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妮可的心情不怎么好,哪怕面对债主,也不会给什么好语气。
虽然,最近从斧头帮和鳄鱼帮那里,得了不少的孝敬,但买房买地又花了出去。
所以,赚钱这事,还是不能耽误的。
对方迅速回信。
舟一龙:我要你,帮我偷星见雅的佩刀!
丁尼至上:什么鬼?又是那个武痴狐狸?又是偷她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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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又”?
因为妮可曾经偷过,而且还成功了。
当初,妮可刚刚开了「狡兔屋」,彼时还叫「温柔之家」。
干这一行的,名气最重要。
于是乎,妮可决定剑走偏锋,拿同样刚刚出道的最年轻「虚狩」星见雅开刀。
当然,不是打败星见雅。而是偷星见雅的刀,展示自己综合实力的同时,又能打「对空洞特别行动部」的脸,替黑灰二道出一口恶气。
结果,开门红,还真让妮可给偷到了,甚至还录下了视频。
当然,最后她还是把刀还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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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一龙:正因为你有成功的经验,我才找你的。
丁尼至上:就那点债务,就要我搞这种大案子,你未免也太痴心妄想了吧!
舟一龙:好吧!那我再加一亿丁尼!
丁尼至上:丁尼是好东西,但我怕有命赚没命花。我上次虽然偷成功了,但却还了回去。如果不还,我怕是死得连渣都不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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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别说!
如果当时妮可拔了那刀,可能真连渣都不剩。
兔子一样敏锐的她,当时光是握着刀鞘,就已经心惊胆颤了。
另外,如果不把刀还回去,那面对的将是整个星见家族以及治安局的火力最大口径,势必要接受所谓的......正-义-实-行!
总之一句话,人间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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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一龙:放心,我是个商人,也是惜命的。这次偷刀,也是要还回去的,只不过借由我的手,还给雅小姐!
丁尼至上:你是那武痴狐狸的粉丝?
舟一龙:是狂热粉丝!而且,还是她的忠实仰慕者!甚至,我准备倾尽全部身家,组建一个新公司,其名为——星舰集团!
丁尼至上:星见+舟?把你们的姓氏叠加,而且还以她为主?所以,你是想当赘婿吗?
舟一龙:是的,这就是我能想到的,最极致的浪漫。把我全部身家都给她,只当她一个侍奉左右的随从,我也心甘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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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难免让妮可五味杂陈,而且醋味居多,也有一些妒忌。
“那只武痴狐狸,明明什么都有了,上天却偏偏要给她更多,凭什么啊!!”
出身于豪族,本身又天赋异禀,早早就得到普通人想都不敢想的名望......
上天确实是过于偏爱星见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