟他讲述的故事,联系在一起。 秦默的姑姑,只跟沈一说秦默的父母死于非命,可却并没有透露秦默的真正出处,那个地方,是个谜。 秦默对于“小鸟依人”这个词语的理解,不同于常人,源于她脑海里的一个画面:一个男人,将一只小鸟放在掌心,送给一个小女孩。 小女孩,秦默知道是自己,可那个男人呢?每次在梦境里,看不清他的脸,她不知道那个男人,究竟是她的谁…… 秦默在沈一返回古城后的第三天,也坐飞机,前往了相同的目的地。 秦默以为沈一还在北京,就大咧咧地去了客栈。 阿桑见了秦默,那叫一个欢呼雀跃,拉着秦默的胳膊,说多亏了她,他终于摆脱了黑桃花,最近遇到了一个来古城开花店的姑娘,两人那叫一个一拍即和。 何伯从后院走进来,看到秦默,倒是没有父母吃惊,笑呵呵地和秦默打了招呼。 秦默眼睛环视着客栈。 “老板今天病了,没来。”何伯不经意的一句话,却句句戳心。 秦默的打量,只是个习惯性动作,她没想到沈一这么快就回古城了。 “你要去看看他吗?”阿桑问得一脸狡黠。 “额,晚点再去吧,我这还有些急事要去找赵三儿。”秦默有些慌张,她不知道自己在慌张个什么劲儿。 听到赵三儿的名字,阿桑住了口。 “这是老板要的资料,一会儿紫璇送饭的时候,一起给带过去。”小钱把一叠纸放在柜台上,“秦小姐?” 小钱没想到这么快就又见到秦默了。 她知道,前几天沈一出远门,肯定是去了北京,回来之后,他也一如既往地打点客栈,也一如既往地嬉皮笑脸,可有一点不一样了——他再也没在客栈留宿过。 “是啊,又见面了。对了,我有礼物带给你们。”秦默很自然地把手里的文件夹,放在了柜台上,卸下背包,从里面给他们掏土特产。 小钱看着秦默捧在手里的真空包装的烤鸭,礼貌地说了谢谢,阿桑索性准备打开现场尝尝,何伯说秦默何必这么见外。 秦默看着性格各不相同,真实可爱的他们,打心底里觉得亲切。 阿桑看着秦默走出客栈,把柜台上的资料拿起来,墩了墩,他没有注意到,资料里,多了一个文件夹。 那是刚才秦默借着拿礼物的空档,很自然地混进去的。 她听到紫璇的名字,心里咯噔一声,想到刚才听到的闲言碎语,说昨天晚上看到沈一和一个女人在路灯地下拥吻……不会是紫璇吧?她……确实生得性感,不是露骨的类型,是很随性。在秦默看来,随性,是最大的性感。秦默再联系刚才小钱说的话,连小钱都认为紫璇去沈一的住处送东西最合适……秦默比先前听到沈一生病的消息,更加心慌。 秦默掏出手机,播了一通电话,无人应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