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玉接过她的水杯,并不着急回答,“还要不要喝?”
他看到清欢摇头才把水杯放在一边。“不是,是在你十四岁的时候,你又跟我说你要和我结婚,我才决定要跟你结婚的。”
沈清欢:?
离谱,离了个大谱!
“十四岁,你初二,你写过一封情书...”
沈清欢这次想起来比较快,她眼睛都瞪圆了,她爬到床边震惊的看着他,“那也是你?!”
十四岁,初二,学校来了一个超级厉害的学霸,长得还好看,当然,清欢没见过,她本来也没想法,那个时候已经有许与星了。
可是后来陆芝芝说她喜欢那个人,让清欢代笔写了一封情书。
清欢就这么个妹妹,怎么办,写呗。
可是署名是陆芝芝啊,为什么秦玉会知道是自己写的?
而且,全校女生,没有写情书的屈指可数,秦玉没直接烧了取暖?还偏偏就把自己这封情书给挑出来了?
秦玉让她躺回去,又给她掖好背角,他神色淡淡的,“不巧,正是在下。”
“你手上的戒指,是我收到情书之后给你买的。”
那时候收到情书多开心啊,他连夜去买了钻戒,知道她喜欢玫瑰,就买了粉色玫瑰。结果买回来之后,发现沈清欢正牵着许与星笑,笑的那叫一个灿烂。
深深的刺痛了他的心!
你个渣女!
“一直是你撩的我,一次又一次,你说你要结婚,我去买了戒指,结果回来就看到你跟许与星在一起,你还装作不认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