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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一直到那个黑瘦黑瘦的少年把那污耳朵的歌曲给唱完,端王才知道原来这孩子不是普通的孩子——他是个说书先生!    端王并不是一个喜欢听说书的人,曾经家里穷,根本没有说书先生这个行业,等说书风靡的时候他已经从一个猎户变成了一介王爷,一举一动都要有“皇家风范”。    皇家风范是一个很神奇的东西,它的存在让端王忍不住开始在意自己的一举一动,总担心自己的行为让别人看出他曾经是猎户从而小瞧了他那辛辛苦苦治国理政的哥哥,但又担心如果太过露财会让百姓心里有想法。    所以所谓皇家风范,就是既要显露自己有钱有权的特质,又不能把钱和权用在太俗的地方。    而端王对此的应对就是,他不去听说书,他在家里养一群戏子,他看戏!偷偷摸摸地在家里看戏不请外人来!但平时遇到官员交流时候又提到自家养的戏班子,把钱和权花得清新脱俗。    但看戏确实比听说书要有意思得多,一个是演,一个是说,一个是实实在在的看,一个是靠脑子里想象,久而久之端王也真的不喜欢听说书了,比起说书他更愿意看家里戏班子的戏。    所以在发现自家儿子之所以晚回家是因为他跑到方氏菜馆听说书之后,他完全不能理解自家儿子的行为,合着五颜六色又好看又好听的戏折子还不如一个黑不溜秋的说书先生?    端王并不是很想听这个唱歌唱得鬼哭狼嚎的黑瘦子说书,想要转身返回府邸,等儿子回去了再促膝长谈有关孩子审美的问题……然而他发现他已经出不去了!    他的身后事黑压压一群人,身前也是黑压压一群人,那群协助他挤进人群的护卫队早已经看不到人影,他自己更是寸步难行,事实上除了店小二还能够自由地端着菜盘在人群中穿梭之外,这里所有人都已经到了寸步难行的地步了。端王无奈,只能拉住穿梭的店小二掏钱买了一堆用纸包好的可以拿在手上吃的吃食,站在那里等着听这个黑瘦子说完书再把自家孩子接回府里去。    但是很快……他就忘了自己刚才的想法了。    端王是听过说书的,也正是因为听过说书,他才觉得说书这种娱乐方式低级又无聊,你就坐在那里,看着一个人在那里说啊说说啊说,有什么意思?    我就问你有什么意思?!    事实证明……其实还是很有意思的_(:з」∠)_    ……  ……    秦关之说的《少年包三天》其实是一个对新来的观众十分友好的故事。    其他酒楼说书先生的故事都是承接前文紧密相连的,男男女女恩恩爱爱,只要一回书没听到,下一回再听很有可能就得一脸懵逼接受男主角突然中了状元女主角肚子里连孩子都已经有了的快进结局,这导致从开头就追这个故事的食客们会乐意每天都去听上一听,但同样的,也会让一开始没听过这个故事的食客完全听不懂这个说书先生在讲什么,只得悻悻离开。    而《少年包三天》不一样,用现代话讲,这就是个单元剧,一个破案故事和另一个破案故事之间,除了主角是同一组人之外,其他的不论是案发地点、嫌疑凶手都是完全不一样的,也就是说完全可以当做一个新的故事看,就算错过了之前的案子,也不影响新来的食客们听下一个故事。    更不要说讲故事的秦关之是个对新来的食客十分友好的说书人,每次讲故事前都要花一盏茶的时间给所有人念叨一遍主人公和故事前情,一路听下来的食客已经习惯了这位小说书先生每次讲故事前先唱一遍歌再概括归纳案件已知信息的做法,新来的食客也在这一盏茶的功夫里跟上了大部队的节奏,能够听懂这位小说书人讲的是什么故事。    端王就这样在一盏茶的功夫里知道了案件已经进展到哪里,死了哪些人,主人公收集到了哪些线索,故事到目前出场的人物包括哪些,他们的身份又是什么,然后跟着食客大部队一起开始思考到底这里面谁是凶手。    高丽皇子被杀一案进入到了尾声,在死了好几个人、中途还怀疑指认错一次凶手、凶手杀了个衙差留下假的遗书嫁祸于他之后,主人公包拯无愧于他“包三天”的名号,在各路人马的助攻之下,搜集齐了所有的线索和证据,召集众人,准备当众揭穿凶手的把戏,将凶手绳之以法。    当然,按照推理故事的尿性,凶手是谁这一点当然是要放到最后说的,在揭露凶手之前,首先要揭露的是凶手的犯案手法。    先抛出这个案子的疑点,然后再讲自己是从谁的行为或者是话语里受到了启发,带着大家回忆一波剧情,最后将疑点解释清,这样的揭秘方式不仅条理清楚,也能够调动所有听这个故事的食客的情绪,比如端王的情绪就已经被很好地调动起来。    台上,说书先生模拟主角包拯的口吻道:    “我一直都觉得很奇怪,这个案子里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凶手是怎么在四周都有官兵把守的情况下进到屋子里来的?而他又是如何从案发现场逃出去的?”    高丽国送郡主到宋国和亲,途径包拯所在的庐州,两位送亲的皇子全部都在密室环境下被杀,凶手消失得无影无踪,令人生疑。    端王忍不住跟着所有食客一起点点头,在听完整个案件描述的时候,他最不解的也是这一点,他是真的很想知道凶手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一直到今天早上,我和公孙策一起从官兵把守的案发现场出来,一回头,看到门口两边分别站着相同数量的官兵,我这才回忆起案发那天,我也是这样不经意地回头,当时我就觉得有些奇怪,而今天早上我终于知道哪里奇怪了!”    台上的“主人公”一脸自信,黝黑的脸庞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他伸出手指,不住地随着自己的话比划着:    “我问过陆捕头,案发当天的守卫情况和今天早上我看见的应该是一样的,照理来讲,官兵轮班守卫,两边人数应该是一致的,就比如今天早上,我看到沈捕快带领着队伍守着案发现场,就是两边站的人数是一样的……”    “可是案发当天,我清楚地记得左边门口的守卫是四个人,而右边的却是五个人。”    “啊!所以是有人少了?”    台下早已沉浸在揭开谜底气氛中的一个食客忍不住喊了出来,端王也激动得连连点头,然后发觉自己这姿态不太皇室,想要收敛住,可一看周围食客都和他一个态度,顿时又觉得整个人舒服开来,感觉自己这也没什么。    台上的说书人直接接过台下食客的问题回答道:    “不,不是少了一个人,而是多了一个人!”    他没有给食客们反应的时间接着道:    “有人当天本不应该出现在那里,但是他出现了!”    “凶手从一开始就已经在屋子里面了,等高丽皇子回到屋子里,他便动手杀了他,然后躲在门后,等所有人冲进来慌作一团的时候,假装自己是当天在场看守这个屋子的官兵出现在现场,他本身就是守卫中的一员,他出现在现场没人会怀疑,一直到今天早上,我问了案发当天负责守卫这里的衙差,才知道其中一个人当天本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大段大段的台词说完,端王在台下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总觉得那个凶手估计是他不愿意相信的那个人,还没来得及缓过神来,就见台上的说书人指着一片虚无道:    “那个人就是你——”    “沈捕快!”    台下的食客们一片哗然,脸上满是“我不相信我不接受你说的肯定是错的”的神情。    还没习惯推理剧“主人公身边必有凶手”定律的单纯善良的都城食客们头一回遇到这种情况,要知道他们对于在这个故事出场的沈捕快好感度可是很高很高的!    他们早从秦关之的口中得知,《少年包三天》虽然主人公是包三天,但破案的其实是一个小队,并不是单纯的就主角一个人破案。而很显然,这个队伍里翩翩公子公孙策是肯定存在的,除此以外,食客们一直默认沈捕快也是其中的一员——    要知道这位沈捕快刚出场的时候就是带队到山上剿匪,剿灭了在庐州城必经之路上凶恶了快十年的山匪,还捉到过采花大盗,武功更是庐州城公认的第一!    不仅如此,他长相英俊,与主人公的关系也很好,经常来主人公家里吃饭,在这个案子中更是三番两次拯救主人公于危难之间!    这样的人……    这样好的一个人……    “他怎么可能是凶手呢?!”    “他与皇子们无冤无仇,为什么要杀他们!”    “到时候宋国与高丽对战,他的朋友都在这里,他怎么会做这样的事情!”    早已对故事中这位沈捕快有所好感的听着故事的女孩子们难以接受,纷纷发声表示抗议,端王在人群中心底暗自为这些姑娘鼓劲儿,就算今天是他第一天听这个故事,他也不希望坏人是那位让他觉得有才有德可做大事的沈捕快。    但台上的说书先生秦关之却不为所动,仿佛早就料到了大家的反应,一个一个的给出问题的答案:    “他当然是凶手,只有他有作案时间和作案的条件!”    “他虽与皇子们无冤无仇,可他不是宋国人!他是辽国人!高丽与我宋国联姻抗辽,他是辽国派来的奸细他当然不想这件事情成功!”    “你说他为什么是辽人?还记得有一次沈捕快为了救我屁股上挨了刺客一刀的事情吗?我娘那天为他换药时就发现他屁股上有个狼的刺青!”    “公孙大人说过,只有辽人的身上才会有刺青!”    “……”    一个一个曾经埋下的伏笔被揭露出来,食客们也不得不接受沈捕快就是杀人凶手的事实,他们一脸悲伤地听着台上终于坐回到位子上的说书人讲述着沈捕快被揭穿后的反应,听着他就这样选择了自杀,以及在死前发表的“愿世界和平没有战争”的遗言,女孩子们掏出手绢捂着脸哭得不能自已,其他食客们叹息着,将这个故事里发生的故事引向现实,也发出希望姜国不要有战争的感叹……    第一个案件结束,聚在一起的食客们终于三三两两陆陆续续离开了方氏菜馆,一直散落在各个角落的端王护卫队有聚集起来,另一边,小世子也终于发现了自家爹爹的存在,赶忙带着仆人跑了过来:    “父王!您怎么在这里?”    端王揉了揉自家儿子的头,又揉了揉他因为刚才那个故事伤感而发红的双眼,在思考是跟自家儿子说实话还是委婉地说个实话,不过显然小孩子还沉浸在故事的氛围里,并没有想要听自家父王解释的诉求,只是随口一问就把话题扯到了今天听的《少年包三天》上面了。    “这个《少年包三天》的故事可好听啦!”    端王听着自家儿子就这样一无所知地交代清楚了他其实在这里只听了四天的书,并不是在这个故事刚开讲的时候就进来听的,也不像他想的那样已经“夜不归宿”好一段时间了。一开始只是因为在下学路上看到有好多人往一个地方走,太好奇,跟随保护他的仆人们又没有阻拦,于是就进来了,结果没想到,这一进来他就被这个故事给迷住了。    “我从来,从来没有听过这么好听的故事!原来说书可以那么好听!”    小世子原先也不是多喜欢听说书的一个孩子,事实上大多数孩子都不太喜欢听说书,因为涉及一些男女之间的感情,要么家里的长辈不让他们听,要么自己也听不懂。    他们不理解为什么一个姑娘坐轿子掀开帘子看了外面卖画的书生一眼就会脸红,也不理解为什么会有男人花好多好多钱去给一个陌生的姑娘买簪子,在饮食男女听来怦然心动的段落在孩子的眼里毫无趣味,孩子们觉得还不如一起去抽陀螺。    但《少年包三天》不一样!    在包三天的故事里,一个简单的逻辑就是好人抓坏人,一群好人通过自己的聪明才智在一群人之中找出坏人并把他抓住,这是他们能听懂的故事!    一开始只是几个孩子跟着父母来听,后来就发展成好多的孩子都想要听,而小世子也是小孩子,他当然也爱上了这个故事。    “他们都想长大后当包拯!”小世子欢快又悄悄地给自家爹爹透露小伙伴们的秘密。    小世子的小伙伴指的是他来方氏菜馆听说书之后遇到的同龄人。他的同窗是太子,而太子哥哥一直在皇宫里无法出来,能够有一群可以在宫外聊天的小伙伴让他很开心,开心到端王都不想和自家儿子说“保持距离”的话了。    “他们都想要未来成为包拯,然后去抓坏人,保护庐州城!”小世子的声音天真又单纯,美好到让人不想打断。    “但我不一样,我不想当包拯!”小世子仰着头一脸骄傲。    “我要当公孙策!要当包拯的好朋友和帮助他的人!”    “公孙策的爹是府尹,我爹爹是王爷,比他官还要大!我未来肯定能当好公孙策!”    “到时候我长大了当公孙策,太子哥哥比我聪明就可以当包拯!”    端王回忆了一下故事里面公孙策的形象,似乎家里有钱有权,但为人却乐于助人且聪明骄傲,会嫉妒朋友包拯破案的才能却不会用下三滥的手段,只知道光明正大的提出挑战——    嗯,他也希望自己有这样一个耿直又有能力的儿子。    父子二人一路高高兴兴走回家,相互交换着对刚才那个故事的感想,然后又一齐遗憾了一下没能从开头就开始听的事情。    “爹!要不你把那个说书先生买回来,让他在我们家里从头说《少年包三天》吧!藏在家里,只给我们讲故事!”    “小公孙策”失落了一下之后就开始撺掇他爹滥用他身为王爷的职权。    身为“府尹”的端王被这个主意迷住了,开始思考起可能性,但很快就反应过来敲了“小公孙策”头一下,摇了摇头警告道:    “不许给你大伯惹麻烦!”    “小公孙策”低着头一脸沮丧,当爹的急中生智,表示虽然不能把人从菜馆里抢出来,但可以花钱请人家在其他时间到家里给他们把故事重新讲一遍啊。    孩子又一次高兴起来,唱着让人难以忍受的主题曲回了家。    于是第二天,端王家的大管家敲开了秦门所租的那间廉租房的门,当秦门毫无所觉地从里面打开门,他便说明来意:    “我家王爷来请先生到府上说书,就说那《少年包三天》的故事。”    姜朝只有一个王爷,这一点秦门也是知道的,但经常在电视里见国家领导人的他表示内心毫无波动,抬着下巴骄傲地表示自己已经和方氏菜馆签了合约,《少年包三天》的故事只在方氏菜馆讲,其他不论什么地方不论给多少钱他都不会再重新讲一遍的!    这个头可以开吗?    这个头要是开了那是不是只要有点权势的人都可以轻易叫他去说书了?    这也显得他太轻贱了吧?!    “我秦某人不是那种攀附权贵的人!”    他说着把门合上。    来请秦门的管家显然没想到是这个结果,拍着门板往里面递话,表示自家王爷不是什么以权压人的人,也不是什么爱炫耀的人,先生说的故事只是说给王爷的家里人听,不会影响菜馆和先生的生意,并且为了弥补先生耗费的时间,他家王爷愿意出一个月一两银子来补偿先生——    “吱呀”    话还没说完,原本紧闭的门又一次打开,秦门又一次出现在老管家的面前。    秦门颔首,秦门作揖,秦门微笑。    “敢问王爷府往哪里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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