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志冲到了江天面前。
“主公,李闯这个狗东西被我捉了过来。”凌云志说完了之后,一手将李闯拎了起来扔在了地上。
凌云志看起来是那一种偏瘦弱的人。
而李闯五大三粗,至少有两百七八十斤。
可是凌云志拎起李闯,就如同大人拎起一个幼儿园的小朋友一样轻松。
“这家伙就是李闯?”
凌云志:“如假包换,化成灰我都认得。这个家伙,以前是我麾下的一名士兵。
后来忍受不了北疆苦寒之地,到了中原去做了一名驿卒。
后来,天不遂人愿。
饥荒五年,大旱三年。
这个狗东西打着为民着想的旗号揭竿而起。
结果他干的都是谋财害命,荼毒百姓的龌龊事。”
李闯被江天摔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江天走了过去,用脚踢了踢李闯。
这李闯在刚才爆炸的时候就已经受了严重的内伤。
这个家伙浑身上下被爆炸的火焰烧的漆黑一片。
皮肤烧焦,头发烧焦。
那烧焦的衣服粘在身上,一片片烧焦的皮肤下面是鲜红的血肉。
“这个家伙就是内阁首辅大臣庞浩养的一条狗。”
“凌云志没有想到,你初次上战场就立下如此大功。”
“来人,割下李闯的头颅,和张士诚的半截身子一起送到京城交给阁老庞浩。”
“诺……”
凌云志挥起斩马刀,一刀砍下了李闯的脑袋。
陈飞龙的套马锁上捆着两个人。
除此之外,他的马鞍两侧各挂着五六颗头颅。
“主公,这是李闯手下的头号猛将刘宗明。”
“旁边的是李过。”
“这两个人都在刚才的爆炸中被震的晕了。我抓他们如同抓死狗一样,毫不费力。”
“我这一次斩杀了上百名闯军,马鞍上面能挂着头颅,就只有这么多了。”
江天听到了之后很满意。
“带着兄弟们去登记,韩信大帅正在城楼上等着你们。”
“诺……”
众人一听,兴奋无比。
抓住大将,那可比杀了1000个普通士兵都有用。
陈飞龙这一次光是赏金就能够拿几万两,除此之外,至少能够分到上千亩良田,100多间房子还有100多个家丁奴仆。
不要家丁奴仆把他换成丫鬟也行。
跟在陈飞龙后面的那些骑兵个个满载而归。
江天大手一挥:“将士们跟我回城。”
“诺……”众人一阵欢呼。
韩信的军队押送了大批的俘虏回城。
李闯偷鸡不成蚀把米。
闯军被炸死了一半,剩下的不是战死就是被俘。
李闯本以为能够打下龙城,率先杀了江天。
结果,被江天的5000桶猛火油炸了个干干净净。
一代枭雄,自封闯王的李闯落了个身首异处的下场。
城外的百姓看到大量的俘虏被押解过来之后,他们一阵高兴。
“打死他们,为被他们毒死的乡亲们报仇。”
就在这个时候,人群之中,不知谁喊了一声。
“对,弄死他们这些狗东西,他们一个个活的不耐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