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臣若有过错,应依据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惩罚;若有重大贡献,则应按法律规定给予奖励,不能因为君王一时高兴就乱发奖赏。任何事情都要有一个明确的标准。
这样,才能让大家信服。
商鞅是以身死的方式,在全秦国播撒了依法治国的理念,才造就了今日强大的秦国。」
嬴政没想到赵辰对商鞅的评价如此之高,但这也确实是事实,秦国之所以有今天的辉煌,商君功不可没。
「你想想,父亲,儒家能不能做到这一点呢?
儒家体系下,君王可能会因为心情高兴而重赏功臣。」
如果过一段时间,其他人为国家做出了同样的贡献,但因为当时君主的心情不佳,得到的赏赐就会减少。
同样,在处罚时,君主的心情也起着决定作用。这种情绪化的赏罚制度,会导致臣子们产生不服,为何别人得到了更多的奖励,而我却受到了更重的惩罚?
这是法治与人治最显着的区别。
当然,法家并非完美无缺,但可以说,法家的思想最适合春秋战国这个动荡的时代,相较儒家、墨家和道家的治国理念更为优越。
毕竟在这个阶段,君主的权力是巨大的,即便他们实际上并没有多少实际权力,但从形式上讲,所有政令都必须以君主的名义发布,以便使全国臣民信服。
法家的法律是由君主和大臣共同制定的,因此无论哪家学派的思想,在君主面前都无法形成有效的约束。
儒家试图用道德和仁义来规范君主的行为,若君主不行仁政,则会受到谴责;
墨家用鬼神的威慑来劝阻君主,如果不爱护百姓,上天将会施以惩罚;
道家用无争的理念警示君主,如果过于贪婪,反而会导致更大的损失;
法家用法律来约束君主,一旦违反法律,无视法规,同样也会面临严厉的后果。
试想一下,这些学派中是否有任何一项能够对君主的阶段性错误进行强制性的惩罚?
答案是没有。这就引发了一个严重的问题。
君主在一次次犯小错的时候,并不会有立竿见影的恶果。例如,他今天只是稍微不仁慈了一些,或者仅仅是违反了一条法律,这些都不会立刻导致王朝的崩溃。
然而,正如俗话说的,“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最终由于君主逐渐积累的贪欲,会导致整个王朝的 ** 。
法家还有一个缺点,那就是“法”本身是非常僵化且缺乏灵活性的。
它是通过预先的估计和早期案例的发生,作为一种预防措施被制定出来的。
然而,总有法律未涵盖的领域,这也是法律永远不完美的原因之一,需要不断更新和修订。
尽管法家主张根据社会矛盾的变化调整法律,这比儒家的固守成规要好得多,但仍然无法彻底解决法律的漏洞问题。
一些人会钻法律的空子,只要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他们就可以肆意妄为。
这就是法家“依法治理”的一个缺陷——过度依赖法律,认为法律可以解决所有问题,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因此,我认为应该采用“外儒内法兼修道”的方式,这样才能实现真正的平衡。
“说得好,外儒内法兼修道!辰儿,你的确出色,很不错,哈哈哈!!”
“差不多讲完了,该走了!!”
这次,赵辰再也没有给嬴政反应的时间,转瞬之间就消失在章台宫中。
“这小子,哈哈!!”
嬴政无奈地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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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高,记住了吗?”
“大王,全都记住了。”
“把记录拿给孤,茶的事你亲自去办,方法绝不能泄露,否则唯你是问。”
“是!”
“将农家那几个人送到公子那里,就说田光已经控制了农家。”
“奴婢立刻就去!”
赵高离开后,嬴政仔细研读赵辰的论述,越看心里越惊。
“盖聂,你觉得公子的说法如何?身为纵横家的你,公子并没有提及你们,你会不会觉得不服气呢?”
“陛下,臣绝无恶意,更不敢妄评公子,然而公子所述,确为大秦之福,且他对于各家先贤之论的理解,坦率地说,无人能及,就连那些先贤若知今日公子如此诠释,也会大感惊讶吧!”
盖聂对赵辰的敬佩之情已到了五体投地的地步。
怪不得师傅甘愿抛弃隐居之乐也要成为公子的导师。
天纵英才,果然非同凡响。
“此话甚合朕意,犹如当头棒喝,往日疑惑也迎刃而解,果然是天赐良才啊,辰儿!”
“陛下所言极是。”
“盖聂,你还有一个师弟现于韩国。”
“是,陛下!”
“你去参与灭韩之战,务必设法将师弟带回。想必公子会有妥善安排。”
“臣领命,陛下!”
盖聂心中默念。
师弟,你选错了道路,还好还有机会。望你能够珍惜!
另一边,赵辰急匆匆地返回未央宫,生怕被嬴政再召回。
可没想到,刚回到宫殿,就有人在等他。
这个人正是鬼谷子。
“老师,您怎么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