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不打不相识,我跟大胡子一行人很快便熟络起来,据说他们在边上搭有营地,大胡子热情的邀请我们共进晚餐,我见太阳已经西下,于是欣然接受。
余烟非常警惕,而且她似乎没看过海的样子,尤其是这种海中孤岛,她很不适应这样的环境。对此我除了送上几句安慰和开导,也做不到别的什么,因为,我自己也有点不自然……
我不知道大胡子叫什么名字,他也没有自报家门的自觉,不过同是天涯沦落人,这些细节就不必在乎了。
有意思的是,大胡子只有这点儿手下,却敢自称司令,他的手下也很自然的这么称呼他。我初时叫了他一声老船长,他还发脾气不高兴,非得让我改口叫他司令。
司令就司令吧,反正一个称呼而已,没什么差别。晚上他们收拾出了一块地方,供我和余烟入睡,看来我们是被误会成一对情侣了。不过这帮家伙还算讲究,跟他们混熟后,原先好几个对余烟有想法的人,乱瞄的眼神也变得规矩起来。
晚上很凉,我跟余烟挤在了一块,开始她还挺有微词,挺抗拒的,不过在寒风中,她最后还是选择了屈服……
第二天,大胡子兴致勃勃的带我们参观了他的船,令我惊讶的是,船上搭载的货物中,竟然有辣椒和番茄这种农作物。大胡子对我说,所有的这些东西,都是他这次航海的收获,若不是遭遇暴风雨,跟其他船走散了,东西还会更多。
说实话,我对那些黄金啊珍宝啊什么的,并不太感兴趣,他非常惊奇,见我留意过辣椒和番茄,便很大方的送了我一些。我也没客气,乐呵呵的全部收下,不过考虑到携带和保存的问题,我要的更多是种子。
大胡子因此称我为怪人,好东西不惦记,却看上这些小玩意儿。
怪人就怪人吧,要是能把这些东西带回去种植,好好利用,带来的收益可是远比这船上的黄金大太多了!
不过,还能回去吗?
这是个问题,很严重的问题,在之后与大胡子相处的几天里,我脑中几乎无时无刻不在思考着答案。我还跟随大胡子他们去岛内探了探险,但没有多少收获,小岛面积不大,两天时间便是搜索完毕,连只野味都没遇到。
就这样,一个星期过去了,余烟已经适应这里的环境,她那豪迈的性格,也与大胡子他们脾性相投,一手踹你死功夫更是令他们折服,不少人恭其为大姐头,想向她学习武艺,真是哭笑不得。
总的来说,两边相处得还算愉快。
我曾跟余烟打趣说,我们这般相依为命,若是再也回不去的话,不如就凑合成一对夫妻,这样过日子也不错。原以为会被她臭骂一顿,没想到余烟只是轻轻一笑,望着天空叹了口气。
分别总是来得突然,某天早上,大胡子忽然告之,他们要扬帆起航,离开这里了。
我想让他将我们一同带上,原以为经过这段时间相处,双方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多两个人上船,他肯定不会拒绝的,但他却意味深长的说了一句话。
他说我们不属于这里,也不属于他们,他们要去的地方,更不是我们该待的地方。
我听得莫名其妙,只明白一件事情,大胡子不想搭载自己和余烟。这未免太绝情了吧,这里是孤岛,没有淡水,没有食物,留在这里岂不活活等死?